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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黃福坤
研究生(外文):HUANG,FU-KUN
論文名稱:少年參與家將團之心理歷程與行為意義─以台北縣為例
論文名稱(外文):A PSYCHOLOGICAL AND BEHAVIORAL ANALYSIS OF BA-JIA-JIANG ADOLESCENCE IN TAIPEI COUNTY
指導教授:周愫嫻周愫嫻引用關係
指導教授(外文):JOU, SU-SYAN
學位類別:碩士
校院名稱:國立臺北大學
系所名稱:犯罪學研究所
學門: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門
學類:綜合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類
論文種類:學術論文
論文出版年:2006
畢業學年度:94
語文別:中文
論文頁數:96
中文關鍵詞:八家將少年社會工作
外文關鍵詞:Ba Jia-Jiangadolescencesocial work
相關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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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所要探討的「少年家將團」,可以說是頗特殊認識邊緣少年的重要接合點。其主要目的是比較分析少年參與家將團的前、後心理歷程與行為意義是否有明顯差異,藉此調整未來政府相關單位可從中協助的另外出口。

本研究選擇質性研究方法,以深入訪談方式,成功訪談家將少年7人、團主2人、宮主1人及相關人員2人,共計12人,均輔以觀察札記;並採用迴遞式設計之三角交叉檢定法,同時結合訪談與觀察,對參與家將團的少年言行,進行相關交叉檢定分析。本研究分析發現:
一、家將團團主的良窳決定了家將團之走向,對家將少年影響最為深遠。
二、父母對少年參與家將團多數有無力感。
三、學校無法提供家將少年受重視的舞台。
四、家將少年是危機樹上的果實,也是社會鍵弱化的結果。
五、家將團給予少年無可取代的肯定與地位,形成特殊的次文化。

家將團是臺灣引以為傲的特殊文化藝術,少年參與家將團不應被標籤,政府及媒體有必要予以協助、關懷,因此,本研究從少年輔導及犯罪防治之角度提出以下建議:
一、對家將團團主的嚴格管理與監督:
(一)轄區警察對宮廟的例行性訪查
(二)宮廟管理法規的制訂與執行
(三)家將少年父母同意書的取得
(四)社會工作或相關人員的外展關懷處遇
二、媒體應平衡報導家將少年的正、反面新聞。
三、學校社團活動與內涵多元化。
This research explores Ba Jia-Jiang and its significance for adolescence at risk. Furthermore, the main objective is to compare and analyze the obvious psychological and behavioral changes of adolescence before and after joining the Ba Jia-Jiang group, so as to better inform government policy and assist juveniles.
The thesis adopts a qualitative approach to research. Relevant data have been collected from interviews, including seven Ba-Jia-Jiang adolescence, two group leaders of Ba-Jia-Jiang, one chief of a temple, and two others (N = 12). Interviews are combined with bibliographic analysis, observational fieldwork written notes. The findings of the research are as follows:
1. The group leader of Ba-Jia-Jiang has a right to decide the overall group’s direction, so he/she has a significant influence on its group.
2. Parents feel helpless and incapable of influencing their children attending Ba-Jia-Jiang group.
3. Schools unable to provide these young people with a performance opportunity on stage that could be respected by others.
4. Ba-Jia-Jiang juveniles are the fruits of weak social bonds.
5. Ba-Jia-Jiang group provides disaffected students with a real sense of self-confidence, and this exists within its own particular subculture.
It is suggested that Ba-Jia-Jiang activity in Taiwan should be allotted respect as an honored culture and special art form. The juveniles who attend Ba-Jia-Jiang groups should not automatically be labeled as bad; on the other hand, the government, schools and media should provide appropriate and necessary assistance and care towards them. In terms of juvenile guidance and crime prevention, it is suggested that the following may be useful.
1. Enhancing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 of the group leaders of Ba-Jia-Jiang.
 Regular inquiries by police on certain temples and groups.
 Enact and execute the temples administration related laws and regulations
 Obtain parental consent of Ba-Jia-Jiang adolescence.
 Encourage greater working with Ba-Jia-Jiang adolescence by social workers and related people.
2. Try to ensure balanced media coverage of Ba-Jia-Jiang activities.
3. Provision of greater extra-curricular activities to encourage involvement of disaffected students.
目 錄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1
第二節 研究目的‧‧‧‧‧‧‧‧‧‧‧‧‧‧‧‧‧‧‧‧‧‧‧‧‧3
第三節 名詞釋義 ‧‧‧‧‧‧‧‧‧‧‧‧‧‧‧‧‧‧‧‧‧‧‧‧ 4
第四節 研究章節說明‧‧‧‧‧‧‧‧‧‧‧‧‧‧‧‧‧‧‧‧‧‧‧5

