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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方婉
研究生(外文):FANG WAN
論文名稱:國軍聘雇人員向行政主體請求公法給付之法律救濟途徑─以中科院科聘人員為例
論文名稱(外文):The Ways for Remedies to Public Sectors under the Public Law by Employees of the Armed Force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a Case Study of Employees in the Chung-Shan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指導教授:韓毓傑韓毓傑引用關係
學位類別:碩士
校院名稱:國防管理學院
系所名稱:法律研究所
學門:法律學門
學類:一般法律學類
論文種類:學術論文
論文出版年:2006
畢業學年度:94
語文別:中文
論文頁數:73
中文關鍵詞:國軍聘雇人員行政主體公法契約私法契約法律救濟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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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聘雇人員」,簡言之,係指國軍為遂行保衛國家安全、保護人民任務,達成國防目的,依軍事需要,按各時期相關法令規定遴用聘雇之人員。有別於公務機關為發展科學技術、或執行專門性之業務,或專司技術性研究設計工作需要,而聘用之人員。因上開公務機關工作業務均非現有人員所能擔任,故各公務機關依據「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現職雇員管理要點」規定,依業務需要,以契約定期聘用、其保障均準用「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現依專案方式進用之專業或技術人員之性質;且經長期國軍組織變革,國軍聘雇人員迭經「勞動基準法」及國防二法施行後之變遷,不僅外界對國軍聘雇人員之身分、類別、適用法規與渠等與行政主體簽定之契約,究屬公法契約抑為私法契約及國軍聘雇人員不服行政處分或訴願決定,應如何向行政主體請求公法給付之法律救濟途徑並非熟稔;故本文擬以中山科學研究院聘雇人員為例,探討該等人員如不服行政主體對其公法給付之行政處分及訴願決定時,應循何種法律途徑,向行政主體或法院請求救濟。
希望透過本文之研究,可使外界對國軍聘雇人員之身分、類別及其適用法規有所認識,並能藉此瞭解渠等與行政主體簽定之契約,究屬公法契約抑為私法契約。且本文以中山科學研究院聘雇人員,不服行政主體對其公法給付之行政處分及訴願決定時,如何提出法律救濟途徑為例,透過深入探討分析比較學者對公法契約、私法契約相關論述見解、並參考國軍各時期聘雇法規及相關實務作法,除可歸納印證出本案例法學理論之立論基礎外,並能尋驥探求建構出本案例實務上之法律救濟途徑。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架構
第二章 國軍聘雇人員適用之法規及其身分
第一節 國軍各時期聘雇人員適用之法規
第一項 國軍聘雇人員聘用之方式
第二項 國軍聘雇人員適用之法規
第二節 國軍聘雇人員之身分
第一項 國軍聘雇人員之身分類別
第二項 國軍聘雇人員身分之特殊性
第三節 中山科學研究院聘雇人員適用之法規及身分
第一項 中山科學研究院之任務目標
第二項 中山科學研究院聘雇人員適用之法規
第三項 中山科學研究院聘雇人員之身分
第三章 中山科學研究院聘雇人員聘雇契約之屬性
第一節 公法與私法之區分
第一項 區分標準眾說紛云
第二項 公法契約與私法契約之區分
第三項 行政契約性質
第二節  中山科學研究院聘雇人員聘僱契約之性質
第一項 聘雇契約之內容
第二項 聘雇契約之性質
第四章 中山科學研究院聘雇人員之行政救濟
第一節 權利與救濟
第一項 權利保護請求權
第二項 訴訟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第三項 公務員之權利保障與行政救濟
第二節 中山科學研究院聘雇人員之行政救濟
第一項 聘雇人員之權利保護請求權
第二項 聘雇人員訴訟權保障之正當法律程序
第三項 聘雇人員之權利保障與行政救濟與公務員不同
第五章 中山科學研究院聘雇人員行政救濟實例研析
第一節 案例內容與爭點
第一項 案例內容
第二項 問題爭點
第二節 問題爭點研析
第一項 可否提出訴願?或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項 高等行政法院撤銷機關訴願決定,行政機關應作何處置?
