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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博碩士論文加值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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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金驊生
研究生(外文):Chin, Hua Sheng
論文名稱:情事變更原則於兩岸工程實務判決適用之研究
論文名稱(外文):Study on “Clausula Rebus sic Stantibus” Applied to Construct Contract Judgment Practice Between Cross-Strait
指導教授:邱駿彥邱駿彥引用關係
指導教授(外文):Chiou, Jiunn Yann
口試委員:林誠二李玉春
口試委員(外文):Lin, Cheng HeroLi, Yu Chun
口試日期:2011-12-14
學位類別:碩士
校院名稱:中國文化大學
系所名稱:法律學系
學門:法律學門
學類:一般法律學類
論文種類:學術論文
論文出版年:2011
畢業學年度:100
語文別:中文
論文頁數:229
中文關鍵詞:情事變更判決兩岸民法工期展延物價上漲量化分析
外文關鍵詞:Change of Circumstancesjudicial decisionsCross-StraitCivil Lawschedule deferralmaterial pricing raiseQuantitative Method
相關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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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事變更原則在一般民事訴訟實務過程中,經常會被訴訟雙方引為訴訟之標的或抗辯之主張,亦即訴訟當事人常會提出以情事變更原則作為請求或抗辯之理由。因此,有關情事變更原則適用之爭議,在訴訟實務案例中所佔甚多,特別是在工程履約糾紛或爭議案件中,因工期展延或營建材料物價上漲、變更設計等事由,常與情事變更原則之適用相牽連。然而,法院訴訟實務判決中對於情事變更原則是否適用,亦即其成立要件是否該當,各級法院間之審認見解似乎尚未臻一致。亦即,同樣或類似之案例事實,實務判決時會因審判者不同的認知,而產生相異其趣之不同結果。
因此,本研究除回顧情事變更原則理論之源起外,並針對該理論在英美法系及日本法系之起源與發展作一探索。除瞭解該原則之意義及其理論發展之沿革外,進而,就我國及中國大陸地區目前情事變更原則之法律訂定以及適用現況,以瞭解該原則在兩岸工程履約糾紛上所能處理以及適用之問題類型。其次,本研究將蒐整兩岸地區近年來一般訴訟及工程糾紛案件法院實務判決結果,盡可能以量化的數據分析,來探究情事變更原則的適用率。並由統計數據的變化來瞭解該原則在實務判決中之適用情形,藉以觀察與比較情事變更原則,在兩岸工程實務判決之適用。

