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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廖凱民
研究生(外文):Liao, Kaimin
論文名稱:我國刑事訴訟法上不法取證證據排除法則法制之實然與應然-比較法之觀點
論文名稱(外文):The Ideal and Reality of Exclusionary Rule in Our Criminal Procedure – In the Perspective of Comparative Law
指導教授:林輝煌 博士
指導教授(外文):Dr. Lin, Hueihuang
口試委員:林輝煌 博士廖正豪 博士李榮耕 博士
口試委員(外文):Dr.Lin, HueihuangDr.Liao,ZhenghaoDr.Li,Ronggeng
口試日期:2011-07-11
學位類別:碩士
校院名稱:國立臺北大學
系所名稱: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學門:法律學門
學類:一般法律學類
論文種類:學術論文
論文出版年:2011
畢業學年度:99
語文別:中文
論文頁數:254
中文關鍵詞:證據排除搜索扣押毒樹果實米蘭達通訊監察
外文關鍵詞:exclusionary rulesearch and seizurefruit of the poisonous treemirandawiretapping
相關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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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乃是憲法的測震儀,其目的在於發現真實與保障人權。惟在發現真實與保障人權的目的下,很多時候兩者乃是互相衝突的。美國學者Packer曾提出兩種不同的模式,幫助學習刑事訴訟法者瞭解刑事程序,其一乃是正當程序模式(The Due Process Model)其二乃是犯罪控制模式(The Crime Control Model)。兩種模式反映出在刑事訴訟程序中兩種競合的法益之緊張關係,亦即刑事訴訟在追求法治與保障人民自由間的相互衝突,而證據排除法則乃是這樣衝突關係下最受爭議的產物,證據排除法則乃是處理國家機關違法取證時,應否將證據排除適用的法則,一直以來正反論爭不斷,本文企圖透過美國證據排除法則的研究,利用比較法之觀點,臧匹我國制度的優劣,以為未來修法之章本。
本文共可分為五個章節架構敘述如次:
第一章屬於序論,提出本文之研究動動機以及研究方法,其中比較法乃是本文所使用的主要方法,針對美國法上之證據排除法則書籍、期刊、法典相關資料蒐集彙整,用作主要研究對象。
第二章屬於美國證據排除法則發展的歷史介紹,一項法律制度絕非橫空出世忽然產生,美國證據排除法則有其發展之歷史進程以及時代背景,依序介紹證據排除法則之Common Law背景、發展期、刑事訴訟法憲法化潮流、法則限縮時期以及對於證據排除法則之相關理論。
第三章屬於證據排除法則之範圍介紹,根據美國憲法依序介紹第四增修條款之證據排除法則—違法搜索扣押之證據排除、第五增修條款之證據排除—違反不自證己罪之證據排除、第六增修條款之證據排除—違反律師辯護權之證據排除、第十四增修條款之證據排除—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之證據排除、不正訊問之證據排除、違反通訊監察之證據排除、遲延移送法則、米蘭達法則、毒樹果實理論。
第四章為我國證據排除法則之相關規定,以及法制相關問題的研析探討。針對過去大法官會議所為解釋、最高法院相關判決、條文現行規定和美國法之相關作法異同加以比較,提出其中不適切之處以及如何改正的立法建議。並試圖為證據排除法則在憲法上找到定位。
第五章為結論與建議,由上述所發現的問題以及解決方式提出本文見解,希望未來作為修法的藍本,使我國證據排除法制更加完善。
Criminal procedure is the branch of constitutional law concerned with the power to maintain an orderly society and the right of citizens and residents to live in freedom from undue government interference with their liberty. Criminal procedure is vitally important in the criminal justice curriculum because it deals directly with the tension between order and liberty, which is involved in every area of criminal justice. A classic exposition of the order-liberty tension in the context of constitutional criminal procedure is Herbert Packer’s “two models of the criminal process” Rather than using the terminology of political theory-“liberty” and “order”-Packer examined the competing values that underlie constitutional order through two models. A model is an abstraction of reality that allows us to better understand the practices and rules of criminal procedure. Packer calls these the Due Process Model and the Crime Control Model. The Due Process Model insists on legal guilt, whereas the Crime Control Model stresses factual guilt. The concept of legal guilt pervades the formal legal and trial process; no matter how factually guilt a person is there can be no conviction and punishment unless the offender is lawfully responsible. We would be able to find such an interesting character throughout criminal procedure and Exclusionary Rule happens to be the most-argued controversy between the two competing values. Exclusionary Rule copes with the exclusion of evidence obtained illegally by government officers. There are disputes between pro- Exclusionary Rule and anti- Exclusionary Rule.
