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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王己由
研究生(外文):WANG CHI YU
論文名稱:新聞審判之研究
論文名稱(外文):The Research of Trial by Mass Media
指導教授:吳永乾吳永乾引用關係
學位類別:碩士
校院名稱:中國文化大學
系所名稱:新聞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學門:傳播學門
學類:新聞學類
論文種類:學術論文
論文出版年:2007
畢業學年度:95
語文別:中文
論文頁數:114
中文關鍵詞:新聞審判 公平審判 媒體 公開審判 訴訟程序 偵查不公開
相關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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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新聞和司法新聞,一直是新聞媒體非常重視的題材,媒體重視司法事件的報導與評論,傾注相當多的心力絕非偶然,這類新聞除了符合一般新聞的及時性、影響性的標準,還具有高於一般新聞的突發性、衝擊性,甚至異常性,從而有高度新聞價值。
記者採訪這類新聞時,首先遇到的問題,就是新聞自由和公平審判之間的矛盾和衝突。本研究主要是從深度訪談的方式,訪談媒體記者、律師、檢察官和法官,分別從記者產製新聞,以及司法人員看媒體報導的角度,探討當前新聞媒體在報導審判前犯罪新聞、司法新聞時,媒體大幅報導和渲染案情後,嫌疑人身分的曝光,和屬於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偵查不公開」規定的案情資訊被揭露下,是否造成社會大眾先入為主的預斷,導致閱聽人對被報導者,產生未審先判的「新聞審判」觀感,及有無損及涉嫌人未來接受法院公平審判機會的爭議問題。
研究發現,媒體記者普遍認為,目前未經審判的犯罪事件的新聞報導,媒體因受限新聞來源、法律常識不足,以及新聞競爭趨烈情況下,報導偏離客觀和公正的基本原則,且凌駕法律規定,損及嫌疑人接受公平、公開審判的新聞審判情形,較過往為重。同時,也會對審判機關產生壓力,甚至在判決結果出爐後,導致不滿判決結果的民眾對司法的不信賴。
審檢辯司法人員則認為,我國司法訴訟制度,並非採英美的陪審團制度,而是歐陸的職業法官制,媒體的報導手法,不會影響職業法官對證據認定,以及有罪無罪的實體判決結果。不過,無關訴訟案件實體的程序部分,在司法訴訟程序公平、公正亦為公平審判實質意涵下,媒體的報導和相關評論,若出現可能影響訴訟程序裁決結果之虞,仍為妨害當事人接受公平審判的權利。
歸結研究結果,無關新聞審判的限制報導法令,因為有罰則,媒體和所屬從業人員在顧慮受罰下,都以遵守和避免挨罰為報導準則。反倒是預防新聞審判法令,傳統平面媒體的報紙、雜誌;電子媒體的有線電視、衛星電視,均已廢除規範偵審中訴訟案件,不得評論報導的規定;廣播、無線電視和公共電視,則維持偵審中訴訟案件,不得評論報導的規定,形成法規一國兩制。
為避免新聞審判,除了媒體發揮自律精神,更要善盡客觀、公正和忠實報導的基本原則,報導內容更不容夾敘夾議,有任何意見和評論,都應註明消息來源,正反並陳,不偏賴一方消息來源,另嚴格規範檢警調遵守偵查不公開,方能避免相關爭議的產生。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1
第二節 研究目的…………………………………………………………………5
第二章 研究方法與限制……………………………………………………………8
第一節 研究方法…………………………………………………………………8
第二節 研究限制……………………………………………………………..…13第三章 相關文獻與探討…………………………………………………………..14
第一節 公平審判的探討………………………………………………………..14
第二節 新聞自由與公平審判之爭…………………………………………..…21
第三節 大眾傳播的效果研究………………………………………………..…34
第四章 新聞報導法令規範………………………………………………………..44
第一節 預防新聞審判之規定…………………………………………………..44
第二節 限制報導之法令………………………………………………………..48
第三節 檢警調人員規範………………………………………………………..56
第五章 訪談結果與分析…………………………………………………………64
第一節 媒體記者………………………………………………………………64
第二節 司法人員……………………………………………………………....71
第三節 分析………………………………………………………………….79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83
參考文獻……………………………………………………………………………91
附錄…………………………………………………………………………………98
藐中文書籍:
王文科(民80),教育研究法,台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王洪釣(民78),大眾傳播與現代社會(臺二初版),台北,正中書局。
尤英夫(民79),報紙審判研究(四版),台北,生活雜誌社。
尤英夫(民89),新聞法論上下冊(八版),台北,世紀法商雜誌社。
戈爾丁(民76),法律哲學,北京,三聯書店。
社會新聞記者與警方消息來源互動關係之研究(民86),中華民國新聞評議委員會發行,86年4月。
司法院(民89),處理少年事件相關法規彙編,台北,司法院祕書處。
吳永乾(民90),質民主與自由新聞,台北,財團法人厚生基金會。
余天蕙、劉麗芳執行編輯(民88),犯罪新聞採訪報導的倫理與法律─從白曉燕案談起,「傳播與法律系列研討會(五)」論文彙編,台北,政治大學傳播學院研究中心、理律法律事務所。
李茂政(民75),大眾傳播新論(再版),台北,三民書局。
林子儀(民88),論自由與新聞自由(初版第一刷),台北,元照出版公司。
林世宗(民85),美國憲法言論自由與之理論與闡釋(二版),台北,師大出版社。
林東泰(民89),大眾傳播理論(增訂1版),台北,師大書苑有限公司。
周慶祥、方怡文(民93),新聞採訪寫作(初版),台北,風雲論壇。
馬驥伸(民86),新聞倫理(初版),台北,三民書局。
翁秀琪(民87),大眾傳播理論與實證(修訂三版),台北,三民書局。
翁秀琪、蔡明誠(民88),大眾傳播法手冊(初版五刷),台北,國立政治大學新聞學系。
楊國樞、文崇一、吳聰賢、李亦園(民87),社會及行為科學研究法,台北,東華書局。
鄭貞銘(民78),新聞採訪的理論與實際,台北,台灣商務書局。
魏永征、張詠華、林琳(民92),西方傳媒的法制、管理和自律(第一版),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羅文輝(民80),精確新聞報導,台北,正中書局。
瑪裘莉.柯恩、大衛.道(民92),法庭上的攝影機(初版,曾文亮、高忠義譯),台北,商周出版。
Anthony Lewis(民88),不得立法侵犯:蘇利文案與言論自由(初版,蘇希亞譯),台北,商周出版。 
Brians S. Brooks、George Kennedy、Daryl R.Moen、Don Ranly(民86),當代新聞採訪與寫作(李利國、黃淑敏譯,初版二刷),台北,周知文化事業。
Denis McQuail(民89),大眾傳播理論(潘邦順譯,二版),台北,風雲論壇。
Earl Babbie(民87),社會科學研究方法(第八版,李美華等譯),台北,時英出版社。

