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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羅殷霞
研究生(外文):Lou-Yin Hsya
論文名稱:兩岸地區腦死與器官移植問題之研究—以法律制度的探討為中心
論文名稱(外文):The Study of Brain Death And Organ Transplant Between Taiwan And Mainland China-Discussion of Their Legal System
指導教授:曾淑瑜曾淑瑜引用關係
學位類別:碩士
校院名稱:中國文化大學
系所名稱:法律學研究所
學門:法律學門
學類:一般法律學類
論文種類:學術論文
論文出版年:2006
畢業學年度:95
語文別:中文
論文頁數:179
中文關鍵詞:腦死器官移植
相關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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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20世紀70年代以來,隨著生命科技的高速發展,生命社會關係不斷地演變,各國進而對有關生命的立法已涉及衛生保健、疾病控制、精神衛生、生育與人口、環境保護、安樂死、腦死、器官移植、人工授精、開顱戒毒等20餘項。至20世紀末生命法學遂應運而生,其中腦死和器官移植是最重要且也是爭議性最多的生命法學課題。
器官移植是20世紀醫學對人類最重要的貢獻之一,也是治療晚期器質性病變的有效手段。伴隨著醫學科學的日新月異,如基因治療、幹細胞醫學、新型免疫制劑的飛速發展,使得器官移植有著前所未有的進步,同時也帶給在絕望中的病患重新尋回一線生機。而21世紀的醫學將是一個移植的世紀,肝臟移植之父斯坦瑞曾預言21世紀的外科手術將被移植手術壟斷。
自人體摘取器官施行移植手術時,就醫療上而言,雖屬正當行為,但對捐贈者(donor)的生命和健康而言,卻是一種傷害;以活體移植而言涉有刑法加工自殺罪及加工自傷罪,而屍體則涉及刑法損壞屍體罪之問題。而移植手術是否確實符合醫學原理,有益於受贈者(recipient)的健康與安全,均為值得研究之課題。
本文主要是以法律制度為中心,探討兩岸腦死、器官捐贈及器官移植概念上的異同,及適用上的法律問題,期能達到以下目的:一、促使兩岸法律制度對腦死的認定,能隨著醫學科技的進步而為適當的定義。二、釐清人體器官在法律上的性質,以明瞭人類自由處分器官權利之所在。三、探討人體器官移植適法性的要件,使醫師在救人的同時能卸除義務衝突的心理負擔。四、就兩岸現況予以檢討並提出建議。
本論文研究重點在以法律制度探討兩岸地區腦死與器官移植問題,所指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刑法、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腦死判定準則、醫事法規等有關生命科技法益之法律。所稱器官包含心、肺、肝、腎、胰臟等臟器,另亦包括骨骼、眼角膜、組織等。
本論文以腦死的判定和傳統的死亡之不同以為探討,同時針對器官得否買賣的見解,一方面從人類對自己身體是否具有處分權的角度析論之,另一方面則以法律經濟學加以檢討器官移植必要性的問題。為斟酌外國立法例對本問題的定位及分析,本文將介紹我國、大陸地區、日本、美國及西班牙腦死與器官移植之現況,以茲借鏡。
本論文共分五章,第一章為緒論,係就本文之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及研究範圍以為論述。第二章為腦死、器官捐贈及器官移植之概念,係以醫學及法律學提出名詞解說和概念定義。第三章為人體與人體器官在法律上的地位,係以相關法律探究人類對自己器官之處分權問題。第四章為各國立法例有關器官移植規定實踐現況及檢討。
本文透過法律制度探討兩岸地區腦死與器官移植的問題,期能提供以下結果,為兩岸醫界、法界學術上的參考:
一、建立法律與醫學相輔相成的關係。
二、透過法律及醫學對死亡概念介紹,並經由對生命法益的探討,明瞭器官移植手術所面臨的種種難題,進而學習到尊重生命。
三、經由法律經濟分析法,能夠明瞭國人至大陸進行器官移植所需擔負的經濟成本。
四、經由本研究期能促進兩岸腦死、器官捐贈、器官移植立法符合醫學倫理和道德、自主決定、非商業化、公平公正等原則,期使兩岸生命科技法律邁向良性、健康的國際化路線。
Abstract
Ever since the 1970s of the 20th century, following the fast paced development of life science and the continuous evolution of social impact on life, the legislations regarding life among countries around the world have gotten involved in more than scores of issues including health care, disease control, mental health, birth and populati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uthanasia, brain death, organ transplant, artificial insemination and open brain surgery for drug addiction treatment. The trend keeps moving forward until the end of the 20th century when life forensic science comes up. Among the subjects for discussion within its scope, brain death and organ transplant are the most important and also the most controversial ones.