The structure of the dissertation is as follow:
Chapter I illustrates the motivations, methods and realm of this thesis.
Chapter II is the introduction of historical background of Exclusionary Rule: common law background, development, due process revolution, undermining of Exclusionary Rule, and the theories of Exclusionary Rule.
Chapter III is the scope of Exclusionary Rule which includes: the Fourth Amendment, the fifth Amendment, the sixth Amendment, the fourteenth Amendment, the Free and Voluntary Rule, the Delay in Arraignment Rule, the Miranda Rule, the Fruit of the Poisonous Tree Doctrine. Hopefully the topic mentioned in this Chapter could render references to our criminal procedure law.
Chapter IV focuses on the rules of excluding evidence in our criminal procedure in the perspective of comparative of law and research the cases made by supreme court, Council of Grand Justices. In addition, try to seek the constitutional status for our Exclusionary Rule.
Chapter V concludes the further discussion on Exclusionary Rule and questions in the foregoing Chapters of this thesis, and the conclusion and suggestions are provided in this Chapter.
簡目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6
第三節 研究範圍 7
第四節 研究方法 7
第五節 本文架構 9
第二章 美國證據排除法則之沿革與理論 11
第一節 習慣法(common law)背景 11
第二節 證據排除法則發展期(1886-1921) (Leading case:Boyd 案、Week案) 13
第三節 證據排除法則之憲法化(1949-1963)(Leading case:Mapp案) 17
第四節 證據排除法則之限縮期(1971-1984)(Leading case:Leon案) 24
第五節 證據排除法則歷史上之相關理論介紹 29
第六節 證據排除法則之正反論爭 33
第七節 美國法上證據排除法則之適用標準 34
第八節 美國法上證據排除法則之位階 35
第九節 小結 35
第三章 美國證據排除法則之適用 37
第一節 非法搜索扣押之證據排除—第四增修條款 37
第二節 違反不自證己罪之證據排除—第五增修條款 81
第三節 違反律師辯護權之證據排除—第六增修條款 87
第四節 違反正當法律程式之證據排除—第十四增修條款 91
第五節 不正訊問之證據排除 93
第六節 違反通訊監察之證據排除 109
第七節 毒樹果實理論及其例外 116
第四章 我國法上證據排除法則之規定 127
第一節 刑事訴訟法之目的與原則及其與憲法互動關係 127
第二節 證據排除法則於我國法上之歷史進程 142
第三節 我國證據排除法則適用標準學說爭議 162
第四節 我國證據排除條文規範與檢討 165
第五節 我國證據排除法制之檢討與展望 213
第六節 小結—我國證據排除法則一覽表 228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231
第一節 結論 231
第二節 建議 236
參考文獻 239
壹、中文部分(依姓氏筆畫排列) 239
貳、外文部分(依字母排列) 242
附 錄 244
壹、本文引用美國法院相關判決一覽表 244
貳、實務判決不適用第158-4條相關案例整理 251


詳 目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6
第三節 研究範圍 7
第四節 研究方法 7
第一項 文獻探討法 7
第二項 歷史研究法 8
第三項 比較研究法 9
第五節 本文架構 9
第二章 美國證據排除法則之沿革與理論 11
第一節 習慣法(common law)背景 11
第一項 the writs of assistance case 12
第二項 Wilkes cases 12
第二節 證據排除法則發展期(1886-1921) (Leading case:Boyd 案、Week案) 13
第一項 Boyd案 14
第二項 Weeks案 14
第三項 Silverthorne案 16
第四項 Gouled案 16
第三節 證據排除法則之憲法化(1949-1963)(Leading case:Mapp案) 17
第一項 Wolf案 17