The clause of "Change of Circumstances" in Civil Law is often exercised for purpose of entering a Plea or request of Objection when the circumstances of either party are changed to a situation that could not have been anticipated by either party. Therefore, whether or not it is applicable to exercise the clause of "Change of Circumstances" has always been a controversy in the case of individual lawsuits, especially in disputes regarding the honoring of Infrastructure Project Agreements, such as schedule deferral, material pricing raise, design changes, and so forth.
However, the rulings by district or appellate courts in applying the Principal of change of circumstances to civil cases show that the opinions of judges have not been consistent in setting rules for the adoption of this Principal. Under such situation, the proceedings reveal an interesting phenomenon that the judicial decisions may be quite different from, or even contrary to, the decisions taken in the same or similar cases.
This research investigates the origin of the ‘Principle of Change of Circumstances’ and explores its origins in the development in the Common Law system and the Japanese legal system. Additional to understanding the evolution of the theory of the “changes of circumstances”, the applicability of the Principle in laws and disputes across the Taiwan Strait is also investigated to see how the honoring of agreements and resolution of disputes may be processed between Taiwan and mainland China.
This research also collects examples of Cross-Strait judicial lawsuits from recent years, and the resulting court decisions which have considered the suitable application, or not, of the ‘Principle of Change of Circumstances’. The Quantitative Method was used to collect the data, and statistical techniques are employed to Analise the variance. Different situations are investigated based on the data analysis and a comparison is made for how the Principle has been applied in the resolution of Cross-Strait project disputes.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1
第一項 研究動機 1
第二項 研究目的 3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方法 3
第一項 研究範圍 3
第二項 研究方法 4
第二章 情事變更原則理論發展 6
第一節情事變更原則之概念內涵 6
第一項 契約嚴守原則 10
第二項 情事不變原則 11
第三項 要件理論 12
第四項 法律行為基礎理論 13
第二節 情事變更原則之理論與發展 13
第一項 英美法之情事變更原則理論與發展 18
第二項 日本法之情事變更原則理論與發展 23
第三節 台灣地區情事變更原則之理論與發展 31
第一項 台灣地區情事變更原則之發展 31
第二項 台灣地區情事變更原則之構成要件 36
第三項 台灣地區情事變更原則之效力 40
第四項 情事變更原則效力概念之演進 44
第五項 台灣地區情事變更原則之適用與比較 47
第四節 中國大陸情事變更原則之理論與發展 54
第一項 大陸情事變更原則之概念發展與理論依據 54
第二項 中國大陸情事變更原則之構成要件 58
第三項 中國大陸情事變更原則之效力 67
第四項 中國大陸情事變更原則之適用與比較 70
第三章 工程履約糾紛之發生、類型及處理方式 75
第一節 工程履約糾紛之發生及原因 75
第一項 工程契約之性質 78
第二項 工程履約糾紛發生時機 82
第二節 工程履約糾紛發生原因 85
第一項 工程契約糾紛發生之原因 85
第二項 工程契約糾紛的類型 91
第三節 主要工程履約糾紛 97
第一項 用地取得 99
第二項 物價指數調整 100
第三項 工期展延 101
第四項 業主要求趕工 103
第四節 工程履約糾紛處理方式 104
第一項 台灣地區工程糾紛處理方式 104
第二項 大陸地區工程糾紛處理方式 107
第四章 情事變更原則在工程實務判決適用之探討 110
第一節 情事變更原則在工程契約之應用 110
第一項 情事變更原則在工程契約上之意義 116
第二項 情事變更原則在工程契約上之構成要件 118
第三項 情事變更原則排除適用條款 125
第二節 適用情事變更原則之工程實務判決案例類型 127
第一項 用地取得 127
第二項 物價波動 129
第三項 工期展延 132
第四項 業主要求趕工 138
第三節 情事變更原則於工程實務判決之適用與比較 139
第一項 台灣地區工程實務判決之適用情況 140
第二項 大陸建設工程合同實務判決之適用情況 145
第三項 台灣地區及大陸地區工程實務判決適用之比較 160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171
第一節 結論 171
第二節 建議 174
參考資料(以姓氏筆畫排列) 177
附錄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物價指數調整相關函釋 187
附錄二:最高法院98-100年工程糾紛案件判決結果摘要彙整表 189
附錄三:大陸地區建设工程合同 213
附錄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16
附錄五: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21
附錄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25

表目次
表2-1 法律行為基礎制度及台灣地區情事變更原則內容差異比較表 50
表2-2 「契約協助法」及台灣地區情事變更原則內容差異比較表 52
表2-3 情事變更規則比較、對應表 72
表3-1 工程契約糾紛內容分析一覽表 88
表3-2 工程契約糾紛之原因分析一覽表 89
表3-3 台灣地區工程上主要的索賠事由區分表 90
表3-4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2001-2004年工程仲裁事件糾紛類型統計表 93
表4-1 98-100年度最高法院工程訴訟案件統計分析表 144

參考資料(以姓氏筆劃排列)
相關參考文獻依,專書、期刊、學位論文、法院判決、學術研討會資料以及網路資料等類別列示如下,除法院依審級及判決日期排列外,其餘均依作者姓氏筆畫順序排列。
台灣地區:
一、書籍
1.史尚寬,債法總論,自版,1980年。
2.史尚寬,債法各論,自版,1986年。
3.邱聰智,新訂民法債編通則(下),輔仁大學法學叢書 教科書類(一),新訂一版,2008年。
4.李家慶,工程與法律的對話,理律法律叢書,三民書局,2010年。
5.林誠二,民法理論與問題研究,瑞興圖書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
6.林誠二,債法總論新解,體系化解說(下),瑞興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
7.洪國欽、陳宗坤、曾俊智,「情事變更原則與公共工程之理論與實務-兼論仲裁與裁判之分析」,洪國欽律師、蔡邱聰律師主編,工程法律叢書(一),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10年。
8.彭鳳至,情事變更原則之研究-中、德立法、裁判、學說之比較,五南圖書出版公司,1985年。
9.鄭玉波,情事變更原則,民商法研究(一),三民書局,1976年初版。
10.謝哲勝、李金松著,工程契約理論與求償實務,翰蘆出版社,1998年。

