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臺灣博碩士論文加值系統

(18.97.14.86) 您好!臺灣時間:2024/12/06 16:45
字體大小: 字級放大   字級縮小   預設字形  
回查詢結果 :::

詳目顯示

我願授權國圖
: 
twitterline
研究生:王魁武
論文名稱:建築師民事責任之研究
論文名稱(外文):Research on the civil liability of architect
指導教授:姜世明姜世明引用關係
學位類別:碩士
校院名稱:國立政治大學
系所名稱: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學門:法律學門
學類:一般法律學類
論文種類:學術論文
論文出版年:2009
畢業學年度:97
語文別:中文
論文頁數:203
中文關鍵詞:民事責任義務結構民事責任結構舉證責任分配
相關次數:
  • 被引用被引用:5
  • 點閱點閱:1076
  • 評分評分:
  • 下載下載:0
  • 收藏至我的研究室書目清單書目收藏:2
建築師為我國專門職業技術人員之一,但自1989年東興大樓及1997年林肯大郡事件發生後,使得居住安全有著顯著的關注,同時近年人民權利意識提高,法律環境也由過去建築師的技術執業環境中,成為其風險環境的一環。之所以成為建築師執業的環境風險主因在於建築師的養成教育中,技術教育函蓋了一大部分,法律教育付之闕如,基本的法律教育僅在於行政法及技術規範的範疇,在面臨執業環境所須的法律基礎知識在專業教育環境中所給的基礎法律教育是不充足,使得建築師雖然有技術但權利義務意識不足,這樣的不足,其實也是對委託人的權利義務同樣也具不利益的狀態。
依專門職業技術人員發展的歷史源流來看,專門職業技術人員的產生有其經濟學上的理論基礎,同時也與私法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因此,無論是由國家管制與專業倫理規範角度來看,雖在強化專業責任與專業紀律,最終目的都在使專門職業技術人員在運用專業權力時,完整地提供專業技術,使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與委託人得私法關係完整。
目前專門職業技術人員依我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規定有十四類,建築師為其中一類,而我國所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詞彙類似於國外所使用「專業」及「自由業者」等詞彙,同樣在社會經濟發展佔有一定的地位,有謂建築師與其它三師(律師、醫師及會計師)並列為社會四師,其實這四師只是社會發展史上古老的行業而已。從目前研究探討四師之民事責任文獻資料,其它三師篇幅最多,而建築師之民事責任者微忽其微,而探討建築師責任之文獻多以法定義務形成內部專業倫理、公法或刑事的角度為主。筆者以網路關鍵字眼「建築師」搜索司法裁判資料結果,最高法院中民事案件與建築師關聯案件有1588件,刑事案件則達588件,兩者比例懸殊;除此以外,就建築師責任以現有的狀況而言,不是行政懲戒就歸究於刑事責任,就規範面看,民事責任也是法規範上處理損害填補的一種依據,但是探討建築師民事責任卻佔少數,而民事關係在實務上也確有其需要,同時基於筆者本身為建築專門職業技術人員,故希望能藉由論文撰寫的過程能自我回饋,並同時可以提供同業了解建築師的民事責任。
論文研究建築師民事責任,在研究方法以專門職業者的本質為探討基礎點,首先探討我國建築師法的沿革,並闡明現行建築師部分法定義務不明之處,後以契約中債之義務結構理論在建築師契約的給付義務(英文為performance,德文為architektenleistung)類型,並以案例探討建築師民事責任,並收集國外(以美、德、日三國)建築師的民事責任見解輔以國外建築師民事責任案例,來探討建築師民事責任。
文獻運用的策略,除參考現有契約理論文獻外,基於對建築師民事責任研究偏少,因此,參考律師、醫師的民事責任研究文獻做為建築師民事責任的研究參考點,借由同為專門職業本質共通點的民事責任基礎,並基於專業服務客體的不同,探討建築師民事責任所專屬的不同面相。故研究方法係參考現有專門職業的民事責任重要文獻,借由比對彼此職業特質,作為研究建築師民事責任的基礎。除實體法契約責任研究策略外,亦包含程序法中建築師民事程序責任中之舉證責任分配,基於現有探討的文獻不多,而就舉證責任也以參考其它專門職業者的舉證責任方面文獻,以提供建築師民事責任舉證責任的基礎。
