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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黃燕玉
研究生(外文):Yen-yu Huang
論文名稱:所得稅法上扣繳義務人權利保障之研究
論文名稱(外文):A Study on the Right Safeguard of Tax Withholder in Income Tax Act
指導教授:張永明張永明引用關係
學位類別:碩士
校院名稱:國立高雄大學
系所名稱:法律學系碩士班
學門:法律學門
學類:一般法律學類
論文種類:學術論文
論文出版年:2011
畢業學年度:99
語文別:中文
論文頁數:156
中文關鍵詞:所得稅稽徵、扣繳義務、協力義務、稅捐債務、基本權保障
外文關鍵詞:imposition of income taxwithhold obligationcooperate obligationtax debtprotection of basic civil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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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是國家基於課稅高權依據法律向人民強制徵收之金錢給付義務,以維持政府組織整體運作及提供各項公共財之需,因課稅是國家對人民財產權最主要之公權力干預之一,故租稅課徵應受基本權拘束。個人綜合所得稅課稅資料來源多樣而繁雜,部分課稅資料之釐清及相關課稅事實之實質掌握,均有賴扣繳義務人之參與及協力。就稅捐稽徵經濟原則考量,稅法已建構一套課予扣繳義務人應作為之相關規定,以達成就源課徵之目的。現行所得稅法規定以扣繳單位之負責人、單位主管、事業負責人、破產管理人等自然人為扣繳義務人,當其違反扣繳義務時,稽徵機關乃依所得稅法第94條、第114條規定命其負賠繳責任,及按應扣未扣稅額處以倍數的罰鍰,超過納稅義務人應繳的稅款。依比例原則,在有數方法可達相同行政目的時,行政機關應選擇對扣繳義務人成本最低之方法為之,否則,即有違憲之虞。其次,以扣繳單位之履行輔助人作為扣繳債務主體,明顯違反責任原則,責任原則為自主原則的派生原則,具有憲法位階。因此,所得稅法上扣繳義務人法律地位應如何界定、違反扣繳義務應如何處罰、對應扣未扣稅款連帶債務之求償順序,以及國家對扣繳義務衍生之債權執行有無侵害到扣繳義務人基本權是本論文研究之重點。亦即,當憲法第19條租稅法律主義及第23條人民基本權之限制,與憲法保障人民之基本權相衝突時,立法者應予權衡立法,以保障扣繳義務人的基本權。
Tax is based on the assessment of high-power in taxation, which is compulsorily collected from the imposition of people’s monetary paying obligations according to the law. The purpose of taxation is to maintain the overall operation in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and to provide the necessities of public properties. Because taxation is one of the most public authorities in intervening people's properties, it should be restrained under the people’s fundamental right. Besides, since the individual comprehensive income tax originates from diverse and complex tax sources, the clarification and investigation in taxation data necessarily depend on the participation and assistance of tax paying persons. In fact, in considering the tax collection under the economical principle, tax law has constructed regulations to request and confine the “withholding agent” as to accomplish the purpose of taxation. Also, the current income tax law has regulated that the person in charge of that unit, the head person of that unit or the person in charge of that specific business, insolvency administrator etc. (legal natural person) are legally defined as “withholding agent”. Furthermore, when the legal natural person is against his obligation, according to income tax law act 94, 114 fact, tax authority not only has the right to order him to pay the original tax compensation, but also must enforce him to pay multiple fines of his original tax, which will be certainly over his tax bill. However, under the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the administrative authority should choose the lowest cost for “withholding agent” while there exist several options for his penalty, otherwise it could be against the Constitution. Moreover, this would apparently be against the principle of liability by treating relative persons (in charge/head) of his “withholding unit” as the main objective of his withholding obligations, as well as against the principle of autonomy, which the principle of liability is derived