二、期刊
1.古嘉諄,「工程法第三講:工程契約之病(上)」,月旦法學教室67 期,第75-83頁,2008年5月。
2.余文恭,「從工程契約關係之動態發展論工程契約之解釋」,營造天下,第107、第108期合訂本,第37-42頁,2004年12月。
3.余文恭,「論工程契約之性質及其義務群」,月旦法學,第129期,第19-32頁,2006年1月。
4.汪曉君,「工程糾紛處理流程及相關程序之介紹」,司法新聲,第59期月刊,法學論著《第二版》,2007年3月。
5.林誠二,「由個案論債法上情事變更原則之適用」,中興法學,第2卷,第1期,第81-87頁,1971年7月。
6.林誠二,「論債之本質與責任」,中興法學,第13期,第53-73頁,1978年4月。
7.林誠二,「情勢變更原則之理論與實際-債法上之比較研究」,中興法學,第14期,第291-294頁,1978年10月。
8.林誠二,「情事變更原則之再探討」,台灣本土法學,第12期,第60頁,2000年7月。
9.胡偉良,「由工程仲裁談法律與工程實務」,商務仲裁,第55-69頁,1997年4月。
10.胡偉良,「公共工程合約糾紛處理(上)」,營造天下,第30期,1998年6月。
11.胡偉良,「公共工程合約糾紛處理(下)」,營造天下,第31期,1998年7月。
12.姚志明,「一般情事變更原則於給付工程款案例之適用-兼評最高法院九十四年臺上字第八九八號判決」,月旦法學雜誌,第156期,第255-259頁,2008年5月。
13.姚志明,「契約之效力(一)-契約之履行」,月旦法學教室,第72 期,第50 頁,2008 年10 月。
14.侯慶辰,「民法情事變更原則之研究」,法學叢刊,第191期,第107-130頁,2003年7月。
15.陳坤成,「情事變更原則在營建工程之探討(一)」,現代營建,第281期,第61-71頁,2003年5月。
16.陳坤成「情事變更原則在營建工程之探討(一)」,現代營建,第5期,第24卷,61-71頁。2003年5月。
17.陳坤成「情事變更原則在營建工程之探討(二)」,現代營建,第5期,第24卷,57-67頁。2003年6月。
18.唐亞屏,「工程採購案常見爭議問題之探討」,現代營建,第365期,第29頁,2010年5月。黃國昌,「情事變更原則是否必須以起訴方式主張」,月旦法學教室-民事訴訟法,第29期,第22-23頁,2005年3月。
19.梅芳琪、蔡佳君,「公共工程工期展延費用之索賠實務」,李家慶主編,工程與法律的對話,第153、153-172頁,2010年1月。
20.黃柏夫,「「誠實信用原則」與「情事變更原則」如何適用於工程展期糾紛?」,萬國法律,第108期,第15頁,1999年12月。
21.黃立,「工程承攬契約中情事變更之適用問題」,政大法學評論,第119期,第202-207頁,2010年6月。
22.張國清,「依情事變更原則調整合約金額之仲裁及撤銷仲裁判斷之訴案例解析(上)」,營造天下,第88期,第27-31頁,2003年4月。
23.張國清,「依情事變更原則調整合約金額之仲裁及撤銷仲裁判斷之訴案例解析」,營造天下,第89期,第33-39頁,2003年5月。
24.楊淑文,「工期展延之爭義與履約調解」,月旦法學雜誌,第143期,第132-133頁,2007年4月。
25.鄭渼蓁,「物價變動調整之情事變更原則適用」,萬國法律,第174期,第9-15頁,2010年12月。
26.蕭家進,「公共工程爭議處理的省思」,現代營建,第260期,2001年。
27.「民事訴訟法第三百九十七條之情事變更增減給付原則,得以獨立之訴請求之-最高法院八十五年台上字第四八二號判決」,重要判決選輯,月旦法學雜誌,第22期,第125-126頁,1997年。