第一章、緒論 11
第一節、動機 11
第二節、研究範圍:觀察民間契約為基礎 14
第一項、研究對象 14
第二項、研究範圍 14
第三節、文獻閱讀 15
第一項、專業倫理規範的角度探討建築師應有的責任 15
第二項、公法的角度來探討建築師的責任 16
第三項、建築師的義務探討 18
第四節、研究方法 18
第二章、建築師職業本質 21
第一節、建築師法的沿革 21
第一項、前清新政時期 21
第二項、國民政府時期 22
第三項、中華民國在台灣時期 24
第一目、民國60年正式頒佈 25
第二目、民國64年第一次修法 25
第三目、民國73年第二次修法 26
第四目、民國84年第三次修法 27
第五目、民國86年第四次修法 28
第六目、民國89年第五次修法 28
第七目、民國94年第六次修法 28
第八目、民國97年第七次修法草案 29
第四項、小結 30
第二節、專門職業者的本質 31
第一項、專門職業者的源起 31
第一目、經濟條件 31
第二目、社會條件 31
第三目、知識發展的條件 32
第二項、專門職業者的特徴 33
第一目、我國的用語 33
第二目、個人給付 34
第三目、勞心給付 35
第四目、自己負責原則與不受他人拘束性 35
第五目、經濟獨立自主 36
第六目、專業訓練 36
第七目、信賴關係 36
第八目、公益性 37
第九目、職業團體及內部自律 37
第三節、國家管制與專門職業者 37
第四節、我國建築師職業執行現況 38
第一項、建築師任開業建築師 38
第一目、建築設計業務執行現況 38
第二目、建築監造業務執行現況 39
第二項、建築師任營造業主任技師 40
第三項、建築師任諮詢顧問 40
第四項、建築師任鑑定人 40
第五項、建築師任仲裁人 41
第五節、建築師酬金計算及收取 42
第一項、建築師設計監造業務 42
第二項、建築師任諮詢顧問 43
第三項、建築師任鑑定人 43
第四項、建築師任仲裁人 43
第六節、建築師職業的內涵 44
第一項、思想人格性給付 44
第二項、建築技術綜合判斷給付 45
第三項、建築指揮權 46
第四項、眾數取向專業差異 47
第五項、其它 48
第七節、小結 48
第三章、建築師契約的性質 49
第一節、契約性質 49
第一項、典型契約說 49
第一目、承攬說 49
第二目、委任說 50
第三目、混合說 50
第四目、非典型契約說 51
第二項、雙務契約 52
第三項、有償契約 53
第四項、繼續性契約 53
第五項、諾成契約 54
第六項、資訊不對稱契約 54
第七項、比較法後總結 55
第二節、契約成立與生效 56
第一項、契約成立的基本原則 56
第一目、契約自由 56
第二目、契約正義 57
第三目、契約成立的要件 57
第二項、建築師契約的成立 58
第一目、競圖方式 58
第二目、遴選方式 59
第三目、爭取方式 60
第四目、聘雇方式 60
第五目、旋轉委任方式 61
第六目、申請方式 61
第七目、小結 61
第三節、契約當事人 62
第一項、建築師 62
第二項、委託人 62
第三項、第三人 62
第四節、契約終結 65
第一項、契約完成 65
第二項、契約終止 65
第一目、意定終止 65
第一款、建築師終止 65
第二款、委任人終止 66
第二目、法定終止 67
第三項、契約消滅 68
第一目、建築師死亡、破產及喪失行為能力 68
第一款、建築師死亡 68
第二款、建築師破產 68
第三款、建築師無行為能力 69
第二目、委任人死亡、破產及喪失行為能力 69
第一款、委任人死亡 69
第二款、委任人破產 70
第三款、委任人無行為能力 70
第四章、契約義務 71
第一節、契約義務之結構 71
第二節、委任人之契約義務 74
第一項、給付義務 74
第一目、報酬給付義務 74
第二目、資訊提供義務 76
第二項、附隨義務 76
第一目、受領義務 76
第三項、不真正義務 77
第一目、報酬核算義務 77
第二目、說明義務 77
第三目、協力義務 77
第四目、授權義務 78
第三節、建築師之契約義務 78
第一項、 主給付義務 79
第一目、建築技術資訊給付義務 79
第一款、建築技術資訊義務範圍 79