第六章 結論
參考文獻
專書論文:(依引用順序)
一、陳敏,<行政法總論>,頁238,874以下,台北,神州圖書出
社,93年11月,4版。
二、吳庚,<行政爭訟法論>,頁1-3,台北,三民書局,88年3
月,初版。
三、吳庚,<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頁29,台北,三民書局總經銷,增訂9版,94年8月。
四、許宗力,<法與國家權力>,頁3以下,月旦出版股份有限公
司,2版3刷,85年6月12日。
五、李震山,<行政法導論>,頁28以下,台北,三民書局,92
年10月5版1刷。
六、林明鏘,<行政契約>,頁635,收錄於翁岳生編行政法,翰蘆圖書公司總經銷,91年2版。
七、廖義男<公共工程公開招標與議價法律問題研究>,頁177,自版,三民書局總經銷,83年2月。
八、林鴻銘,<政府採購法之實用權益>,頁249,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第2版,88年9月。
九、唐國盛,<政府採購法律應用篇>,頁36、頁368,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90年5月4版。
十、林騰鷂,<行政法總論>,頁593,台北,三民書局發行,89年10月2版。
十一、羅昌發<政府採購法與政府採購協定論析>,頁55-59,元照出版公司,89年7月初版2刷。
十二、蔡震榮,<行政執行法>,頁4,元照出版公司,91年9月
修訂第3版。
十三、蔡志方,<行政救濟法新論>,序頁,台北,元照出版社,90年8月2版第1刷。
十四、李惠宗,<憲法要義>,頁88,台北,元照出版社,91年10月初版8刷。
十五、管歐,<行政救濟與民主法治>,頁629,收於氏著,<行政法之基礎理論>,增訂初版。
十六、城仲模,<行政救濟制度與實務>,頁413以下,收於氏著,<行政法論文選輯>,初版。
十七、塗懷瑩,<行政法原理>,頁615以下,初版。
十八、古登美,<行政救濟制度>頁1,初版。
十九、陳新民,<行政法學縱論>,頁351,修訂5版。
二十、張家洋,<行政法>,頁679以下,3版。
二十一、張家洋、陳志華、甘國正,<行政組織與救濟法>,頁420,修訂版。
二十二、吳庚,「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頁424,台北,三民書局,90年8月增訂第7版。
二十三、李震山,「行政法導論」,頁321,三民書局,92年10月,修訂第5版1刷。
二十四、李建良、陳愛娥、陳春生、林三欽、林合民、黃啟禎合著,<行政法入門>,頁264至頁297,台北,元照出版社,94年2月2版2刷。
二十五、蔡志方,<論對抗怠於執行職務之行政訴訟>,法學教室,頁1~17,台北,元照出版,89年8月。
期刊雜誌:(依引用順序)
一、林錫堯,<行政規則之種類與法效力>,第2版,95年3月30日司法周刊。
二、劉建宏,<行政主體向人民請求返還公法上不當得利之法律途徑>,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64期,頁10以下,93年11月。
三、李嵩茂,<政府採購招標爭議之法律性質與政府採購法草案招標爭議處理制度之評析>,經社法制論叢,第22期,87年7月。
四、蕭文生,<國家經濟行為與公平交易法>,頁37,公平交易季刊,第4卷第1期,85年1月。
五、林鴻銘,<政府採購法草案的廠商救濟途徑探討>,頁66,月旦法學雜誌,第31期,86年12月。
六、潘秀菊、張祥暉合著,<政府採購法契約解除與終止規定之探討>頁94,月旦法學雜誌,第44期,88年1月。
七、張祥暉,<政府採購法爭議處理機制之問題探討>,頁119,月旦法學雜誌,第56期,89年1月。
八、王慧綾,<政府採購法草案對於適用範圍之規定>,頁64頁,月旦法學雜誌,第28期,86年9月。
九、陳櫻琴,<公共工程締約之法規範控制>,頁23,月旦法學雜誌第18期,85年11月。
十、吳梓生,<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判斷之性質及效力>,頁48,律師雜誌,第249期,89年6月。
十一、羅明通,<採購法規範之範圍及公平合理原則適用於採購行為之界線>,頁31,律師雜誌,第249期,89年6月。
十二、羅昌發<三軍委製行為在政府採購法的適用>,頁122,台灣法學雜誌,第13期,89年8月。
十三、劉建宏,<我國行政訴訟法上訴訟參加制度之檢討-論行政訴訟法第44條第2項「利害關係人輔助參加」制度之妥當性>,頁33及註26、30。94年副教授審定五年內參考著作。
十四、洪家殷,<行政行為(二)-行政處分:第一講行政處分之概念與意義>,頁46至頁56,台北,月旦法學教室。94年11月。
十五、劉建宏,<行政訴訟法上之訴訟類型>,頁2以下,94年副教授送審五年內參考著作。
十六、劉建宏,<行政法>(下)-2002年判解回顧,頁14,法學講座。
十七、劉建宏,<行政訴訟法上之訴訟類型>,頁3,法學講座,第2期,91年2月。
十八、劉建宏,<我國行政訴訟法上訴訟參加類型之檢討>,月旦法學雜誌,第84期,91年 5 月。
研究報告:(依引用順序)
一、周元浙、郭昆文,<國軍聘雇人員法律地位之研究-以中山科學研究院為中心>,第1章緒論,頁20,92年中山科學研究院委託報告。
二、中島樂章著、顧盼、張純寧、何昇權譯之<徽州文書的研究及
其展望>。
六、蔡茂寅,<醫院、市場委託經營管理法制及實務問題之探討─
以行政契約之判斷相關問題為中心>,頁35,收錄於臺北市地方法制研討會選輯2003─委託經營管理法制行政法規影響評估,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初版,92年12月。
四、陳愛娥,<臺北市市有社會福利與文化設施委託經營管理之法律問題─以委託經營管理契約的法律歸屬為主軸>,收錄於臺北市地方法制研討會選輯,頁67-74,92年。
五、劉建宏,<行政法講義>,頁6,國防大學國防管理學院法律研究所16期丁組,92年2月。
六、李嵩茂,<政府採購招標爭議處理制度之研究>,頁99-106,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86年7月。
六、劉倩妏,<政府採購之救濟制度─以政府採購之法律性質為中
心>,頁64,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86年6月。
八、陳為祥,<英國公契約之研究-兼論英國公共服務外包制度>,頁52-59,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84年6月。