三、學位論文
1.王秀灑,情事變更原則法律適用之研究,國防管理學院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年。
2.王蓉棻,公共工程履約爭議採調解與訴訟方式比較之研究,逢甲大學交通工程與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2005年。
3.李金松,營建工程契約風險分配之研究-以公共工程為中心,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年。
4.李昇蓉,承包商對營建工程工期遲延及阻擾(Disruption)之索賠,政治大學法律學研所碩士論文,2009年。
5.吳若萍,公共營建工程契約中遲延完工之問題研究--以不可歸責於承攬人為中心,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年。
6.林峻谷,工程爭議處理過程之量化評估研究,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碩士論文,2005年。
7.房樹貴,解決公共工程履約糾紛問題之研究,世新大學法學院碩士論文,2007年。
8.施百鍵,公共工程爭議事件類型與其救濟途徑選擇之研究,國立中央大學營建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年。
9.洪國欽,一般情事變更原則於我國實務判決適用之情形,高雄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年。
10.洪本原,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五條之一修訂對工程爭議處理實務之影響,朝陽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碩士論文,2008年。
11.陳玉潔,工程契約變更之爭議問題,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5年。
12.陳純敬,我國公共工程施工契約常見爭議法律關係之研究,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08年。
13.陳宗坤,情事變更原則適用於我國公共工程仲裁判斷之探討,高雄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2009年。
14.張南勳,情事變更原則在公共工程上之應用,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00 年。
15.曾俊智,情事變更原則在政府工程採購契約履約爭議處理之研究,高雄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2009年。
16.曾婉雯,工程契約中之契約調整權-以情事變更原則為中心,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0年。
17.鄭振安,營建工程趕工之案例研究,國立交通大學工學院專班工程技術與管理學程碩士論文,2008年。
18.劉芮圻,工程契約定作人義務之研究,高雄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2009年。
19.劉清鴻,趕工求償之探討,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9年。
20.盧子揚,大陸建設工程合同之研究—兼論台灣法制現況與工程爭議之處理,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05年。
21.謝定亞,施工承攬契約不可抗力風險分配之法律經濟分析,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碩士,2004年。
22.蕭偉松,論營建工程遲延與情事變更原則之適用,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專業碩士班碩士論文,2001年。

四、法院判決
(一)最高法院
1.最高法院41年台上字第47號判決。
2.最高法院47年台上字第1771號判例。
3.最高法院66 年台上字第2975 號判例。
4.最高法院71年台上字第386號判例。
5.最高法院89 年台上字831 號判決。
6.高等法院93年重上字第61號判決。
7.最高法院93年台上字第1277號判決。
8.最高法院95年台上字第1944號判決。
9.最高法院96年台上字第565號判決。
10.最高法院96年台上字第2237號判決。
11.最高法院98年台上字第765號判決。
12.最高法院98年台上字第765號判決。
(二)高等法院
1.高等法院台中分院93年建上字第33號判決。
2.高等法院台中分院99年度建上易字第32號判決。
(三)地方法院
1.花蓮地方法院92年重訴字第52號判決
2.南投地方法院94年建字第8號判決。
3.苗栗地方法院98年度建字第1號判決。

五、學術研討會資料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情事變更原則適用於公共工程採購」,1998年12 月23 日研討會結論。
2.工程法律論壇(一)「工程承攬契約與物價調整相關問題」研討會,2007年12月6日。
3.工程法律論壇(四)「因工期展延所生費用之求償問題」研討,2008年10月9日。

六、網路資料
1.余文恭,「從債務不履行要件之再檢討論兩岸工程施工契約展延工期之比較研究-兼論《FIDIC紅皮書》之相關規定」,www.wretch.cc/blog/yuwenkung/6471593,最後瀏覽時間2011年8月20日。
2.李得璋,「公共工程實施統包制度之展望」,木水利半月集第四十九集,http://ciche.caece.net/html/semimonth/vol49/49-13.asp,最後瀏覽時間2011年5月15日。
3.胡詩英,「工程展延與情事變更」學期報告,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楊淑文教授指導。
4.姚怡菁,「工程契約之情事變更原則」學期報告,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楊淑文教授指導。
5.姚志明,「工期展延索賠、工期逾期罰款及物價匯率調整為中心」,法源數位法學論著資料庫,http://0-www.lawbank.com.tw.cylis.lib.cycu.edu.tw,最後瀏覽時間2011年9月11日。
6.陳佩宜,「工程契約爭議問題-約定不隨物價調整約款之研究」,48期法學研究報告,http://ja.lawbank.com.tw,最後瀏覽時間2011年10月4日。
7.蔡志揚,「工程承攬瑕疵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最高法院96年度第8次民庭決議簡評,http://www.justuslaw.com.tw/news_detail.php?class=59,最後瀏覽時間2011年12月28日。
8.魏啟翔,「民法第227條之2第1項情事變更原則之要件及其請求權時效」,http://www.legal.com.tw,資訊與法律,最後瀏覽時間2010年6月22日。
9.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採購契約範本」,2011.10.11修正版,http://www.pcc.gov.tw,最後瀏覽時間2011年9月10日。
10.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5年8月25日工程企字第09500326530號函釋。
11.民法第227條之2第1項情事變更原則之要件及其請求權時效,資訊與法律,2010年,http://www.legal.com.tw最後瀏覽時間2011年8月25日。