第二款、建築技術資訊的表達 81
第三款、建築技術資訊義務範圍與表達關係 82
第四款、建築技術資訊表達內容要素 83
第五款、建築技術資訊內容形成範例 87
第二目、報告義務 89
第二項、從給付義務 90
第三項、附隨義務 91
第一目、保護義務及安全途徑義務 91
第二目、注意義務 92
第一款、注意的層次 92
第二款、注意義務範疇 93
第三目、保密義務 94
第四目、諮詢義務 95
第五目、解釋義務 96
第六目、說明義務 97
第七目、服從指示義務 97
第四節、建築師之建築技術資訊義務案例 98
第一項、建築師設計技術資訊見解 98
第二項、建築師監造事項見解 100
第三項、建築師其它監造事項見解 102
第四項、建築師附隨義務見解 106
第五章、建築師民事責任請求權 111
第一節、委任人之請求權 111
第一項、契約請求權內容 111
第一目、締約過失 111
第二目、債務不履行 112
第一款、不完全給付 113
第二款、拒絕給付 118
第二項、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119
第三項、侵權行為請求權內容 119
第一目、一般侵權行為 119
第二目、違反保護他人的法律 120
第二節、第三人之請求權 121
第一項、第三人利益契約 121
第二項、侵權行為 121
第三節、民法第一九一條之三及消保法適用性之評估 122
第四節、請求權競合 127
第五節、建築師民事責任請求權案例 128
第一項、好意施惠 128
第二項、締約過失 130
第三項、侵權行為 131
第四項、消費者保護法 134
第六節、當事人請求權消滅時效 136
第一項、建築師 136
第二項、委任人及第三人 136
第七節、小結 137
第六章、建築師民事責任構造 139
第一節、債務與責任的區分 139
第二節、構成要件該當性 140
第一項、義務的違反 140
第一目、給付義務違反 140
第二目、附隨義務的違反 142
第三節、違法性 142
第四節、有責性 143
第五節、損害發生 144
第六節、因果關係 145
第七節、實務案例 146
第一項、經濟上損害 146
第二項、違法性 148
第三項、損害發生 149
第四項、因果關係 149
第一目、因果關係中斷事由 149
第二目、因果關係不成立 151
第八節、小結 153
第七章、建築師民事程序責任中之舉證責任分配 155
第一節、前言 156
第二節、舉證責任分配理論 156
第一項、國外一般理論 156
第一目、規範理論 156
第二目、修正規範理論 157
第三目、蓋然性理論 157
第四目、危險領域理論 157
第五目、多樣性原則 158
第六目、危險提升原則 158
第二項、我國訴訟上舉證責任分配有關規定之概述 158
第一目、民事訴訟法第277條為基本原則 158
第二目、民事訴訟法第277條但書為特殊規則 159
第三節、建築師民事責任程序之舉證責任分配 160
第一項、一般舉證責任分配法則的適用 160
第一目、契約責任 161
第一款、信賴責任 161
第二款、不完全給付 161
第三款、小結 165
第二目、侵權行為 166
第二項、舉證責任減輕 166
第一目、危險領域理論 167
第二目、表見證明 169
第三目、情報請求權 171
第四目、賠償數額之確定 171
第五目、小結 172
第三項、部份訴訟上重要之證據方法 173
第一目、證據保全 173
第二目、鑑定程序 174
第四項、舉證責任案例 175
第八章、建築師責任保險 183
第一節、專業責任險意義 183
第二節、專業責任險概述 184
第一項、約定責任保險 184
第二項、法定責任保險 185
第三節、建築師責任險的概況 185
第一項、各國建築師責任保險概況 185
第二項、我國建築師責任保險概況 186
第四節、建築師業務的危險源 186
第五節、建築師責任險的保險內容 187
第一項、建築師責任保險範圍 187
第一目、責任保險承保事項內容 187
第一款、建築師工程師專業責任險所規定範圍 187
第二款、自負額的規定 188
第三款、代位求償規定 188
第四款、保險時間範圍規定 188
第二目、責任保險不保事項內容 189
第一款、承保地點的限制 189
第二款、非法及故意行為 189
第三款、非專業責任保險範圍 189
第二項、責任保險賠償內容檢討 189