第二章 文獻探討 6
第一節 家將團文化的宗教意義‧‧‧‧‧‧‧‧‧‧‧‧‧‧‧‧‧‧‧6
第二節 變遷中的少年家將團‧‧‧‧‧‧‧‧‧‧‧‧‧‧‧‧‧‧‧‧12
第三節 國內家將團相關研究‧‧‧‧‧‧‧‧‧‧‧‧‧‧‧‧‧‧‧‧14
第四節 理論如何解釋少年參與家將團之心理與行為意義 ‧‧‧‧‧‧‧ 16
第五節 小結‧‧‧‧‧‧‧‧‧‧‧‧‧‧‧‧‧‧‧‧‧‧‧‧‧‧‧21

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架構 22
第一節 研究方法‧‧‧‧‧‧‧‧‧‧‧‧‧‧‧‧‧‧‧‧‧‧‧‧‧22
第二節 研究設計‧‧‧‧‧‧‧‧‧‧‧‧‧‧‧‧‧‧‧‧‧‧‧‧‧23
第三節 研究過程與分析‧‧‧‧‧‧‧‧‧‧‧‧‧‧‧‧‧‧‧‧‧‧25
第四節 研究樣本與其特徵‧‧‧‧‧‧‧‧‧‧‧‧‧‧‧‧‧‧‧‧‧31
第五節 研究推論與信度、效度檢測‧‧‧‧‧‧‧‧‧‧‧‧‧‧‧‧‧35

第四章 少年參與家將團的心理及行為深入分析 39
第一節 家將少年的家庭及學校關係‧‧‧‧‧‧‧‧‧‧‧‧‧‧‧‧ 39
第二節 家將少年參與家將團的心理及行為‧‧‧‧‧‧‧‧‧‧‧‧‧‧45
第三節 少年對參與家將團的認知與期待‧‧‧‧‧‧‧‧‧‧‧‧‧‧‧61

第五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70
第一節 研究結果‧‧‧‧‧‧‧‧‧‧‧‧‧‧‧‧‧‧‧‧‧‧‧‧‧70
第二節 研究建議‧‧‧‧‧‧‧‧‧‧‧‧‧‧‧‧‧‧‧‧‧‧‧‧‧80
第三節 研究限制與反思‧‧‧‧‧‧‧‧‧‧‧‧‧‧‧‧‧‧‧‧‧‧84

參考文獻‧‧‧‧‧‧‧‧‧‧‧‧‧‧‧‧‧‧‧‧‧‧‧‧ 86
附錄一 臺北縣政府警察局轄內廟宇、神壇(八家將、金龍陣、大鼓陣)
調查分析‧‧‧‧‧‧‧‧‧‧‧‧‧‧‧‧‧‧‧‧‧‧‧‧‧‧‧90
附錄二 台北縣 鄉(鎮、市)神壇活動訪查表 ‧‧‧‧‧‧‧‧‧‧‧‧‧‧92
附錄三 台北縣神壇違規行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單位)分工表‧‧‧‧‧‧‧96









圖 次 與 表 次

圖2-1-1. 家將團之人格到神格執掌圖 9
表3-4-1. 訪談對象代號、暱稱、基資、性質、接觸方式與訪談場域 33
表4-1-1. 家將少年與其家庭、父母等相關資料歸納表 39
表4-1-2. 家人(親友)對家將少年的態度與互動狀況歸納表 41
表4-1-3. 家將少年學業成就與師生互動相關資料歸納表 44
表4-2-1. 家將少年入團前對家將團的看法與憧憬歸納表 45
表4-2-2. 家將少年加入家將團的動機歸納表 47
表4-2-3. 家將少年入團的途徑與儀式歸納表 48
表4-2-4. 家將團的管理、規範與練習歸納表 49
表4-2-5. 家將團團主角色歸納表 52
表4-2-6. 家將少年出陣的價碼與感受歸納表 54
表4-2-7. 家將少年的偏差行為意識歸納表 56
表4-2-8. 家將少年加入家將團前後的行為歸納表 58
表4-3-1. 家將少年加入家將團後的反思歸納表 61
表4-3-2. 家將少年對媒體、自己與下一代的期待歸納表 63
表4-3-3. 家將少年對政府的期待歸納表 68
參 考 文 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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