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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王志成
研究生(外文):WANG, ZHI-CHENG
論文名稱:我國催收法制下有關行為規範與民事責任之研究—以美國公平債務催收行為法案(FDCPA)為借鏡
論文名稱(外文):A Study of the Debt Collection Ethics and Civil Liability – Considering the Fair Debt Collection Practices Act of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指導教授:林誠二林誠二引用關係
指導教授(外文):Dr.LIN, CHENG-ER
學位類別:碩士
校院名稱:國立臺北大學
系所名稱:法學系
學門:法律學門
學類:一般法律學類
論文種類:學術論文
論文出版年:2006
畢業學年度:94
語文別:中文
論文頁數:154
中文關鍵詞:催收行為規範催收法律效果催收法制
相關次數:
  • 被引用被引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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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近年銀行發卡浮濫導致卡債風暴,再加以長期存在的他種類債務糾紛,終形成嚴重的債之社會問題而引起了輿論重視,連帶也使得政府被迫開始正視這個問題。而所有的債,之所以發生糾紛,簡單歸結起來,均因為債的不履行。於債務不履行情事發生後,自會面臨應如何催討債務、實現債權的問題,而本文即在於對催收行為的手段與法律效果給予其遲來卻應有的注意。
除了暴力討債本身即有刑法以及刑事特別法的適用外,尚存在一些未必輕易該當現行法規之違反但卻事實上已經侵害了被催收人基本權益的不當催收行為,而此等行為於美國一九七七年國會立法通過之「公平債務催收行為法(Fair Debt Collection Practices Act,美文獻慣用簡稱FDCPA)」早有所規範,故本文即主要參考該法案以及一點相關文獻,謹希望能對我國目前的催收社會問題提供一些看法,或能有助於屬於我國的催收法制之建構。
研究方法方面,係採取文獻分析探討與比較法之研究方法,除循westlaw系統搜尋國外文獻外,在國內則參考市面上教導債權人債權實現手段等討債手冊,以及參加金融研訓院課程吸收較欠缺之實務經驗,尤其網路上部落格更為提供新時代人民意見交流之管道,凡此均助益於本文之問世。
本文研究內容及結果如下:第一章為序論。第二章為催收法制基本概念之建構。第三章與第四章為我國催收問題的現狀觀察與現行催收相關規範介紹。第五章係引進美國FDCPA法案的行為規範,可提供我國於建構一套催收行為遊戲規則時的參考。第六章則是贊同美國關於違反催收法的法律效果選取—即以民事懲罰性賠償金(punitive damages)為有效嚇阻不當催收行為的主要手段之一,惟本文認此並不妨礙其他法律效果之併行。最後,第七章是結論。
Due to issuing excessive cards in recent years, the banks caused credit-card debt tragedies which happen daily. Plus other long-existing disputable debts, serious debt problems even end up becoming social problems. Furthermore, credit-card debt problems are the controversial issues of the day. Along with the government is triggering alarms and readying to tackle problems head-on. With regard to the debt, the reason why it causes dispute is late payment. So if payments are late, customers may end up with penalties added onto their debt. Also, the banking sector will continue to haunt for the outstanding debts. The purpose of this research is focus on the methods of debt collection and its legal effect.
Except for those threats of violence (which can use upon the Criminal Law), there are still prohibited debt collection practices. For example, Congress passed the FDCPA to protect consumers from abusive and deceptive collection practices. Therefore, this research based on FDCPA and other related paper. Hoping that can bring new ideas and accelerate mechanism of our own country.
Concerning the research method, the study adopts both Document Analysis and Comparison Method. Not only foreign legal material from Online Westlaw but also domestic debt collection guide on market. Still, the author attended proficiency training class to absorb more practice experience. Those all mentioned contribute to the completion of this study.