第二項 Rochin案 20
第三項 Irvine案 21
第四項 Rea案以及Elkins案 21
第五項 Mapp案 22
第六項 Ker案 23
第四節 證據排除法則之限縮期(1971-1984)(Leading case:Leon案) 24
第一項 使用程式之限縮 24
第一款 Calandra案:大陪審團(grand jury)調查程式 24
第二款 Stone v. Powell案:人身保護令程式(federal writ of habeas corpus) 25
第三款 Pennsylvania Bd. of Probation and Parole v. Scott案:撤銷假釋聽證程式 25
第四款 I.N.S. v. Lopez-Mendoza案:驅逐出境聽證程式 25
第五款 量刑聽證程式 25
第二項 Havens案:排除法效之限縮 25
第三項 公權力行使為適用主體之限縮(State Action Doctrine) 26
第四項 主張適格之限縮(Standing) 26
第五項 主張程式之限縮(Pretrial Motion) 28
第六項 Leon案:善意例外原則(Good Faith Exception) 28
第五節 證據排除法則歷史上之相關理論介紹 29
第一項 第五增修條款理論(Fifth Amendment Theory) 29
第二項 財產理論(Property Theory) 30
第三項 司法廉正誡命理論(The Imperative of Judicial Integrity/Rule of Law) 31
第四項 嚇阻理論(Deterrence Theory) 32
第五項 回復原狀理論(Status Quo Ante Theory) 32
第六節 證據排除法則之正反論爭 33
第一項 支持論者 33
第二項 反對論者 34
第七節 美國法上證據排除法則之適用標準 34
第一項 絕對排除主義 34
第二項 相對排除主義 34
第八節 美國法上證據排除法則之位階 35
第九節 小結 35
第三章 美國證據排除法則之適用 37
第一節 非法搜索扣押之證據排除—第四增修條款 37
第一項 第四增修條款所具備之兩項基本原則 39
第一款 「適格的要件」(Standing requirement) 39
第二款 「不合理的要件」(Unreasonableness requirement) 40
第二項 第四增修條款於有令狀搜索扣押下應具備要件 40
第一款 相當理由 41
第一目 相當理由之建立—執法者對於事實與狀況之認識 43
第二目 相當理由之建立—可信之第三人所提供之線報-由雙叉檢驗法則到綜合判斷法則 44
第三目 相當理由之建立—情報加上確證 48
第二款 超然中立之治安法官所簽發令狀(Neutral and Detached Magistrate) 49
第三款 宣誓或具結為憑 51
第四款 標的必須具體明確-特定性要求(Particularity) 51
第五款 入內搜索先行敲門知會原則(the knock-and-announce rule) 54
第三項 無令狀搜索與其他特殊法則 55
第一款 附帶搜索 56
第一目 受逮捕人身之附帶搜索:United States v. Robinson 56
第二目:受逮捕人身以外之附帶搜索:Chimel v. California 57
第二款 同意搜索 59
第一目 自願性要件 59
第二目 同意進入不代表同意搜索 60
第三目 同意不需要書面 61
第四目 不要求人民知悉其有拒絕之權利 61
第五目 同意搜索範圍必須視同意形式而定 61
第六目 同意可以隨時撤回 61
第七目 有同意權之人 61
第三款 緊急搜索 62
第一目 身體外部的人身搜索 63
第二目 侵入身體的人身搜索 63
第三目 住宅搜索 64
第四款 汽車搜索 66
第一目 機動理論 67
第二目 較少隱私期待理論 69
第五款 攔檢盤查Stop and Frisk 69
第一目代表性判決:Terry v. Ohio 70
第二目Terry案之重要意義 71
第六款 目擊法則(一目瞭然法則plain view doctrine) 72
第一目 法則創設:Coolidge v. New Hampshire 73
第七款 公開場域法則(Open Field Doctrine) 75
第八款 行政搜索 78
第一目 因違反行政法規而進入私人居所時:需要同意或令狀 78
第二目 進入商業處所檢查:需要同意或令狀 78
第三目 嚴密管制營業(特定營業):不需要同意或令狀 79
第二節 違反不自證己罪之證據排除—第五增修條款 81
第一項 第五增修條款之適用要件 82
第一款 任何人…不得被(no person) 82
第二款 強迫(shall be compelled) 82
第三款 在任何刑事案件當中(in any criminal case) 83
第四款 將會成為對抗自己的證人(to be a witness against himself) 83
第二項 第五增修條款之具體適用:South Dakota v. Neville、Pennsylvania v. Muniz 85
第三項 違反第五增修條款之證據排除範圍 86
第三節 違反律師辯護權之證據排除—第六增修條款 87
第一項 第六增修條款之規定內涵 88
第二項 辯護權享有時間點—關鍵時刻(critical stage) 88
第一款 正式起訴前:無律師協助權:Kirby v. Illinois 89
第二款 正式起訴後:有律師協助權:U.S. v. Wade 90
第三款 律師辯護權啟動機制:對抗制司法活動:Brewer v. Williams 90
第四節 違反正當法律程式之證據排除—第十四增修條款 91
第五節 不正訊問之證據排除 93
第一項 任意性法則 93
第一款 任意性法則意義 95
