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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陳盈君
研究生(外文):Christina Ying-Chun Chen
論文名稱:論重整制度之適用與修正趨勢—自規範目的出發
論文名稱(外文):The Implementation and the Trend of Legal Reform in Enterprise Reorganization─To Start With Purposive Approach
指導教授:林仁光林仁光引用關係
指導教授(外文):Andrew Jen-guang Lin
學位類別:碩士
校院名稱:國立臺灣大學
系所名稱:法律學研究所
學門:法律學門
學類:一般法律學類
論文種類:學術論文
論文出版年:2007
畢業學年度:95
語文別:中文
論文頁數:199
中文關鍵詞:企業重整重整自動凍結破產債務清理公司治理
外文關鍵詞:Enterprise ReorganizationReorganizationAdministrationAutomatic StayBankruptcyInsolvencyCorporate Gover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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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論文是對於自民國五十五年施行之重整制度之鳥瞰與立法沿革用以觀察台灣重整制度之現況與未來。採用之方式為自規範目的觀察台灣重整制度現行架構與施行之問題,觀察行政院與司法院對於債務清理制度之研修狀況是否已解決問題,若尚未得能解決目前施行之問題,嘗試提出改進之方法。

台灣自民國五十五年引進重整制度係為拯救企業、避免員工事業與損失擴大,然施行至今使用率、效率與成功率皆低,為本論文探究制度問題之動機,本論文決定自規範之目的觀察產生制度問題根源。於整理國內外文獻(主要為英美二國)、判決後列出重整規範之目的(本文第貳章),於後闡述現行重整制度之現況與沿革(本文第參章),於第肆章檢討現行制度與修正趨勢產生問題之部分,並提出建議。

重整最重要之規範目的為重建企業,但一完好之制度並非僅單單追求此目的。雖然重建企業將重整制度明顯與其他債務清理制度區別,但不能完全撇棄重整公司之債權人權益完全不顧僅為重建企業。因此如何調和債權人、重整公司之間利益之均衡為重整制度最大之難題。

重建企業,為防免債務人資產狀況惡劣化或發生債權人間不平等狀態導致債務人事業重建困難,維持債務人資產之制度係屬必要,司法院西元二○○四年破產法草案參考公司法第二百八十七條增訂保全處分制度、經建會提出之企業破產法草案引進英美之自動凍結制度,皆彰顯立法者對於債務人資產維持制度有所認知。而重整制度於我國以往被批評為效率不彰,本文亦探討重整程序中重整人、重整監督人與法院對於程序有效率進行之義務。公平與效率性為債務清理程序之最高要求,重整債權與重整債務之區分影響重整程序中所有債權人之權益,本文對於現行法規範缺失部分提出建議。經查現行規範,重整計畫與關係人會議之規範甚為缺乏,賦予參與程序當事人資訊亦為程序保障之重要一環,本文將予提出資訊公開之重要性。於此部分最後將探討應如何使重整程序之進行更具效率性。

本文最後,就現行規範之分析,兼與英美法之比較,探討自公司財務困難、重整聲請至重整程序進行中之公司治理結構,對於規範不足之處將提供建議。另根據實務判決,探討司法機關面對重整事件之審理,期法院審理能夠兼顧專業性、重整事件迅速性與當事人程序保障等要求。
This is a framework overview of principles of enterprise reorganization and contains necessary generalizations in order to establish and examine enterprise reorganization legal policies during insolvency law reform process in Taiwan. In 1966 Taiwan adopted reorganization procedure for rescue of public companies faced with financial difficulties, aiming to reduce private losses (eg. job saved), public losses (protection of the economy, especially in case of financial crisis) and maximize creditor recoveries. Since then, reorganization procedure, as observed, however, has not been used effectively leading to a very low success rate of companies being saved. The reasons of ineffectiveness and low success rates are thus discussed in this thesis.

The method in this thesis mainly adopted is to take the legal policies as a starting point to discuss current insolvency legislation and the bills proposed by the Administrative Yuan and Judicial Yuan. After the analysis of judicial decisions, domestic and foreign academic materials (mainly from the US and the UK), legal policies of enterprise reorganization are drawn as Chapter 2 of this thesis. Although the most important and distinctive objective of enterprise reorganization is enterprise rescue, the perfect system would not only aim at single party, in instant case, the debtor.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reditors shall not be disregarded.