The followings are the content and results, including the first chapter─the introduction; the second chapter─basic concept of jurally debt collection; the third and forth chapters─the existing state and norms of debt collection in Taiwan; the subject of the chapter 5 is discussing the regulations of FDCPA for the purpose to settle the reference for legislating the debt collection act in Taiwan; the sixth chapter─the agreement of punitive damages(but the author suggests that other legal effects can exist together); finally, the seventh chapter─the conclusion.
目錄
第一章 序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1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範圍…………………………………………………...4
第一項 催收相關文獻參考…………………………………………………….4
第二項 網路資料的搜尋……………………………………………………….4
第三項 金融研訓院催收課程………………………………………………….5
第四項 實務見解觀察………………………………………………………….5
第三節 論文架構…………………………………………………………...5
第一項 本文凡例……………………………………………………………….5
第二項 各章內容……………………………………………………………….5

第二章 催收法制基本概念
第一節 引言………………………………………………………………...6
第二節 美國公平債務催收行為法(FDCPA)法案基本概念………………6
第一項 概論…………………………………………………………………….6
第二項 法案體系……………………………………………………………….7
第三項 立法背景與目的……………………………………………………….8
第一款 立法背景…………………………………………………………….8
第二款 立法目的…………………………………………………………….9
第四項 本法案所用詞彙定義與本文評析…………………………………….9
第一款 通訊…………………………………………………………………10
第二款 消費者—被催收人………………………………………………....10
第三款 債務…………………………………………………………………11
第四款 規範主體……………………………………………………………13
第一目 債權人……………………………………………………………13
第二目 第三債務催收人是主要的規範對象……………………………15
第三目 律師行業…………………………………………………………18
第三節 催收法制基本概念建構………………………………………….19
第一項 概論……………………………………………………………………19
第二項 債之相關概念…………………………………………………………20
第一款 債之意義……………………………………………………………20
第二款 債權的性質—非支配權....................................................................20
第三款 債之相對性…………………………………………………………21
第四款 債權之實現與催收…………………………………………………21
第三項 催收相關基本概念……………………………………………………22
第一款 催收行為……………………………………………………………22
第二款 規範的對象與保護的對象…………………………………………23
第一目 催收法制的規範對象……………………………………………24
第二目 催收法制的保護對象……………………………………………24
第四節 立法動態評析…………………………………………………….25
第一項 規定內容比較表……………………………………….......................25
第二項 關於立法背景或立法目的之比較探討………………………………26
第三項 關於催收法制應該規範的主體之比較探討…………………………26
第五節 小結……………………………………………………………….27

第三章 我國催收問題現狀觀察
第一節 引言……………………………………………………………….28
第二節 法令允許的討債方式…………………………………………….29
第一項 債務人財產資料的查調……………………………………………....29
第二項 催收催告………………………………………………………………30
第一款 存證信函……………………………………………………………30
第二款 律師函………………………………………………………………31
第三款 公示送達……………………………………………………………31
第三項 訴訟外的民事紛爭解決手段…………………………………………32
第一款 調解…………………………………………………………………32
第二款 和解…………………………………………………………………33
第一目 私下的和解(民法的和解契約)………………………………….33
第二目 法院的和解(民事訴訟上和解)………………………………….33
第四項 提起訴訟………………………………………………………………33
第五項 保全程序—假扣押……………………………………………………34
第六項 強制執行………………………………………………………………35