第二款 任意性法則理論基礎 97
第三款 任意性法則之證據排除 98
第二項 遲延移送法則 98
第三項 米蘭達法則 99
第一款 本案件事實梗概 100
第二款 米蘭達警語之告知對象與內容 102
第三款 米蘭達權利之拋棄 103
第四款 米蘭達法則之憲法地位 106
第五款 違反米蘭達警語之證據排除 107
第六節 違反通訊監察之證據排除 109
第一項 美國法上對通訊監察所獲證據之意見轉折 109
第一款Olmstead v. U.S.—沒有非法侵入即不算違憲 109
第二款Nardone v. U.S.—電話監聽不違憲但違法 110
第三款 Katz v. U.S.—如果違背合理隱私期待即屬違憲 111
第二項 美國聯邦通訊監察法之通訊監察分類與規定 112
第一款 有線通訊(Wire Communication) 112
第二款 口頭通訊(Oral Communication) 112
第三款 電子通訊(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113
第三項 通訊監察之要件 113
第四項 通訊監察之聲請 115
第五項 通訊監察結束後之告知義務 115
第六項 違法通訊監察之證據排除 116
第七節 毒樹果實理論及其例外 116
第一項 獨立來源例外(the “Independent Source” Exception) 117
第二項 必然發現例外(The “Inevitable Discovery” Exception) 119
第三項 稀釋原則例外(the “Purged Taint” Exception)(汙點滌除之例外) 120
第四項 善意例外(the “Good Faith” Exception) 122
第四章 我國法上證據排除法則之規定 127
第一節 刑事訴訟法之目的與原則及其與憲法互動關係 127
第一項 刑事訴訟目的 127
第一款 實體真實 128
第二款 法治程式 128
第三款 法和平性 129
第二項 刑事訴訟法對於憲法之依附性 130
第三項 憲法於刑事訴訟法上揭櫫之基本原則 131
第一款 法治國原則 132
第一目 訴訟主體地位 133
第二目 聽審原則 133
第三目 無罪推定原則 134
第二款 不自證己罪原則 135
第三款 法官保留原則 136
第四款 正當法律程式原則 136
第一目 法律性原則 137
第二目 公平審判原則 137
第三目 禁止強制自證有罪 138
第四項 憲法保障於刑事訴訟法落實之相關解釋與裁判 138
第一款 大法官會議解釋 138
第一目 大法官釋字第384號 138
第二目 大法官釋字第396號 139
第三目 大法官釋字第418號 140
第四目 大法官釋字第582號 140
第二款 最高法院判決 141
第一目 87年臺上第4025號判決 141
第二目 88年臺上第233號判決 141
第三目 92年臺上第4455號判決 141
第四目 94年臺上第2122號判決 142
第二節 證據排除法則於我國法上之歷史進程 142
第一項 民國92年修法前實務界採行證據排除法則相關裁判臚列 143
第一款 地方法院判決 143
第一目 臺灣花蓮方法院85年度易字第989號刑事判決—排除違法逮捕所取得之警詢自白及尿液等證據 143
第二目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86年度易字第2836號刑事判決—禁止使用私人竊聽違法取得之錄音 144
第三目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7年度訴字第356號刑事判決—排除違法詢問所取得之證據 145
第四目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87年度訴字第841號刑事判決—禁止使用違法搜扣之證據 147
第五目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87年度易字第1784號刑事判決—禁止使用私人違法錄音之證據 148
第六目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88年度訴字第2號刑事判決—排除違法搜扣之證據並闡釋「毒樹果實理論」及「證據使用禁止之放射效力」的涵義 149
第七目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88年度訴字第826號刑事判決—排除違法取得之警詢自白 151
第八目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89年度簡上字第12號刑事判決—私人違法搜索取得之證物應否排除? 152
第九目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89年度訴字第1222號刑事判決—排除員警違法搜索取得之證物 153
第二款 臺灣高等法院及其分院判決 154
第一目 臺灣高等法院88年度易字第1953號刑事判決—排除私人違法竊聽取得的錄音證據 154
第二目 臺灣高等法院88年度上訴字第2957號刑事判決—排除員警違法搜索所取得之證據 154
第三目 臺灣高等法院89年度上訴字第3947號刑事判決—排除未經錄音之警詢筆錄 156
第三款 最高法院判決 157
第一目 85年度臺上字第4888號刑事判決—排除以不正方式取得證人供述 157
第二目 87年度臺上字第4205號刑事判決—排除違法通訊監察所取得之證據 157
第三目 88年度臺上字第233號刑事判決—說明排除證據必須合乎比例原則 157
第四目 88年度臺上字第5762號刑事判決—警詢所取得之自白必須合乎法定程式並且出於自由意志 158