第一目、自負額 189
第二目、投保範圍 190
第三目、懲罰性賠償金與再保險 191
第九章、結論 193
第一節、建築師專門職業及法制度方面 193
第二節、契約法律性質方面 194
第三節、請求權方面 194
第四節、民事責任構成方面 194
第五節、訴訟程序中舉證責任方面 195
第六節、責任保險方面 195
參考文獻 197
中文類 197
外國語類 201
中文類
書籍( 台灣)
1. 王澤鑑,債法原理(一),自刊本,2001年版。
2. 王澤鑑,特殊侵權行為,自刊本,2006年版。
3. 王澤鑑,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一),自刊本,2002年版。
4. 王澤鑑,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三),自刊本,2002年版。
5. 吳志正,解讀醫病關係I,醫療契約篇,元照出版社,2006年版。
6. 姚志明,誠信原則與附隨義務之研究,元照出版社,2004年版。
7. 姚志明,債務不履行之研究(一),元照出版社,2004年版。
8. 姜世明,律師民事責任論,元照出版社,2004年4月初版。
9. 姜世明,新民事證據法論,新學林出版社,2004年3月初版。
10. 陳自強,契約之成立與生效,學林文化出版社,2002年。
11. 陳自強,契約之內容與消滅,學林文化出版社,2004年(大陸版,法律出版社,2004年)。
12. 黃立,民法債篇總論,元照出版社,2006年版。
13. 曾世雄,損害賠償法原理,新學林出版社,2005年版。
14. 葉錦鴻,承攬,三民書局,2007年。
15. 駱永家,民事舉證責任論,臺灣商務印書館,2003年版。
16. 蔡志揚,建築結構安全與國家管制義務,元照出版社,2007年版。
17. 沈冠伶,民事證據法與武器平等原則,元照出版社,2007年版。
18. 詹森林,民事法理與判決研究(四),元照出版公司,2006年版。
19. 邱聯恭,爭點整理方法論序,爭點整理方法論,三民書局,2002年版。
書籍( 中國大陸)
1. 侯國躍,契約附隨義務之研究,法律出版社,中國,2007年版。
2. Hanns Prütting著,吳越譯,現代證明責任問題,法律出版社,中國,2006年版。
3. 杜景林譯,德國債法分論,法律出版社,中國,2007年版。
4. 歐瑞秋、王則柯,圖解信息經濟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中國,2008年版。
5. 陳衛佐譯,德國民法典,法律出版社,中國,2006年版。
6. 唐先鋒等,我國專家民事責任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中國,2005年版。
7. 蔣云蔚,走下神壇專家民事責任基本問題研究,法律出版社,中國,2008年版。
8. 傅靜坤,二十世紀契約法,法律出版社,中國,1998年版。
9.齊曉琨譯,侵權行為法,法律出版社,中國,2007年版。
10.邱雪梅,民事責任體系的重構,法律出版社,中國, 2009年版。
11.葉自強,舉證責任及其分配標準,法律出版社,中國,2006年版。
12.賴德霖,中國近代建築史研究,清華大學出版社,中國,2007年版。
中文期刊
1.王千維,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法上「違法性」的問題初探(上),政大法學評論第66期。
2.王千維,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法上因果關係之結構分析以及損害賠償的基本原則,政大法學評論第60期。
3.田蒙潔,回歸基本面,萬點不是夢,建築師雜誌,2008年6月。
4.林明鏘,建築管理法制基本問題之研究,臺大法學論叢,第30卷第2期。
5.王俊雄、孫全文、謝宏昌,「國民政府時期建築師專業制度形成之研究」,城市與設計學報,1999年9月。
6.張哲源,律師之法律地位與獨立性原則,玄奘法律學報第五期。
7. 黃啟禎,「建築師之勘驗行為係監造義務之履行而非公權力性質之監督」,臺灣本土法學雜誌,2006年7月,第84期。
8.黃斌,曾俊達,建築師專業責任之探討,中華民國建築學會「建築學報」,第39期,2002年2月。