Organ transplant is one of the most significant contributions of the 20th century medicine to the human race, and it is also an effective method to treat late organic pathological changes. As rapid development of medical science such as genetic therapy, stem cell medicine and new immune drugs expands, organ transplant has experienced the unprecedented progress that brings a thread of hope to desperate patients. The 21st century medicine shall be an era of organ transplant. Dr. Thomas Starzl, known as the Father of Liver Transplantation, ever predicted that surgery in the 21st century would be dominated by organ transplantation surgery.
Harvesting organs from human bodies to proceed with organ transplant may be seen as normal procedures medically speaking, but for the life and health of the donor, it is deemed harmful; in terms of live donor transplant, the procedures may be involved in the offenses of assisted suicide and assisted self destruction in the criminal code, while body transplant may be involved in the offense of body damage in the criminal code. Whether organ transplant is absolutely in accordance with medical principles and is beneficial to the health and safety of the recipient are topics worthy of discussions.
This paper aims to focus on the law system to discuss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of concepts on brain death, organ donation and organ transplant across the Strait and the applications of law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following purposes: 1) to promote a proper definition of brain death in the law system across the Strait that is able to follow the progress in medicine; 2) to clarify the nature of human organs before the law in order to understand the rights when people freely dispose their organs; 3) to discuss the main conditions of legitimacy on organ transplant to enable doctors to be released from mental burden of obligation conflict at the same time when they are saving lives; 4) to examine the current status across the Strait and to make suggestions.
The main focus of this study is on the law system to discuss the issues of brain death and organ transplant across the Strait. The law system hereby refers to the Civil Law, Criminal Law, Human Organ Transplant Ordinance, The Guidelines for Determination of Brain Death, and Medical Law that are related to legal benefit of life science. The organs referred to include heart, lung, liver, kidney, pancreas, and also include bones, eye cornea, tissue, etc.
This paper probes on the difference between brain death determination and traditional death, and in terms of the thought whether organs should be traded, this paper, on one hand, analyzes from the angle whether human beings have the rights to dispose own bodies, and on the other hand discusses the necessity of organ transplant from the viewpoint of the economics of law. Considering the examples of legislations from foreign countries that may help orientate and analyze this question, this paper is going to introduce the current status of brain death and organ transplant in Taiwan, China, Japa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pain.
This paper is divided into five chapters. Chapter 1 is the introduction to introduce the research motivation, objectives, research method and scope. Chapter 2 explains the concepts of brain death, organ donation and organ transplant. The proposed explanations of specific terms and conceptual definitions are based on the science of medicine and law. Chapter 3 states the positions of human body and human organs before the law to discuss the rights of human beings in disposing own bodies based on related laws. Chapter 4 describes the examples of legislations from different countries regarding the current practicing status of organ transplant regulations and covers some discussions.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issues of brain death and organ transplant across the Strait through the law system hoping to provide the following research results to be taken as academic references for the medical circle and the law circle of both sides:
1) To establish a mutually nurturing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cience of law and medicine.
2) To introduce the concept of death through law and medical science, and through discussions on legal benefit of life to understand various dilemmas that organ transplantation surgery is facing and then to learn how to respect lives.
3) Through the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 to understand the economic costs borne for our countrymen who proceed with organ transplant in mainland China.
