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教育基本法制定於1947年3月31日,是日本戰後由國家主義的教育體制邁向民主主義的教育體制的轉折點。教育基本法的基本精神是民主、和平、人權,亦即是「尊重人的尊嚴」「維護和平」「教育的自主性」等基本原理。 然而戰後日本的保守主義派,對教育基本法中的教育理念,有關國家的認同意識、道德教育、愛國心等規範的不足,一直抱持強烈的批判立場。因此,從制定後直到21世紀的今日,修正教育基本法的動作都未曾停歇過。保守主義右派對於日本國內的「教育荒廢」「道德淪喪」以及國民對「傳統、國家意識」的漠視等問題,是由於教育基本法的規範過於強調個人自由但忽視國家認同所導致。此次日本的中央教育審議會提出的「新時代的教育基本法」的提案,其論述以重視傳統文化及開展新時代為基調的修正案,引起廣大的反對聲浪,其中備受爭議的是「重視傳統與愛國的心」的條文要列入教育基本法的教育理念的規範中。 本論文即以此次的修正案中教育理念的爭議點進行探討,經由改正派與擁護派的論爭中,進一步地認識日本教育基本法的歷史過程,同時也肯定日本為了陷於困境的教育問題、社會問題所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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