第一款 調查債務人的財產狀況……………………………………………35
第二款 向管轄法院聲請強制執行…………………………………………35
第三款 強制執行的進行……………………………………………………35
第四款 如係就債務人對第三人金錢債權催討債務………………………36
第五款 執行不足時…………………………………………………………36
第七項 小結……………………………………………………………………37
第三節 社會催收實態了解……………………………………………….37
第一項 消基會整理惡質催收公司的常見手法………………………………38
第一款 奪命連環CALL…………………………………………………….38
第二款 暴力威脅恐嚇………………………………………………………39
第三款 散佈欠債消息………………………………………………………39
第二項 催收手段本文分類……………………………………………………39
第一款 非法的催收手段舉例………………………………………………40
第二款 不當的催收手段舉例………………………………………………40
第三項 小結……………………………………………………………………41
第四節 我國實務上催收糾紛民刑事案例觀察………………………….42
第一項 泛論……………………………………………………………………42
第二項 刑事案例………………………………………………………………43
第一款 裁判情形……………………………………………………………43
一、最高法院五十三年台上字第四七五號判例………………………..43
二、最高法院八十九年度台上字第一三八八號判決…………………..44
三、花蓮地方法院八十六年度易字第三八六號判決…………………..45
四、高等法院九十二年度上易字第三零九五號判決…………………..45
五、刑事特別法案例舉例………………………………………………..46
(一)新竹地方法院八十六年度訴字第四七九號判決………………...46
(二)桃園地方法院八十九年訴字第三二八號判決…………………...46
(三)新竹地方法院八十五年感裁字第四十二號裁定………………...47
第二款 本文分析…………………………………………………………....47
第三項 民事案例………………………………………………………………48
第一款 裁判情形……………………………………………………………48
一、最高法院七十年台上字第七一零號判決…………………………..48
二、高雄地方法院八十八年訴字第九二六號判決……………………..49
三、台中地方法院八十四年訴字第一九一四號判決…………………..50
四、花蓮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二四六號判決…………………..51
第二款 本文分析……………………………………………………………52
第四項 小結……………………………………………………………………54
第五節 小結……………………………………………………………….54

第四章 我國現行催收法制介紹
第一節 引言……………………………………………………………….56
第二節 催收行為之管與不管對催收當事人權益之影響……………….56
第一項 非法與不當催收所涉被催收人的基本權利侵犯……………………57
第一款 非法暴力討債行為…………………………………………………57
第一目 人身自由…………………………………………………………57
第二目 身體不受傷害權…………………………………………………57
第二款 不當催收行為………………………………………………………58
第一目 居住自由…………………………………………………………58
第二目 隱私權……………………………………………………………59
第三款 會運用到的憲法總論部分理論簡介………………………………60
第一目 基本權利第三人效力……………………………………………60
第二目 客觀面向國家保護義務…………………………………………61
第三目 基本權利間之衝突關係…………………………………………62
第二項 一旦訂定催收專法所涉催收人的基本權利侵犯……………………63
第一目 言論自由…………………………………………………………63
第二目 工作權……………………………………………………………64
第三項 一旦訂定催收專法對於債權人財產權實現的侵害…………………65
第四項 小結……………………………………………………………………65
第三節 我國現行催收相關規範………………………………………….66
第一項 催收基本民刑法………………………………………………………67
第一款 刑法…………………………………………………………………67
第一目 刑法分則規定……………………………………………………67
第二目 刑法總則理論—刑法謙抑性思想………………………………68
第二款 民法—侵權行為法…………………………………………………69
第二項 刑事特別法概況………………………………………………………70
第三項 行政管理與紀律規範…………………………………………………70
第一款 社會秩序維護法……………………………………………………70
第二款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71
第三款 銀行法………………………………………………………………71
第四款 紀律規範……………………………………………………………72
第一目 財政部台融(四)字第0924001066號函…………………………72
第二目 辦理信用卡業務自律公約………………………………………73
第三目 金融機構辦理現金卡業務應注意事項…………………………73
第四目 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事項………………………74
第五目 金融機構辦理應收債權催收作業委外處理要點………………74
壹、受委託機構應具備之資格條件…………………………………...74
貳、金融機構與受委託人間必須訂立契約……………………………75
第六目 金融機構債權催收作業委外最低標準化範例草案……………75