4) To promote that the legislations regarding brain death, organ donation and organ transplant across the Strait are in compliance with medical ethics and morality, fulfilling the principles of independent decision, non-commercial, equality and fairness. This study anticipates that the law of life science from both sides may head toward a fine and healthy international direction.
目 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方法……………………………………………………2
第一項 研究目的……………………………………………………………2
第二項 研究方法……………………………………………………………2
第三節 研究範圍…………………………………………………………………3
第四節 預期結果…………………………………………………………………7
第二章 腦死、器官捐贈及器官移植之概念
第一節 死亡的傳統定義…………………………………………………………9
第一項 我國法律對死亡的概念……………………………………………10
第二項 大陸地區法律對死亡的概念………………………………………11
第二節 腦死的概念………………………………………………………………12
第一項 腦死的定義…………………………………………………………12
第二項 腦死立法的必要性探討……………………………………………14
第三項 腦死的立法模式……………………………………………………16
第四項 我國腦死的概念……………………………………………………18
第五項 大陸地區腦死的概念………………………………………………19
第六項 日本腦死的概念……………………………………………………20
第三節 腦死制度的建立及其法律上爭議性的課題……………………………22
第一項 腦死制度的建立在器官移植上具有重要性………………………22
第二項 我國腦死判定準則…………………………………………………27
第三項 大陸地區腦死立法所面臨的問題…………………………………30
第四項 腦死面對的爭議性課題……………………………………………35
第四節 器官捐贈與器官移植……………………………………………………40
第一項 器官移植的緣起與發展 …………………………………………40
第二項 器官捐贈與器官移植的意義及種類………………………………42
第三項 我國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的規定……………………………………44
第四項 大陸地區器官移植法介紹…………………………………………48
第五節 器官移植與醫療資源、道德倫理的探討………………………………58
第一項 醫療資源的合理分配………………………………………………58
第二項 器官移植與醫療資源的經濟分析…………………………………60
第三項 生物醫學的倫理原則及決定模式…………………………………62
第四項 器官移植涉及的道德倫理分析……………………………………68
第六節 小結 ……………………………………………………………………78
第三章 人體與人體器官在法律上的地位
第一節 人類對自己身體器官是否有自由處分權………………………………81
第一項 憲法上人民的自由權………………………………………………81
第二項 法律上處分權問題…………………………………………………90
第三項 人類對自己身體器官自由處分的限制……………………………95
第四項 未成年人身體器官處分權的問題…………………………………97
第二節 屍體在法律上的地位及處分$權 ………………………………………102
第一項 屍體在法律上的地位………………………………………………102
第二項 屍體處分權的歸屬…………………………………………………109
第三項 腦死者在法律上的地位……………………………………………112
第四項 生前同意或死後由一定親屬同意-處分權行使問題……………114
第三節 人體器官移植適法性的研究……………………………………………120
第一項 器官移植與刑事犯罪………………………………………………120
第二項 醫療義務與義務衝突………………………………………………123
第三項 人體器官移植之阻卻違法事由……………………………………127
第四節 小結………………………………………………………………………131
第四章 各國立法例有關器官移植規定實踐現況及檢討
第一節 我國………………………………………………………………………133
第一項 我國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立法之沿革………………………………133
第二項 我國現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之特點………………………………135
第三項 我國現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之檢討及建議………………………138
第二節 大陸地區…………………………………………………………………141
第一項 大陸地區器官移植立法概述………………………………………141
第二項 深圳經濟特區人體器官捐獻移植條例缺失析論…………………142
第三項 大陸地區未來制定統一的器官移植立法模式之建議……………143
第四項 大陸地區未來制定統一的器官移植法應有的基本立法原則……144
第三節 日本………………………………………………………………………148
第一項 日本器官移植法的歷程……………………………………………148
第二項 日本器官移植法實施的困境………………………………………151
第四節 美國………………………………………………………………………152
第一項 美國器官移植法律架構 …………………………………………152
第二項 美國器官移植制度之新進展 ……………………………………153
第五節 西班牙……………………………………………………………………155
第一項 西班牙器官移植立法和實施情況 ………………………………155
第二項 西班牙器官移植的管理方式 ……………………………………156