from, and it stands the same position(level?) as the Constitution. In conclusion, the main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focus on: how to define the legitimate position of “withholding agent” with his obligation in income tax? What is the penalty while he does not carry on his obligation? What should be the proper sequence when dealing with the claims of joint debt to the without deduction? of tax which should be withheld? Along with, whether it violates the basic human right of “withholding agent” when authority executes derivative claims to his obligation in withhold? That is; lawmakers should protect the basic right of “withholding agent” while balancing on the conflict between the Constitution Act 19 (tax principle) and Constitution Act 23 (Civil basic right).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 1
第一項 研究動機 1
第二項 研究目的 3
第二節 扣繳問題與文獻回顧 4
第一項 扣繳問題 4
第一款 概述案例事實 4
第二款 聲請釋憲之理由 4
第三款 本文看法 6
第二項 文獻回顧 7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研究方法 14
第一項 研究範圍 14
第二項 研究方法與架構 15
第二章 所得稅法上扣繳法制與問題 18
第一節 綜合所得稅之扣繳法制 18
第一項 所得稅實務上之稽徵程序 19
第二項 現行所得稅法對扣繳義務之規定 22
第一款 扣繳之定義與目的 22
第二款 扣繳義務人 23
第三款 扣繳之時點 26
第四款 扣繳義務之種類 28
第三項 違反扣繳義務之責任 30
第二節 現行所得稅法上扣繳實務之問題 35
第一項 司法院釋字第673號解釋文 35
第二項 釋憲案爭點 35
第三項 扣繳義務與處罰合憲性之分析 37
第四項 以自然人為扣繳義務人之問題探討 38
第一款 肯定見解 38
第二款 否定見解 39
第三款 本文看法 40
第三節 所得稅法上扣繳稅捐之責任債務問題 40
第一項 扣繳稅捐之債務關係 41
第一款 我國扣繳責任債務的原則 41
第二款 租稅連帶債務效力的合憲性 43
第二項 扣繳義務人與納稅義務人之連帶關係 44
第一款 不真正連帶債務 44
第二款 責任債務(第二次納稅義務) 45
第三款 扣繳義務與連帶責任 45
第三項 本文看法 47
第四節 本章結論 48
第三章 扣繳義務法律性質與違反之法律效果 49
第一節 所得稅法上扣繳義務法律地位之分析 49
第一項 扣繳制度之法律關係 49
第一款 私人行使公權力 50
第二款 扣繳義務人的法律地位 51
第三款 本文看法 54
第二項 協力義務的概念與違反的法律效果 56
第一款 行政程序法上的協力義務 56
第二款 稅法上的協力義務 57
第三款 行政程序法與稅捐稽徵法的關係 58
第四款 協力義務之界限與違反的法律效果 59
第五款 本文看法 63
第二節 行為罰與漏稅罰的區分 64
第一項 稅捐秩序罰 65
第一款 行政秩序罰概述 65
第二款 稅捐處罰種類 67
第三款 稅捐刑罰與稅捐行政罰 67
第四款 行為罰與漏稅罰 68
第二項 違反扣繳義務之態樣與處罰 69
第一款 違反扣繳義務之態樣 69
第二款 司法實務見解 70
第三款 本文看法 72
第三節 租稅債權之執行 72
第一項 執行債務人、標的物與行政執行的確保 72
第二項 稅捐債務的執行與確保 73
第三項 我國對扣繳稅捐之確保 73
第四節 本章結論 75
第四章 比較其他國家之扣繳規範與漏稅罰 78
第一節 德國扣繳義務之規範 78
第一項 扣繳義務人 78
第二項 扣繳責任債務之範圍 81
第三項 扣繳責任債務的原則 82
第四項 違反扣繳義務之責任 83
第五項 稅法上對扣繳稅捐求償順序 84
第二節 美國扣繳義務之規範 85
第一項 美國所得稅及申報與扣繳之概述 85
第二項 扣繳義務人與扣繳類型 87
第三項 繳納申報義務與違反之責任 88
第三節 大陸地區扣繳義務之規範 90
第一項 扣繳義務人 91
第二項 扣繳責任債務的原則 91
第三項 違反扣繳義務之責任 92
第一款 扣繳義務人的法律義務 92
第二款 扣繳義務人的責任 92
第四項 稅法上對扣繳稅捐求償順序 94
第五項 扣繳稅捐之確保與強制措施 95
第六項 扣繳義務人之權利 98
第四節 比較其他國家漏稅罰之裁罰倍數 99
第五節 小結 100
第六節 本章結論 105
第五章 我國扣繳規範對義務人基本權之影響 107
第一節 扣繳義務之正當性與比例原則 108
第一項 稅捐稽徵經濟原則 108
第一款 扣繳制度與稽徵經濟原則 108
第二款 稽徵經濟原則在憲法上的界限 109
第二項 法律明確性對扣繳義務人之影響 109
第一款 法律明確性原則 110
第二款 租稅課徵要件之明確性 110
第三款 租稅法之委任立法 111
第四款 解釋函令之憲法地位及其性質 112
第三項 稅捐稽徵目的與比例原則 114
第一款 比例原則之概念 115
第二款 違反扣繳處罰與比例原則-釋字第673號 116
第四項 本文看法 117
第二節 扣繳責任與財產權保障 117
第一項 財產權保護之意義及保障內容 118
第二項 違反扣繳義務之處罰與財產權 119
第三項 小結 123
第三節 扣繳責任與生存權、工作權保障 124
第一項 生存權、工作權保護內涵 124
第二項 違反扣繳義務之處罰與生存權、工作權 124
第三項 小結 125
第四節 扣繳責任與平等權、自由權保障 125
第一項 平等權、自由權保護內涵 126
第二項 違反扣繳義務之處罰與平等權、自由權 128
第三項 小結 130
第五節 本章結論 131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133
第一節 結論 133
第二節 建議 136
參考文獻 141
一、中文文獻(依姓氏筆劃排列)
(一) 專書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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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黃茂榮,稅法總論,第2冊,植根,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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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吳金柱,所得稅扣繳制度探討系刊( 2 ),稅務旬刊,第1863期,2003年6月,頁24-32。