第四節 小結……………………………………………………………….76

第五章 催收行為規範之探討
第一節 引言……………………………………………………………….77
第二節 美國公平債務催收行為法(FDCPA)催收行為規範之探討……..78
第一項 有關債務人地點資訊的獲取…….…………………………………...78
第二項 與債務催收有關的通訊…….………………………………………...79
第一款 一般性地與消費者的通訊…………………………………………80
第一目 不尋常或不便利之時地………………..………………………..80
第二目 有律師為代理人時……………………..………………………..80
第三目 消費者工作地點………………………..………………………..81
第二款 與第三人的通訊……………………………………………………81
第三款 停止通訊……………………………………………………………82
第四款 特別的消費者概念…………………………………………………82
第三項 不當催收手段類型歸納………………………………………………83
第一款 騷擾或侮辱…….…………………………………………………...83
第二款 虛偽或誤導的表述與提供不正確表格……………………………84
第一目 虛偽或誤導的表述…….………………………………………...84
第二目 提供不正確表格…………………………………………………86
第三款 不公平行為與複數債務清償之指定………………………………86
第一目 不公平行為………………………………………………………86
第二目 複數債務清償之指定……………………………………………87
第四項 債務確認程序…………………………………………………………88
第一款 給債務人之通知記載………………………………………………88
第二款 疑義停止……………………………………………………………89
第三款 不爭執非默視承認…………………………………………………89
第五項 小結—挑出一些在美國引起廣泛討論的議題………………………90
第一款 關於通訊(催收聯絡行為)的部分………………………………….90
第二款 侮辱詐欺、虛偽誤導等催收手段…………………………………90
第三款 微型米蘭達警告(the "Mini-Miranda" warning)…………………...91
第四款 關於債務確認程序…………………………………………………92
第三節 我國即時權利救濟機制運用探討…………………………….....93
第一項 美國法案催收通訊的規定之特別探討……………………………...94
第一款 法案中通訊的規定有二……………………………………………94
第二款 法案的基本立場—允許被催收人(消費者)通訊制止…………….94
第三款 被催收人的通訊制止選擇權與後果………………………………95
第四款 關於催收通訊的歸結………………………………………………95
第二項 我國不當催收制止的現行可行機制之探討—定暫時狀態假處分....96
第一款 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制度之意義……………………………………96
第二款 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之依據…………………………………………97
第一目 民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97
第二目 民事訴訟法第五三八條第一項…………………………………97
第三目 民事訴訟法第五三八條之一第一項……………………………97
第三款 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之要件…………………………………………97
第一目 凡爭執之法律關係………………………………………………97
第二目 具定暫時狀態之必要……………………………………………98
第四款 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之方法…………………………………………99
第五款 中間處分性質之緊急處置………………………………………..100
第六款 兼顧相對人權益…………………………………………………..100
第三項 小結…………………………………………………………………..101
第四節 立法動態評析…………………………………………………...102
第一項 規定內容比較表……………………………………………………..102
第二項 催收之初確認債務程序之比較探討………………………………..106
第三項 與債務人的催收聯繫之比較探討…………………………………..106
第四項 與第三人的催收聯繫之比較探討…………………………………..107
第五項 不當催收行為手段之比較探討……………………………………..107
第五節 小結……………………………………………………………...107

第六章 不當催收行為之民事法律效果探討
第一節 引言……………………………………………………………...109
第二節 美國公平債務催收行為法(FDCPA)中有關民事責任之規定內容…………………………………………………………………………….110
第一項 FDCPA法案第八一三條規定………………………………………110
第二項 聯邦交易委員會(FTC)關於第八一三條之註釋……………………111
第三項 美國法上對於FDCPA民事責任規範之解釋與適用………………112
第一款 概論………………………………………………………………..112
第二款 法律適用關係……………………………………………………..112
第一目 與州法間之關係………………………………………………..112
第二目 一般侵權行為法的理論仍居於補充適用的地位……………..113
第三款 歸責原則…………………………………………………………..114
第四款 損害賠償範圍……………………………………………………..114
第一目 實際損害的部分………………………………………………..115
第二目 訴訟成本與律師費用…………………………………………..115