九、林三欽,<交通設施之委託經營管理法制及實務問題之探討>,頁62,收錄於臺北市地方法制研討會選輯,臺北市政府法規會,92年12月初版。
十、陳愛娥,<行政上所運用契約之法律歸屬,實務對理論的挑戰>,頁4,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法制人員訓練班第23期講座資料,91年。
十一、劉建宏,國防大學國防管理學院法律研究所第16期丁組行政法講義,第11、12頁。<原住民族之人權保障>,頁11。
法規條文:(依引用順序)
一、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條例第6條、第10條、第9條規定, 90 年 11 月 12 日修正。
二、「公務人員任用法」第4條、第9條、第21條、第26條、第28條、第29條第36條、第37條,91年1月29日修正。
三、「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2條,91年6月12日修正。
四、「國防法」、「國防部組織法」,民國91年1月29日施行。
五、「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管理作業要點」第3點第4點,87年6月10日令頒。
六、「聘雇人員管制進用規定」,國防部92.2.26睦瞵字第1381號令頒。
七、「聘雇人員管制進用補充規定」國防部93.11.1睦瞵字第14323號令頒。
八、「國軍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國防部95年1月16日選返字第0950000595號令頒。
九、「行政程序法」第159條規定,88年2月3日令頒,90年1月1日施行。
十、「國防工業訓儲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甄選作業要點」,92年6月27日,國防部(92)睦瞻字第0920004968號令修頒;94年6月28日,(94)睦瞻字第0940002688號令修訂。
十一、「行政執行法」第11條規定,94年6月22日修正。
十二、「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82月2月3日修正。
十三、憲法第7條、第153條、第155條、第156條。

行政函示:(依引用順序)
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6月22日台87勞動1字第023892號函釋。
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年12月31日台87勞動1字第059606號函。
三、行政院94年1月21日以院授人企字0940060600號函核定「行政院及所屬機關聘僱改進方案」, 94年11月10日以院授人企字第0940065658號函修正。
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9.9.17(89)工程法字第89089741號函釋。
五、法務部89年7月17日法89律決字第000250號函復行政院環
境保護署88月8日台融局(1)字第88762178號函。
法院判例:(依引用順序)
一、司法院第348號解釋李志鵬大法官之不同意見書。
二、行政法院59年判字第79號。
三、行政法院62年裁字第41號判例。
四、司法院第269號、400、440、445、462號解釋。
五、行政法院76年度判字第643號判決、77年度判字第2242號、78年度判字第708號判決。
六、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23號解釋。
七、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69號解釋。
八、最高行政法院91年度裁字第1079號裁定。
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211號、第341號、第412號、第455號解釋。
網站資料:(依引用順序)
一、http://www.nsc.gov.tw/pla/tc/Files/9307-others/0722-6(4)-1.doc7,95年2月13日。
二、http://www.ccit.edu.tw/,中華民國國防部軍備局中山科學研究院,95年2月16日。
附錄 國軍聘雇人員契約書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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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十、吳梓生,<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判斷之性質及效力>,頁48,律師雜誌,第249期,89年6月。
2. 十一、羅明通,<採購法規範之範圍及公平合理原則適用於採購行為之界線>,頁31,律師雜誌,第249期,89年6月。
3. 十四、洪家殷,<行政行為(二)-行政處分:第一講行政處分之概念與意義>,頁46至頁56,台北,月旦法學教室。94年11月。
4. 九、陳櫻琴,<公共工程締約之法規範控制>,頁23,月旦法學雜誌第18期,85年11月。
5. 八、王慧綾,<政府採購法草案對於適用範圍之規定>,頁64頁,月旦法學雜誌,第28期,86年9月。
6. 七、張祥暉,<政府採購法爭議處理機制之問題探討>,頁119,月旦法學雜誌,第56期,89年1月。
7. 六、潘秀菊、張祥暉合著,<政府採購法契約解除與終止規定之探討>頁94,月旦法學雜誌,第44期,88年1月。
8. 五、林鴻銘,<政府採購法草案的廠商救濟途徑探討>,頁66,月旦法學雜誌,第31期,86年12月。
9. 三、李嵩茂,<政府採購招標爭議之法律性質與政府採購法草案招標爭議處理制度之評析>,經社法制論叢,第22期,87年7月。
10. 一、林錫堯,<行政規則之種類與法效力>,第2版,95年3月30日司法周刊。
11. 魏金財(1992):兒童對雨量之概念及其概念之改變類型。國教學報,4,225-256。
12. 楊文金(1993):多重現象與電學概念理解研究。科學教育學刊,1(2),135-160。
13. 邱美虹(2000) 概念改變研究的省思與啟示。科學教育學刊,8(1),1-34。
14. 林福來(1991):數學的診斷評量。教師天地,第54期,頁3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