第四款 小結 159
第二項 全國司法改革會議與修法進程 160
第一款 司法改革會議 160
第二款 修法進程 160
第一目 民國90年1月12日(2001年)修正刑事訴訟法 161
第二目 民國91年2月8日(2002年)公佈修正刑事訴訟法 161
第三目 民國92年2月6日(2003年)公佈修正刑事訴訟法 161
第三節 我國證據排除法則適用標準學說爭議 162
第一項 絕對排除說 162
第二項 相對排除說 163
第三項 三段審查基準說 163
第四項 小結 164
第四節 我國證據排除條文規範與檢討 165
第一項 不正訊問所取得之自白—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1項 165
第一款 自白排除之基準 165
第一目 虛偽排除說 165
第二目 人權維護說 166
第三目 競合說(任意性說、情事總合說) 166
第四目 違法排除說 167
第二款 本條評析檢討 168
第一目 主張具有第156條第1項事由應由何人舉證問題之探討 170
第二目 舉證程度問題探討 172
第三款 小結 177
第二項 筆錄所載被告陳述與錄音錄影內容不符—刑事訴訟法第100-1條 178
第一款 錄音錄影瑕疵或根本完全未錄音其證據能力問題 180
第一目 無證據能力說 180
第二目 權衡排除說 180
第三目 不利推定說 182
第二款 小結 185
第三項 違法搜索扣押經撤銷者—刑事訴訟法416條第2項、131條第4項 185
第一款 條文規定 185
第一目 刑事訴訟法第416條第2項 185
第二目 刑事訴訟法第131條第4項 185
第二款 條文內容檢討 186
第三款 小結 187
第四項 違背法定障礙事由所取得之自白及其他不利陳述—刑事訴訟法第93-1條第2項 188
第一款 條文規定 188
第二款 條文內容檢討 189
第三款 小結 190
第五項 違背禁止夜間訊問所取得之自白或其他不利陳述—刑事訴訟法第100-3條第1項 190
第一款 條文規定 191
第二款 條文內容檢討 191
第三款 小結 193
第六項 刑事訴訟法第158-2條條文檢討—以善意例外原則為中心 194
第一款 立法修正之歷史觀點 194
第二款 美國法上善意例外原則案例簡述 195
第一目 Michigan v. DeFillippo案 196
第二目 Massachusetts v. Sheppard案 197
第三目 U.S. v. Leon案 198
第四目 Maryland v. Garrison案 199
第五目 Illinois v. Krull案 200
第六目 Arizona v. Evans案 201
第七目 小結 202
第三款 善意例外原則於美國法上之定位與取證雙軌制 203
第四款 告知義務違反 204
第一目 美國法上之Miranda Warning告知義務 205
第二目 我國之告知義務與美國法告知義務差異辨析 205
第三目 Miranda警語有例外 206
第四目 158-2條第1項但書之不當 206
第七項 刑事訴訟法第158-3條條文檢討 207
第八項 刑事訴訟法第158-4條條文檢討 208
第一款 立法理由各項權衡標準辨析 208
第一目 違背法定程式之情節、侵害權益之種類及輕重 208
第二目 犯罪所生之危險或實害 209
第三目 違背法定程式時之主觀意圖 210
第四目 預防將來違法取得證據之效果 211
第五目 發現證據之必然性 211
第二款 158-4 條適用範圍探討 212
第三款 權衡基準較早期實務見解後退 212
第四款 小結 213
第五節 我國證據排除法制之檢討與展望 213
第一項 證據能力概念之釐清與重構 213
第一款 證據能力的第一種理解方式—證據資格(德國法) 215
第一目 積極要件 215
第二目 消極要件 216
第三目 圖示 216
第二款 證據能力的第二種理解方式—關聯性(美國法、日本法) 217
第三款 刑事訴訟法第155條第2項之詮釋 219
第一目 刑事訴訟法第273條第1項第4款規定 220
第二目 準備程式之功能 220
第三目 大法官釋字第582號見解 221
第四款 小結 221
第二項 準備程式處理證據能力問題之探究 221
第一款 美國法上之預審及證據聽審程式 221
第二款 現行法準備程式現況 222
第三款 小結 224
第三項 當事人適格理論之引進 224
第四項 毒樹果實理論採納與否之辨析 224
第一款 實務見解 225
第二款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 226
第三款 小結 226
第五項 證據排除法則憲法地位之探尋 227
第六節 小結—我國證據排除法則一覽表 228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231
第一節 結論 231
第一項 美國證據排除法則體系完整龐大 231
第二項 我國證據排除法制面觀察 231
第一款 不正訊問所取得之自白—刑事訴訟法第156條第1項 231
第二款 筆錄所載被告陳述與錄音錄影內容不符—刑事訴訟法第100-1條 232
第三款 違法搜索扣押經撤銷者—刑事訴訟法第416條第2項、第131條第4項 232
第四款 違背法定障礙事由所取得之自白及其他不利陳述—刑事訴訟法第93-1條第2項 233
第五款 違背禁止夜間訊問所取得之自白或其他不利陳述—刑事訴訟法第100-3條第1項 233
第六款 刑事訴訟法第158-2條 233
第七款 刑事訴訟法第158-3條 234
第八款 刑事訴訟法第158-4條 234
第九款 證據能力認定 234
第十款 準備程式運作現況 235
第十一款 當事人適格理論引進 235
第十二款 毒樹果實理論引進 235