第三目 懲罰性賠償金…………………………………………………..116
第五款 被告利益之平衡兼顧……………………………………………..116
第一目 被告於訴訟中的防禦…………………………………………..117
第二目 提醒律師事項…………………………………………………..118
第六款 美國法上對於其自身規定之檢討與反省………………………..118
第三節 美國法上懲罰性賠償金制度…………………………………...119
第一項 概論…………………………………………………………………..119
第二項 美國懲罰性賠償金制度之意義與功能……………………………..120
第一款 懲罰性賠償金之意義……………………………………………..120
第二款 懲罰性賠償金之目的/功能……………………………………….121
第一目 損害填補功能…………………………………………………..121
第二目 嚇阻功能………………………………………………………..123
第三目 懲罰或應報功能………………………………………………..124
第四目 私人執法鼓勵功能……………………………………………..125
第五目 小結……………………………………………………………..126
第三項 美國懲罰性賠償金的成立要件……………………………………..127
第一款 被告的行為必須具備主觀的惡意(包括故意或重大過失)……...127
第二款 被告依法須有應負擔的實際損害賠償責任……………………..127
第三款 懲罰性賠償金須有處罰之必要…………………………………..128
第四款 因果關係…………………………………………………………..128
第四項 美國懲罰性賠償金的適用案件類型………………………………..128
第五項 懲罰性賠償金數額的量定因素……………………………………..129
第六項 美國懲罰性賠償金制度的相關法律爭議…………………………..130
第一款 過失行為適用之探討……………………………………………..130
第二款 設定上限之探討…………………………………………………..132
第三款 懲罰性賠償金與責任保險………………………………………..133
第四款 美國對於懲罰性賠償金制度的改革運動………………………..134
第四節 FDCPA民事法律效果於我國引進之調和問題代小結…………135
第一項 侵權行為法的歸責原則與催收規範之間…………………………..135
第二項 我國損害賠償責任之方法與範圍…………………………………..136
第三項 我國責任型態民刑分立向為通說…………………………………..137
第四項 我國民事損害賠償之功能再檢討與懲罰性賠償金制度之接受…..138
第五項 立法動態評析………………………………………………………..141
第一款 規定內容比較表…………………………………………………..141
第二款 就已經觸犯我國實體刑法強度之催收行為……………………..141
第三款 就違反催收專法的法律效果採擇………………………………..142
第六項 傾向以民事法律效果作為違背催收專法之效的特別說明………..142
第一款 在目前現行法下的被催收人權益之保障依民法易流於抬槓…..142
第二款 假如未來有了一套明確的當為與不當為之保護規定則有所改善……………………………………………………………………………………142
第三款 惟民事懲罰性賠償金制度的引進還有需要注意的地方………..143

第七章 結論
一、催收問題在現今我國誠屬應予重視的社會問題…………………………….144
二、我國實務上對於催收問題之處理無法遏止催收亂象……………………….145
三、美國的公平債務催收行為法案(FDCPA)有其在我國參考之價值…………..145
四、催收規範的規範主體與保護對象…………………………………………….145
五、催收的行為規範方面需要有一套遊戲規則以供專業人士遵循…………….146
六、違法與不當催收的法律效果若單從民事責任的面向來談所需要的設計….147
七、立法動態的持續觀察………………………………………………………….148
八、即便有了催收行為的專法亦須明瞭僅為治標止痛………………………….148
【中文文獻資料】(按筆劃姓氏)

【中文書籍】
1.甘添貴,刑法案例解評,瑞興書局,一九九九年元月初版。
2.永然法律事務所編著,討債行動手冊,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民國八十八年三月初版。
3.王澤鑑,侵權行為法第一冊 基本理論一般侵權行為,三民書局,一九九九年六月。
4.王澤鑑,債法原理第一冊 基本理論債之發生,三民書局,一九九九年十月增訂版。
5.王甲乙、洪惠慈、鄭健才,民事訟訟法新論,三民書局,民國八十九年七月版。
6.邱聰智,民法總則(上),三民書局,2005年2月。
7.吳奎新、華祥任,討債專員TOP1,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六月。
8.李清輝,你也可以自擬存證信函,書泉出版社,2003年四月初版一刷。
9.林誠二,民法債編總論講義,瑞興書局,一九九二年三月。
10.林誠二,民法債編總論(上),瑞興書局,民國八十九年九月初版。
11.林國泰,存證信函之撰寫與範例,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民國八十七年十月。
12.法治斌、董保城,中華民國憲法,國立空中大學,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修定三版。
13.袁大蓉,存證信函關鍵用法,漢湘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10月再版一刷。
14.徐昌錦、郭堉玲,討債絕招,書泉出版社,2000年初版。
15.孫森焱,民法債編總論上冊,三民書局,民國八十八年十月修定版。
16.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編輯委員會,公平債務催收行為法釋義,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民國九十年四月初版。