大陸地區:
一、书籍
1.王振民、吴革主编,「建设工程指导案例与审判依据」,法律出版社,2011年。
2.林诚二,「民法理论与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
3.施建辉等编,「工程上的民法问题研究」-第一届海峡两岸工程法学研讨会实录与论文集(工程技术服务合同问题探讨-以设计及监造服务为重心),东南大学出版社,南京,2010年。
4.孙美兰,「情事变动与契约理论」,梁慧星主编,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法律出版社,2004年。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适用指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
6.陈宽山、江伟勤主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判解」,法律出版社,2006年。

二、学位论文
1.王如廷,情势变更制度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适用考察,山东大学硕士论文,2006年。

三、期刊
1.卡斯腾.海尔斯特尔,许德风译,「情事变更原则研究」,中外法学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第16卷,第4期,第385-410页,北京大学,2004年。
2.李建委、高岩,「按照情势变更原则解决索赔问题」,建设监理,第11期,总第125期,2009年。
3.吴炫珊,「承包商就展延工期增加费用的索赔研究」,法治与社会,2009年。(东南大学法学院2007级硕士研究生)
4.范长刚、曾维佳,「情势变更原则辩析-从建材大幅涨价谈起」,甘肃行政学院学报,总第52期,第108-110页,2004年。
5.陈任,「中英合同法有关情事变更原则的比较研究」,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32卷,第2期,2002年。
6.陈丽洪,情势变更制度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适用要件,黎明职业大学学报,第4期,总第61期,第60-63页,2008年。
7.梁鹏、温慧卿、「在开放的体系中设立情势变更条款-兼评我国合同法第94条与第117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第一期,第90-95页,2005年。
8.曹守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之情势变更问题的理解与适用」,法律适用,第8期 总第281期,第44-49页,2009年。
9.潘志国,「引入情事变更原则之研究」,法律图书馆论文数据库,中吕律师事务所律师,2005年。
10.韩世远,「情事变更原则研究-以大陆法为主的比较考察及对我国理论构成的尝试」(上),《中外法学》第4期,2000年。
11.韩世远,「情事变更原则研究:以大陆法为主的比较考察及对我国理论构成的尝试(中)」,《中外法学》第4期,2000年。
12.韩世远,「情事变更原则研究:以大陆法为主的比较考察及对我国理论构成的尝试(下)」,《中外法学》,第4期,2000年。

四、网络数据
1.王宝发,「論我国合同法应当确立情事变更原则」,法学评論网,www.fatianxia.com/paper_list.asp?id=14470,原载于《法学家》1997年,第2期,最後瀏覽時間2011年9月30日。
2.艾尔肯,论合同法上的情事变更原则,中
3.国民商法律网,http://www.civillaw.com.cn,最後瀏覽時間2010年5月11日。
4.李朝霞,「我国立法中应确立情势变更原则」,山西生物应用职业技术学校,2004年6月,http://www.cnki.net,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最後瀏覽時間2011年7月26日。
5.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浅议情势变更原则」,中国法院网,china.com.cn,最後瀏覽時間2011年11月20日。
6.苑克建,「论情事变更原则在审判工作中的适用」,临江市人民法院,吉林法院网,jlfy.chinacourt.org,最後瀏覽時間2011年9月16日。
7.徐中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情势变更原则适用酌定论」,民商法学,2010年,http://www.civillaw.com.cn,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最後瀏覽時間2011年8月16日。
8.裘宇清,「论情势变更原则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适用」,第67页,2008年5月。http://www.cnki.net,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最後瀏覽時間2011年9月16日。
9.姚辉,「情事变更重述-以5•12震灾为视角」,《中州学刊》,第5期,2008年。http://www.luxinlaw.com/index.php/Aread/642.html,最後瀏覽時間201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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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张进扬,「重大情事变更,合同应当解除」,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09年,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149615.html,最後瀏覽時間201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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