As the insolvency law reform has begun to re-shape enterprise reorganization legal system since the 1990’s, Enterprise Insolvency Bill has been raised by Executive Yuan in 2005 and the new Insolvency Bill proposed by Judicial Yuan is still under way. This thesis further observes legal policies during the law reform process, comparing them with current legislation in Chapter 3. In Chapter 4 the thesis examines if they adequately fulfill insolvency law requirements, and evaluating their efficiency and effectiveness in implementation.

In terms of enterprise rescue, in order not to worsen debtors’ financial situation as well as not to jeopersize inequality among creditors, the maintenance of assets of debtors is vital. The “Enterprise Insolvency Bill” raised by Administrative Yuan shows the awareness of proposers in this respect by virtue of the adoption of automatic stay. As to promoting efficiency of the procedure, the thesis further puts emphasis on the importance of clearness of legislation and duties of administrators and the court. The fairness and effeiciency are highly demanded in reorganization proceeding, so the distinction has to be clearly drawn between claims happening before the start of the proceeding and those happening after the start of the proceeding. 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to parties, and protection of rights to participation by parties ought to be strengthened.

Corporate governance issues in reorganization proceeding being not properly regulated, and court’s inefficiency in dealing with corporate rescue, have resulted in delay, high costs of reorganization proceeding and jeopardized creditors’ willingness to consent enterprise rescue in Taiwan. Subsequently, in the end of the thesis, from the analysis of current legislation and comparative study of English and the US law,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reorganization are discussed. The attitude of the court,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is also decisive in promoting the efficiency of reorganization proceeding. It is hoped that the court will pursue the objectives of acuteness, efficiency, flexibility and protection of parties’ rights to participation in coping with cases with respect to enterprise reorganization.
目次