9.陳聰富,消保法有關服務責任之規定在實務上之適用與評析,臺大法學論叢第31卷第1期。
10. 胡壘根譯,自由業,遠流出版公司,1989年。
11. 郭斯傑,台灣地區建築師專業技師專業責任保險之調查與問題探討,營建管理季刊,第65期。
12. 郭斯傑,建築師工程師專業責任保險之法理基礎與承保範圍,營建知訊,第275期。
13. 詹森林,不完全給付,臺灣本土法學雜誌,34期。
14. 詹森林,非典型契約之基本問題。月旦法學雜誌,第27期,1997年。
15. 楊佳元,危險責任,台北大學法學論叢,57期。
16. 李咸亨,「論建築師及技師牌照租借問題」,律師雜誌,第262期,2001年7月號。
17. 鄭渼蓁,論建築師與業主間之法律關係性質,萬國法律,第4期,2008年。
18. 楊佳元,委任契約不生效力或終止時之相關法律問題,月旦法學雜誌,第154期。
19. 曾品傑,論消費者保護法上之服務責任--最高法院相關判決評釋,財產法及經濟法,民國96年12月。
20. 林大洋,契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之適用關係,法令月刊,第59卷,第9期。
21. 吳從周,第二審失權與補充第一審之攻擊防禦方法,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85期,2006年8月。
中文論文
1.黃至銓,由營建工程觀點探討法律上的「監工」與「監造」,朝陽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年。
2.王紀鯤,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我國建築師執業型態之研究案,台北市建築師公會,2003年。
3. 詹聰哲,從現行營建法規論違背建築術成規罪,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0年。
4. 林文能,從震災建築物安全觀點探討建築師之權責,中國文化大學都市計畫研究所在職專班碩士論文,2000年。
5. 侯慶辰,我國建築法制之研究,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1年。
6. 葉雲卿,從建築物事故案見例看建築師與主任技師之刑事責任,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碩士班學士後法學碩士,2002年。
7.林辰熹,從1990年美國建築著作權保障法案論建築設計著作權,智慧財產權月刊,第86期。
8. 詹裕重,我國建築師工作報酬之研究,淡江大學建築研究所碩士論文,1989年。
9. 黃建華,建築師專業責任保險自負額之研究,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碩士論文,2006年。
10. 石浩吉,建築師工程師專業責任保險-承保範圍與投保策略之研究,國立台灣大學土木工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年。
11. 蕭雅毓,論產品責任中產品瑕疵之判斷與舉證責任之分配以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之一與消費者保護法為中心,成功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5年。
12. 朱午潮,建築師與技師關係之研究-以權責劃分觀點分析,淡江大學建築研究所碩士論文,1991年。
13. 王慶煌、郭介恆、黃裕均主持,技師制度改進方案(第一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委託台灣科技大學執行研究,1999年。
14. 陳文袖,論強制醫師專業責任險,東吳大學法律系法律專業碩士班,2005年。
15. 梁建元,圖的思考與表現,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設計建築研究所碩士論文,2006年。
16. 張皓傑,工程設計瑕疵認定標準之研究,國立中央大學營建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2006年。