第六節 小結 ……………………………………………………………………157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159
第一項 生命終結的判定-腦死 ……………………………………………159
第二項 生命的再生工程-器官移植 ………………………………………161
第二節 建議 ……………………………………………………………………167
第一項 腦死…………………………………………………………………167
第二項 器官移植……………………………………………………………167
參考文獻………………………………………………………………………………169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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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曾淑瑜,從人體精子、卵子之法律地位論死後取精之刑法可罰性,萬國法律,第45期,台北,2006年2月。
37.曾淑瑜,論人體之利用-器官移植與法律之衝突與調和,律師雜誌,第308期,2005年5月。
38.曾淑瑜,論義務衝突,法令月刊,第49卷,第7期,台北,199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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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楊秀儀,善用生命的禮物-從美國UNOS經驗看台灣應如何建立器官移植資源整合機制,行政院衛生署九十年度委託研究計畫,中央健康保險局,台北,2001 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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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陸期刊論文(依作者姓氏筆劃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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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昌盛、陳忠華、杜敦峰、周鴻敏、陳必成,2003年美國器官移植學會年會學術報導,中華器官移植雜誌,第25卷,第2期,武漢,2004年3月。
3.袁勁,陳忠華,「腦死亡=死亡」生物醫學定律的邏輯論證,醫學與哲學,第25卷,第7期,武漢,2004年7月。
4.舒先濤,腦死亡「死亡新概念」,中華醫學叢刊,第3卷,第7期,北京,2003年。
5.路佳,腦死亡與器官移植法律探析,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碩士論文,2004年4月。
6.鄧可剛、李幼平、熊瑋、王莉、董強,西班牙器官捐贈和移植立法成效的啟示,醫學與哲學,第244期,四川, 2001年9月。
7.謝佑平,公民人身自由權的憲法保障與司法保護,河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第88期,河南,2005年1月。
8.聶乐,論對屍體的合法利用和保護,河北法學,第109期,河北,2001年9月。
三、網站資料(依筆劃順序排列):
1.中國文化大學圖書館,http://www.lib.pccu.edu.tw。
2.司法院全球資訊網,http://www.judicial.gov.tw。
3.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
4.行政院衛生署衛生法令查詢系統,http://dohlaw.doh.gov.tw/Chi/Default.asp。
5.法源法律網,http://www.lawbank.com.tw/index.php。
6.國立台灣大學圖書館,http://www.lib.ntu.edu.tw。
7.國家圖書館全球資訊網,http://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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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5.蔡甫昌,器官移植的倫理議題(一)移植醫學的發展,健康世界,第350期,台北,2005年2月。
2. 46.蔡甫昌,器官移植的倫理議題(二)世界醫學會「人體器官組織捐贈及移植聲明」,健康世界,第351期,台北,2005年3月。
3. 38.曾淑瑜,論義務衝突,法令月刊,第49卷,第7期,台北,1998年7月。
4. 39.黃三榮,論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之捐受贈者,律師雜誌,第308期,台北,2005年5月。
5. 37.曾淑瑜,論人體之利用-器官移植與法律之衝突與調和,律師雜誌,第308期,2005年5月。
6. 36.曾淑瑜,從人體精子、卵子之法律地位論死後取精之刑法可罰性,萬國法律,第45期,台北,2006年2月。
7. 35.曾淑瑜,生命科學之進步與刑法規範,法令月刊,第54卷,第2期,台北,200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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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30.陳聰富,存活機會喪失之損害賠償,中原財經法學,桃園,2002年6月。
10. 20.柯文哲,死亡的探討:死亡與腦死,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會刊,台北,1994年8月。
11. 13.汪素敏、顧乃平,「器官移植的相關倫理議題」,國防醫學,第28卷,第5期,台北,1999年5月。
12. 9.吳憲明,活體器官移植可以無條件施行嗎,醫事法學季刊,第9卷,第2期,台北,2001年6月。
13. 5.余錦波,論器官收集政策,應用倫理研究通訊,第2期,台北,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