中文期刊雜誌:

林承宇(民89),新聞自由與公平審判關聯性之實證研究,民意研究季刊214期,頁129-156。
林恆志(民91),新聞報導自由與偵查不公開原則衝突之研究(上),軍法專刊,第48卷第6期,91年6月,頁24-35。
林恆志(民91),新聞報導自由與偵查不公開原則衝突之研究(下),軍法專刊,第48卷,第7期,91年7月,頁31-46。
林俊益(民89),偵查密行原則,月旦法學,65期,89年10月,頁18-19。
馬西屏(民85),新聞審判侵犯人權,從舞女吳秀鳳及女老師張玉青命案談起。新聞鏡周刊,第393期,82年5月,頁18-20。
彭文正、蕭憲文(民95),犯罪新聞報導對於司法官「認知」、「追訴」及「判決」的影響,台大法學論叢第35卷,第3期,頁107-193。
湯德宗(民 94),憲法解釋與訴訟權保障,憲政時代,第30卷,第3期,94年1月,頁355-375。
詹文凱(民87),公眾人物─新聞自由與隱私權的界限。台北:律師雜誌,221期,頁32-41。
羅文輝(民89),性策略理論、性別、第三人效果與支持限制色情媒介,新聞學研究,89年4月第63期。
羅文輝、朱立(民82),台港審判前犯罪新聞之比較研究,新聞學研究,第47期,82年10月,頁85-106。

學位論文:

王文玲(民75)。報紙法律新聞報導的研究─從犯罪新聞看報紙審判問題,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論文。
吳美文(民89),論新聞自由與隱私權之保障,私立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
林玠民(民84),公平審判之研究-以歐洲人權公約第六條與我國刑事司法比較為中心,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
陳銘政(民94),傳播媒體危機管理之研究-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為例,私立大葉大學事業經營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慕賢(民88):犯罪偵查與新聞報導關係之研究─以警察偵查白曉燕遭綁架撕票案為例,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潔寧(民93),支持監督犯罪新聞報導研究:傷害性影響與第三人效果之作用—以政策制定者以及執法人員為例,私立輔仁大學大眾傳播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黃宗仁(民91),警察與記者對「偵查不公開」認知差異之研究─以台北市刑事警察與社會記者為例,私立銘傳大學傳播管理研究所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黃明明(民81),電視新聞暴力內容對兒童之涵化效果初探,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論文。
蔡永利(民77),新聞自由與公平審判相對性之研究─我國出版法第三十三條之批判與個案之研析,私立輔仁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碩士論文。
鄭維雄(民85),台灣地區中文報業自動化對組織決策影響,私立輔仁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碩士論文。
廖錦清(民88),報業管理與報業競爭之關聯性研究,私立中國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論文。
韓義興(民94),我國法庭開放電視轉播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論文。
蕭憲文(民94),報紙犯罪新聞之報導手法對閱聽人認知與態度之影響研究,國立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論文。
蘇南桓(民79),藐視法庭制度之研究,私立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

中文報紙:
尤英夫(民88年1月4日),終結出版法後還要那些配套?中國時報,時論廣場版。
王時思 (民89年9月1 日),人權不能凌駕犯罪, 台灣日報,焦點話題版。
王己由(民94年8月30日),一時籌不出錢 還押看守所 一億五千萬 胡洪九五度獲保, 中國時報,A10社會新聞版。
吳江泉、林弓義(民 96年5月/24日), 南迴搞軌案 李泰安無期刑,中國時報,A1要聞版。
高榮志(民95年3月26日),司法不會殺人,冰冷的司法才會!-談「精緻司法」下的「偵查不公開」,蘋果日報,A13論壇版。
高榮志(民 95年4月20日),李雙全,白死了,中國時報,A15時論廣場版。
張國仁(民94年9月14日), 胡洪九交保終定案,工商時報,A13科技產銷版。
黃錦嵐(民96年5月31日),中信金案交保裁定遭撤銷,中國時報,B2投資線上版。

英文書目:
Beatson, JACK & Yvonne Cripps, FREEDOM OF EXPRESSIONAND FREEDOM OF INFORMATION (2000).
Fisk, John, Introduction to Communication STudies(1982).
Gillers, Stephen & Roy D.Simon, Regulation of LawerS- Statutes and Standards(2001)
Lang, G. E. & K. Lang, The Battle for Public Opinion:The President, the Press, and the Polls During Watergate (1983).
Levy, Leonard W., EMERGENCE OF FREE PRESS (1987).
Littlejohn, STephen W., Theories of Human Communication (8th ed 2005).
Shorts, Edwin & Claire de Than, CIVIL LIBERTIES:Legal Principles of Individual Freedom. (1st ed. 1998).
Spilsbury, Sallie, Media Law (2000).
Welsh, Tom & Walter Greenwood, McNAE'S EssentiaL Law for Journalists (15th ed 1999).

英文期刊:
Davison, W.P. ,The Third-Person Effect in communication, Public Opinion Quarterly, 47(1), 2 (1983).
Krause, Stephen J. Punishing the Press: Using Contempt of Court to Secure the Right to a Fair Trial, Boston University Law Reivew, June,(1996).
Moye, Jimmy R., The Confluence of Sensationalism and News: Media Access to Criminal Investigations and the Public's Right to know, The Catholic University of America Commlaw Conspectus,Winter(1998).

英文判例:
Bridges v. California, 314 U.S. 252 (1941).
Chambers v. Florida, 309 U.S. 227, 236-37(1940).
Estes v. Texas, 381U.S. 532, 538-39(1965).
In re Oliver, 333 U.S. 257, 270(1948).
Sheppard v. Maxwell, 384 U.S. 333(1966).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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