17.陳新民,憲法基本權利之基本理論(下冊),元照出版公司,一九九九年六月五版。
18.陳猷龍,民法債編總論,五南圖書出版,2003年9月三版。
19.黃陽壽,民法總則,自版發行,2003年元月初版。
20.曾世雄,損害賠償法原理,三民書局,一九九六年九月修正二版。
21.蔡墩銘,刑法各論,三民書局,民國九十年修訂四版。
22.蔡天保編著,強制執行催收實務,民國九十年初版,高雄復文圖書出版社。
23.劉孟錦,討債進行式,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

【中文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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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王澤鑑,危險社會、保護國家與損害賠償法,月旦法學雜誌第一一七期,2005年2月。
26.王澤鑑,損害賠償法的體系、請求權基礎、歸責原則及發展趨勢,月旦法學雜誌第一一九期,2005年4月。
27.王澤鑑,損害賠償法之目的:損害填補、損害預防、懲罰制裁,月旦法學雜誌第一二三期,2005年8月。
28.王澤鑑,人格權保護的課題與展望(二)—憲法上人格權與私法上人格權,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八十一期,2006年4月。
29.李惠宗,憲法工作權保障系譜之再探—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為中心,憲政時代第二十九卷第一期,民國九十二年七月。
30.李科逸,網際網路時代個人隱私保衛戰,資訊與電腦,一九九九年三月。
31.李震山,身體不受傷害權,法學講座第二五期,2004年01月。
32.李惠宗,愛刺探秘密的記者,月旦法學雜誌第六十八期,200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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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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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陳彩瑜,發明專利侵權爭議中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之研究,台北大學法律專業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九十四年六月。
59.楊靖儀,懲罰性賠償金之研究:以評析消費者保護法第五十一條為中心,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五年。蘇志淵,懲罰性賠償金之憲法基礎研究—以美國法制為中心,輔仁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九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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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資料查詢】

1.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網站 http://www.consumers.org.tw/index.aspx。
2.立法院國會圖書館 http://npl.ly.gov.tw/do/www/homePage。
3.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http://nwjirs.judicial.gov.tw/。
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http://www.fscey.gov.tw/。
5.法務部主管法規資料庫查詢系統 http://mojlaw.moj.gov.tw/。
6.東森新聞報網站 http://www.ettoday.com/。
7.我國總統府網站人權諮詢委員會http://www.president.gov.tw/2_special/right/report.html。
8.學者蔡百銓對於世界人權宣言的詮譯http://www.oceantaiwan.com/eyereach/20050510.htm。
9.美國公平債務催收行為法案原文Fair Debt Collection Practices Act (FDCPA) http://www.ftc.gov/os/statutes/fdcpa/fdcpact.htm。
10.聯邦交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ission)網站 http://www.ftc.gov/。
11.聯邦交易委員會對公平債務催收行為法之註釋原文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Staff Commentary on the Fair Debt Collection Practices Act
http://www.ftc.gov/os/statutes/fdcpa/commentary.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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