17葉士玄,大學圖書館設計條件書中業主與建築師專業認知差異初探,國立台灣大學土木研究所,2001年。
外國語類
英文文獻
1. Roger K. Lewis(1995),Architect?A candid Guide to the profession,MIT Press,1995.
2. Chad B.Jone(2006),The role of The Architect,Brigham Young University,April,2006.。
3. Tony Berman(1931),What is my liability to the third party?,from Avoiding liability in Architecture,Design and Construction,1931。
4. David Samson(1931),Liability of the Architect to the Contractor for Delay Damages,from Avoiding liability in Architecture,Design and Construction,1931。
5. Professional Negligence,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Law Review, Vol. 121, No. 3 , pp. 627-690,1973。
6. Joseph T. Bockrath(1991),Contracts and the legal environment for Engineers and Architects ,McGraw-Hill Company,6th edition,1991。
7. Arthur O.King(1931),What sort of insurance program should I have to be reasonably protected from liability,from Avoiding liability in Architecture,Design and Construction,1931
8. Mary Cullen Yeager and Katherine A. Golden of Faegre & Benson LLP,Owner vs. Architect: Who Owns the Design?,文章來源http://library.findlaw.com/2004/Mar/29/133362.html
9. Sam A. Mackie, J.D(2009),Negligence of Design and Construction Engineer,17 AMJUR POF 3d 49,2009。
10. Vernon L. Goodin(2008),Architectural Malpractice Litigation,19 AMJUR TRIALS 231,2008。
11. Korbion,Mantscheff,Vygen(2004),Einführung Architekten- und Ingenieurrecht,HOAI, 6. Auflage ,2004
12. Eliot Freidson(1986),professional power:A study of the institutionalization of formal knowledge,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6。
13. Justin Sweet(1997), Legal Aspects of Architecture,Engineering and the contruction process, 4ed West Publishing Company,1997。
日文文獻
1.大森文彥,建築家の法律學入門,彰國社,2000年。
2.大森文彥,四會連合協定,建築設計監理業務委託契約約款の解說,大成出版社,2000年。
3.大森文彥,建築士の法的責任と注意義務,新日本法規出版株式會社,平成19年。
4.田向野弘毅,建築家の責任と建築訴訟,成文堂,平成四年。
5.建築士法の解說,第一法規株式會社,平成19年。
6.設計監理トラブル判例50 選,日經BP社,平成19年。
7.契約敷地トラブル判例50 選,日經BP社,平成19年。
8. 川井健,塩崎勤編,專門家責任訴訟法 ,東京都 靑林書院 2004年。
9. 辰巳直彥(たつみ∪なおひこ)等執筆(1996),契約責任の現代的諸相 北川善太郎先生還曆記念,東京 東京布井 1996年。
10. 森田宏樹(2002),契約責任の帰責構造,東京 有斐閣, 2002年。
11. 園田賢治,專門訴訟におはる爭點整理專門家の中立的關與と當事權の保障,廣島法學,27卷2號,2003年。
12. 日向野弘毅(1999),建築家の民事責任建築家契約の法的性質を中心と,早稻田法學叢刊,七四巻三号,1999年。
13. 富井利安,意見書:景觀の法的保護こついて,廣島法學第二七卷一號。
QRCODE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top
1. 17. 鄭渼蓁,論建築師與業主間之法律關係性質,萬國法律,第4期,2008年。
2. 16. 李咸亨,「論建築師及技師牌照租借問題」,律師雜誌,第262期,2001年7月號。
3. 14. 詹森林,非典型契約之基本問題。月旦法學雜誌,第27期,1997年。
4. 8.黃斌,曾俊達,建築師專業責任之探討,中華民國建築學會「建築學報」,第39期,2002年2月。
5. 5.王俊雄、孫全文、謝宏昌,「國民政府時期建築師專業制度形成之研究」,城市與設計學報,1999年9月。
6. 2.王千維,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法上因果關係之結構分析以及損害賠償的基本原則,政大法學評論第60期。
7. 1.王千維,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法上「違法性」的問題初探(上),政大法學評論第66期。
8. 18. 楊佳元,委任契約不生效力或終止時之相關法律問題,月旦法學雜誌,第154期。
9. 7.林辰熹,從1990年美國建築著作權保障法案論建築設計著作權,智慧財產權月刊,第86期。
10. 林金定、羅慶徽、呂學琳、嚴嘉楓、朱明若(2005)。職場健康促進-健康促進醫院組織發展之初探。中華職業醫學雜誌,12(3),125-134。
11. 陸洛(1995)。工作壓力之歷程:理論與研究的對話。中華心理衛生學刊,10(4),9-51。
12. 洪雪芝、翁麗雀、方楸雅(2005)。外科護理人員照護SARS病患的壓力及調適行為。實證護理,1(1),45-50。
13. 謝佑珊、楊克平、蔣欣欣、廖淑貞(2006)。感染 SARS醫事人員之衝擊與因應行為。實證護理,2(2),147-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