第十三款 證據排除法則憲法地位探尋 235
第二節 建議 236
參考文獻 239
壹、中文部分(依姓氏筆畫排列) 239
一、專書 239
二、期刊 240
三、工具書 242
四、網路資源 242
五、立法資料 242
貳、外文部分(依字母排列) 242
一、專書 242
二、期刊 243
附 錄 244
壹、本文引用美國法院相關判決一覽表 244
貳、實務判決不適用第158-4條相關案例整理 251
參考文獻
壹、中文部分(依姓氏筆畫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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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網路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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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
法源法律網:http://www.lawbank.com.tw/
美國最高法院:http://www.supremecourt.gov/default.aspx
五、立法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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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公報,第86卷第52期,199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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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外文部分(依字母排列)
一、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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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 Nicolas, Evidence—A Problem-Based And Comparative Approach, (CAROLINA ACADEMIC PRESS 2009)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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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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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opher Slobogin, Why Liberals Should Chuck the Exclusionary Rule, 1999 UILLR 363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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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兆鵬,《刑事訴訟法講義(二)》,臺北,作者自版,2008年。
2. 王兆鵬,《美國刑事訴訟法》,臺北,作者自版,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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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吳巡龍,《由義大利改革刑事訴訟制度之經驗檢討我國的修法方向》,新刑事訴訟制度與證據法則,臺北,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
9. 吳巡龍,《新法施行後錄音(影)有瑕疵時,被告筆錄證據能力的判斷及自由之證明》,月旦法學雜誌,第113期,2004年10月。
10. 林山田,《論正當法律程式原則》,軍法專刊,第45卷第4期,1999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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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林鈺雄,《德國證據禁止論之發展與特色》,律師雜誌,第232期,2000年。
14. 林輝煌,《證據排除法則之思辨—美國法制之借鏡(上)》臺灣本土法學雜誌,第87期,2006年10月。
15. 林輝煌,《證據排除法則之思辨—美國法制之借鏡(下)》臺灣本土法學雜誌,第88期,頁36,200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