第壹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問題之提出…………………………………………...1
第一項 研究動機……………………………………………………...1
第二項 問題之提出…………………………………………………...4
第二節 研究方法……………………………………………………….…..8
第一項 制度目的與機能之觀察……………………………………...8
第二項 比較法之研究………………………………………………...8
第三項 具體案例之分析……………………………………………...9
第四項 小結…………………………………………………………...9
第三節 預期達到之目標與侷限性……………………………………….10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論文架構…………………………………………….11
第一項 研究範圍…………………………………………………….11
第二項 論文架構…………………………………………………….11
第貳章 公司重整規範之目的與規範手段…………………………………….13
第一節 重整獨特性之凸顯:重建大規模企業………………………….14
第一項 重整與破產程序之比較…………………………………….14
第二項 賦予企業重建更生可能之正當性………………………….15
第三項 小結………………………………………………………….18
第二節 債務清理………………………………………………………….19
第三節 建立重建企業與債務清理之手段……………………………….21
第一項 極大化公司價值…………………………………………….21
第二項 公司重整價值之衡量與其目的………………………….…21
第一款 避免浪費程序………………………………………….22
第二款 避免債權人因債權受償延滯而權益受損…………….23
第三款 小結…………………………………………………….23
第三項 公司資產現狀之保護與程序停止………………………….24
第四項 公司重整期間維持營運…………………………………….25
第五項 確定公司重整債權………………………………………….26
第六項 重整計畫之擬定、通過與執行…………………………….26
第四節 建立責任歸屬明確之責任制度………………………………….27
第一項 監督機制與負責人責任之確立…………………………….29
第二項 重整裁定前公司負責人之責任………………………….…30
第一款 負責人之善良管理人與忠實義務………………….…31
第二款 聲請債務清理程序之責任…………………………….31
第五節 調和利益衝突…………………………………………………….32
第一項 各利益團體對於重整程序使用之目的…………………….33
第一款 債權人……………………………………………….….33
第二款 重整公司………………………………………….….…34
第三款 股東………………………………………….………….35
第四款 受僱人……………………………………….………….35
第二項 調和利益衝突之立法…………………………………….…36
第六節 建立適切之重整規範…………………………………………….37
第一項 建立具法明確性之重整法制………………………,………37
第二項 建立有效率之重整制度…………………………….………38
第一款 自適用對象觀察……………………………………….38
第二款 重複規範之避免……………………………………….39
第三款 法規範促進程序有效率進行…………………………..40
第四款 防止濫用程序機制之建立…………………….……….41
第參章 現行公司重整程序之架構與修正趨勢……………………………….42
第一節 重整程序之主管機關…………………………………………….42
第二節 重整程序之聲請………………………………………….………44
第一項 重整之聲請原因…………………………………….………45
第二項 企業重建之可能…………………………………….………46
第一款 重整適格之公司……………………………….………46
第二款 具備重整價值………………………………………….46
第三項 公司重整之聲請權人……………………………………….49
第四項 其他聲請之要件………………………………………….…50
第一款 管轄法院……………………………………………….50
第二款 聲請程式……………………………………………….51
第五項 對於法院裁定之救濟程序………………………………….52
第三節 重整裁定前之保全處分………………………………………….53
第一項 保全處分之類型…………………………………………….54
第一款 公司財產之保全處分………………………………….54
第二款 公司業務之限制……………………………………….55
第三款 公司履行債務及對公司行使債權之限制…………….55
第四款 公司破產、和解或強制執行等程序之停止………….56
第五款 公司記名式股票轉讓之禁止………………………….59
第六款 公司負責人對於公司損害賠償責任之查定即期財產之保全處分……………………………………………….59
第二項 法院保全處分之形式……………………………………….60
第四節 法院審查後開啟重整程序……………………………………….61
第一項 法院形式審查……………………………………………….61
第二項 徵詢相關機關與檢查人之意見…………………………….61
第三項 重整程序之開啟…………………………………………….64
第一款 法院裁定准予開啟重整……………………………….64
第二款 選任重整人、重整監督人…………………………….65
第一目 選任重整人……………………………………….65
第二目 選任重整監督人………………………………….68
第四項 重整裁定之效力…………………………………………….68
第一款 對於公司之效力……………………………………….69
第一目 業務經營與管理處分權移交與重整人………….69
第二目 董事、監察人與公司股東會職權停止………….70
第三目 各項程序之停止………………………………….70
第四目 法院之保全處分………………………………….71
第二款 對債權人之效力……………………………………….71
第一目 對重整債權人之效力…………………………….72
第二目 對重整債務債權人之效力…………………….…72
第三款 對股東之效力………………………………………….73
第五節 重整債權與重整債務…………………………………………….73
第一項 重整債權…………………………………………………….74
第一款 重整債權之意義……………………………………….74
第二款 重整債權之行使……………………………………….75
第一目 一般債權之申報、審查………………………….75
第二目 重整債權之異議與確定……………………….…77
第二項 重整債務…………………………………………………….78
第三項 小結………………………………………………………….80
第六節 重整程序之執行與監督機關………………………………….…80
第一項 重整人……………………………………………………….80
第一款 重整人之職權………………………………………….80
第二款 重整中之變通處理…………………………………….82
第三款 重整人之責任………………………………………….83
第二項 重整監督人………………………………………………….83
第一款 審查重整債權………………………………………….84
第二款 召集關係人會議並擔任主席……………….…………84
第三款 特殊事務之許可權…………………………………….85
第四款 監督重整人執行事務………………………………….86
第五款 監督重整程序………………………………………….86
第三項 關係人會議………………………………………………….87
第一款 關係人會議之權能…………………………………….88
第二款 關係人會議表決權行使方式………………………….89
第七節 重整計畫………………………………………………………….90
第一項 關係人之參與……………………………………………….91
第二項 變更方針之指示與重整計畫之修正……………………….92
第八節 重整程序之終結………………………………………………….93
第一項 重整程序之終止…………………………………………….93
第二項 重整程序完成與效力…………………………………….…95
第一款 經重整計畫處理之重整債權請求權消滅…………….95
第二款 股東權因重整變更者權利消滅……………………….95
