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專書
于明誠,「都市計畫理論與實務」再版,臺北市:詹氏書局,民國八十二年。
中國土地經濟學會,「建立國土再造之土地使用管制機制」,內政部營建署,民國九十二年。
中國土地經濟學會,「國土計畫功能分區劃定與土地使用管制機制結合」,內政部營建署,民國九十四年。
司法院編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憲法判決選輯第二輯」初版,臺北市:司法院,民國九十年。
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司法院大法官九十二年度學術研討會紀錄-正當法律程序與人權之保障」一版,臺北市:司法院,民國九十三年。
吳庚,「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增訂七版,臺北市:吳庚,民國九十年。
吳庚,「憲法的解釋與適用」初版,臺北市:吳庚,民國九十二年。
李先良,「都市與區域計畫學」初版,臺北市:國立政治大學,民國七十四年。
李建良‧李惠宗‧林三欽‧林合民‧陳春生‧陳愛娥‧黃啟禎合著,「行政法入門」初版,臺北市: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民國八十七年。
李建良,「憲法理論與實踐(一)」一版,臺北市:學林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民國八十八年。
李建良,「憲法理論與實踐(二)」一版,臺北市:學林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民國八十九年。
李常山譯,讓‧雅克‧盧梭著,「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初版,臺北:唐山出版社,民國七十五年。
李惠宗,「憲法要義」第二版,臺北市:敦煌書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八十七年。
法治斌,「人權保障與釋憲法制-憲法專論(一)」再版,臺北市: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民國八十二年。
法治斌、董保城合著,「憲法新論」二版,臺北市:董保城,民國九十三年。
段重民、法治斌譯;黑洛‧柏曼主編,「美國法律論壇」初版,臺北市:幼獅文化事業公司,民國六十三年。
徐百齊譯,盧梭(J.J.Rousseau)著,「社約論」二版,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民國八十九年。
翁岳生編,「行政法」下冊,二版,臺北市:翁岳生,民國八十九年。
陳敏,「行政法總論」四版,臺北市:陳敏,民國九十三年。
陳明燦,「財產權保障、土地使用限制與損失補償」一版,臺北: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年。
陳新民,「憲法基本權利之基本理論(上冊)」五版,臺北市:元照出版公司,民國八十八年。
許志雄‧陳銘祥‧蔡茂寅‧周志宏‧蔡宗珍合著,「現代憲法論」第二版,臺北市:元照出版公司,民國八十九年。
逢甲大學地理資訊系統研究中心‧逢甲大學建築及都市計畫研究所,「區域土地使用計畫管理系統-桃園縣限制發展地區劃設示範作業」初版,內政部營建署,民國八十八年。
國立成功大學都市計畫學系,「第七屆(2003年)國土規劃論壇學術研討會論文摘要集」,民國九十二年。
葉百修,「從財產權保障觀點論公用徵收制度」初版,臺北:葉百修,民國七十八年。
傅崑成等編譯,「美國憲法逐條釋義」,臺北市:123資訊有限公司,民國八十年。
溫麗琪編譯;Robert Cooter & Thomas Ulen原著,「法律經濟學」初版,臺北市:華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
廖天美編譯;科威恩‧帕特森原著,「美國憲法釋義」初版,臺北市:結構群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民國八十一年。
楊松齡,「實用土地法精義」二版,臺北市: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一年。
劉孔中、李建良主編,「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臺北市: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民國八十七年。
劉遐齡,「當代政治思想史」初版,臺北: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民國八十八年。
錢學陶編著,「都市計劃學導論」增訂九版,臺北市:茂榮圖書公司,民國七十九年。
謝哲勝,「財產法專題研究」初版,臺北:三民書局,民國八十四年。
2、 期刊
王文宇,從財產權之保障論釋字第349號解釋,劉孔中、李建良主編「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第421-456頁,臺北市:中研院社科所,民國八十七年
林明鏘,從大法官解釋論都市計劃之基本問題,劉孔中、李建良主編「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第457-486頁,臺北市:中研院社科所,民國八十七年
陳立夫,土地利用限制與是否應予損失補償-日本法理論之介紹,「人與地」第140期,民國八十四年八月,第39頁-第51頁。陳立夫,闡釋保留徵收與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區別,「月旦法學雜誌」第28期,民國八十六年九月,第71頁-第75頁。陳雅慧,古蹟保存與財產權保障之研究,「玄奘法律學報」第2期,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第85頁-第146頁。陳愛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中財產權概念之演變,劉孔中、李建良主編「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第393-第420頁,臺北市:中研院社科所,民國八十七年
張文郁,徵收及特別犧牲之補償,「台灣本土法學」第53期,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第169頁-第175頁。
張泰煌,從美國法論財產權之限制,「臺灣土地金融季刊」第35卷第1期,民國八十七年三月,第23頁-第35頁。張泰煌,以準徵收理論填補我國財產權保障之漏洞,「台灣地政」第151期,民國八十七年九月,第4頁-第11頁。
張泰煌,從美國法論財產權準徵收之救濟,「國立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學報」第9期,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第81頁-第92頁。蔡懷卿,美國之土地使用法管制以及其憲法許可界限,「玄奘法律學報」第2期,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第197頁-第280頁。謝哲勝,土地使用管制法律之研究,「國立中正大學法律期刊」第5期,民國九十年九月,第97頁-第162頁。
謝哲勝,準徵收之研究:以美國法之研究為中心,「中興法學」第40期,民國八十五年三月,第107-第153頁。3、 論文
卓佳慧,「由財產權觀點探討限制發展地區損失補償之問題」,國立台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八年周家維,「土地使用管制準徵收之研究」,國立台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九十年陳瑞主,臺灣農地農用管制制度對土地財產權界定原則與保障方式之探討-以私有農地濫採砂石為例,國立中山大學/經濟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九十年彭正元,「財產權限制與徵收之區別-以美國法為中心」,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七年。魏千峰,「財產權基之基本理論研究-以國家與人民之關係為限」,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博士論文4、 網路資源
LexisNexis Academic美國法學資料http://web.lexis-nexis.com/universe
法源法律網http://www.lawbank.com.tw/index.php
美國國會圖書館網站http://www.loc.gov/index.html
美國國會預算局網站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 http://www.cbo.gov/
英文文獻
1、 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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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athan H. Adler(1996)Property Rights,Regulatory Takings,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Environmental Studies Program,
Lawrence C. Becker(1977)Property Rights Philosophic Foundations,Routledge & Kegan Paul Ltd.
Mercuro, Nicholas.(1984)Law, economics, and public policy/Nicholas Mercuro, Timothy P. Ryan. Greenwich, Conn.:Jai Press.
Richard A. Epstein(1985)Takings:private property and the power of eminent domai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 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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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 I. Michelman(1967)Property,Utility and fairness:Comments on the ethical foundations of “Just compensation”Law. Harvard Law Review,Vol.80,pp.1165-1258.
Joseph L. Sax(1964)Takings and The Police Power,The Yale Law Journal,Vol 74,pp.36-76.
Joseph L. Saxt(1971)Takings,Private Property and Public Rights,The Yale Law Journal,Vol.81,pp.149-187.
June E. O'Neill,December 1998,Regulatory Takings and Proposals for Change,CBO(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study,P13 http://www.cbo.gov/
Lawrence Blume and Daniel L. Rubinfeld(1984)Compensation for Takings:An Economic Analysis,California Law Review,Vol.72,pp.569-624.
William S. Dahlstrom(1999)Land-Use Regulations in the Eminent Domain Process,The Urban Lawyer Vol. 31,No.3,pp.569-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