3.吳金柱,所得稅扣繳制度探討系刊( 3 ),稅務旬刊,第1864期,2003年7月,頁21-30。
4.吳金柱,所得稅扣繳制度探討系刊( 4 ) ,稅務旬刊,第1866期,2003年7月,頁23-25。
5.吳金柱,談所得稅扣繳稅款加徵滯納金--兼及加計利息之法律依據,稅務旬刊第1827期,2002年6月,頁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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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碩、博士論文
1.吳天雲,逃漏稅捐罪之研究,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1年。
2.李吟芳,納稅義務人協力行為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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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廖孟意,稅法上連帶債務之研究,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年。
6.劉怡秀,全民健康保險基礎關係之探究一從保費請求權與租稅債權之比較出發,成功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04年。
7.鍾典晏,所得稅法上扣繳義務及其憲法界限—以行政法院扣繳、補繳及處罰相關案件為中心,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年。
8.羅文苓 ,第二次納稅義務制度及其救濟--我國法與日本法為比較研究,國立台北大學法學系碩士論文,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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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法典,法律出版社,2011年1月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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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6.台灣省稅務研究會網站,http://www.taxresearch.org.tw。
7.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
8.法源法律網,http://www.lawbank.com.tw/。
9.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http://www.ntak.gov.tw。
10.財政部賦稅署業務統計,http://www.dot.gov.tw。
11.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http://www.npf.org.tw。
12.維基百科http://en.wikipedia.org。
13.Cornell University Law School,http://www.law.cornell.edu
(二)網路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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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辛媛莉 謝勝男,國外個人所得稅徵管經驗借鑒,網路文章,http://qkzz.net/article/fa7b57de-3bcb-48ae-ad9a-f2dfaf686669_2.htm。
3.張玉琦,論稅收法律關係的性質,中國財稅法網,網路文章。http://www.cftl.cn/show.asp?c_id=22&a_id=7384。
4.陳操勲,中美稅制比較之二,網路文章,www.cho.chan.com/ch/indes.html。
5.陳薇芸,美國稅法與聯邦個人所得稅(上),網路文章,http://www.chinalawedu.com。
6.陳炎輝,淺論核課期間與扣繳義務規範,165期專題,查詢自台灣省稅務研究會網站http://www.taxresearch.org.tw。
7.陳清秀,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案之研討,財金(析) 099-008 號,2010年3月1日。網址http://www.npf.org.tw/post/3/7121。
8.陳清秀,稅法上行政規則之變更與信賴保護-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財金(析) 099-010 號,2010年3月1日,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網址: http://www.npf.org.tw/post/3/7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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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61.蔡朝安、鍾典晏,聯合執筆「扣繳稅款的起扣點與補繳及扣繳處罰之法律關係-以最高行政法院95年度判字第1811號判決為例」,稅務旬刊,2007年5月,頁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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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45.黃茂榮,實質課稅原則,收錄於稅法總論-法學方法與現代稅法,第一冊增訂二版,2005年9月,頁365-502。
13. 44.黃茂榮,稅捐債務之繳納義務人,收錄於氏著稅法總論(第一冊),2002年,頁295-360。
14. 43.黃茂榮,信託之稅捐義務,稅法總論-法學方法與現代稅法,第2冊,植根,2005年10月。
15. 42.黃俊杰,解釋函令得作為課稅依據,月旦法學雜誌,第72期,2001年5月,頁5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