第三款 公司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停止之程序即失效…….96
第四款 重建更生之公司回復正常營運…………………….…96
第九節 重整法制之沿革與修正趨勢…………………………………….97
第一項 重整法規之修正沿革……………………………………….97
第一款 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修正……………………………….97
第二款 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修正……………………………….98
第二項 單一法典化之趨勢………………………………………….99
第一款 採取單一程序或複數程序之立法選擇……………….99
第二款 司法院草案對於程序轉換之處理…………………...100
第三項 經建會提出之「企業重整破產法草案」………….……..101
第肆章 重整制度與適用之分析與建議……………………………………...107
第一節 維持公司資產之法律制度……………………………………...108
第一項 重整聲請後保全處分之問題……………………………...109
第一款 法院靈活運用職權裁量法理裁定保全處分………...109
第二款 保全執行之停止—與重整裁定後保全執行之比較...112
第三款 停止之強制執行程序不應包括第三人之物之擔保執行
………………………………………………….……..114
第四款 記名式股票轉讓禁止規定……………………..…….115
第五款 法院保全處分之效率性不一…………………..…….116
第六款 小結……………………………………………..…….118
第二項 重整開啟後之公司資產維持制度…………………..…….118
第一款 訴訟程序之停止……………………………………...119
第一目 限縮停止訴訟之類型…………………………….119
第二目 涉及共同訴訟之問題…………………………….121
第三目 訴訟當然停止之時點…………………………….122
第二款 繼續性雙務契約之處理……………………………...122
第三款 重整人保全公司財產之義務………………….……..125
第四款 公司處分公司資產行為之撤銷……………….…..…126
第三項 引入聲請時自動凍結之趨勢……………………………...131
第一款 自動凍結效力發生時點……………………………...132
第一目 聲請時發生效力………………………………...132
第二目 程序開啟時發生效力…………………………...133
第二款 自動凍結效適用之範圍……………………………...134
第三款 自動凍結效力之例外—法院之處分………………...134
第四款 自動凍結與保全處分之不同………………………...136
第二節 重整程序遭濫用與程序浪費之避免…………………………...138
第一項 公司種類限制之維持……………………………………...140
第二項 對於不具誠信聲請重整之處理…………………………...141
第三項 重整開啟後即時終止無重整可能之程序………….……..143
第四項 小結…………………………………………………..…….144
第三節 重整程序之公平與效率性………………………………..…….145
第一項 重整債權與重整債務分類上之爭議………………..…….146
第一款 判斷是否為重整債務之標準…………………..…….147
第二款 以退休金是否為重整債務為例……………….……..148
第一目 勞工委員會之見解……………………….……..148
第二目 高等法院之見解………………………….……..149
第三目 評析………………………………………..…….150
第三款 解決退休金債權非屬重整債務之爭議………..…….153
第一目 現行法之適用……………………………..…….153
第二目 立法之展望………………………………..…….153
第四款 小結……………………………………………..…….154
第二項 重整債權之申報與審查……………………………..…….154
第四節 提高重整進行之效率性………………………………….……..156
第一項 重整程序公司機關以合理速度進行重整事務之義務…...157
第二項 重整人提出重整計畫之時點……………………………...159
第三項 重整監督人事先許可制之問題…………………………...160
第四項 法院審理方式之建議……………………………………...162
第五項 小結—對於現行法之建議………………………………...163
第五節 使關係人參與程序之保障……………………………………...163
第一項 關係人會議之召集與重整計畫之公告…………………...164
第二項 關係人會議對重整計畫之表決方式……………………...166
第三項 資訊開示義務……………………………………………...167
第四項 小結………………………………………………………...168
第六節 重整程序之公司治理架構……………………………………...168
第一項 債權人於公司清償能力不足時之地位…………………...170
第二項 公司負責人負擔責任對象理論基礎之構成……………...172
第三項 自重整聲請至重整開啟前之公司負責人………………...174
第四項 重整裁定後之公司治理結構……………………………...176
第一款 發展之課題…………………………………………...176
第二款 重整公司之負責人…………………………………...177
第三款 重整公司治理之特殊現象…………………………...179
第一目 公司追求目標改變—原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東會職權停止……………………………………..179
第二目 重整人之地位—重整事務之委託行使………..180
第三目 重整監督人—輔佐法院擔任監督角色並執行部分重整事務………………………………….……..181
第四目 重整公司之內部監控模式……………….……..182
第四款 重整人、重整監督人於重整程序之義務與責任規範183
第一目 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與忠實義務……….……..183
第二目 現行法解任機制之問題……………………..….184
第五項 健全責任確定之制度…………………………………..….186
第一款 重整程序中公司負責人之責任………………….…..188
第二款 公司聲請債務清理程序前公司負責人之義務與責任
………………………………………………….……..188
第六項 小結…………………………………………………………189
第七節 兼顧迅速經濟與程序保障之法院審理………………………...191
第一項 靈活運用非訟化審理……………………………………….191
第二項 兼顧重整程序中職權行使之專業性與效率性…………….192
第伍章 結論………………………………………………………………...…194
第一節 研究成果………………………………………………………...194
第一項 關於重整法制之目的……………………………………...194
第二項 關於維護公司資產法律制度之觀察……………………...194
第三項 避免濫用程序與浪費程序之建議………………………...195
第四項 為達重整程序公平與效率性之建議……………..……….196
第五項 關於重整中公司治理結構之觀察………………..……….197
第六項 關於法院於重整程序審理與職權行使之建議……..…….198
第二節 待繼續發展之課題與展望………………………………..…….198

參考文獻……………………………………………………..………….… i-v
一、中文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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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曾彥芬,公司重建型債務清理機制之研究,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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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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