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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王盈茹
研究生(外文):Ying-Ju Wang
論文名稱:所得稅法上強制合併申報制之研究
論文名稱(外文):A Study on Consolidated Declaration of the Income Tax Act
指導教授:李惠宗李惠宗引用關係
口試委員:李介民林昱梅
口試日期:2017-07-28
學位類別:碩士
校院名稱:國立中興大學
系所名稱: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學門:法律學門
學類:一般法律學類
論文種類:學術論文
論文出版年:2017
畢業學年度:105
語文別:中文
論文頁數:115
中文關鍵詞:婚姻懲罰合併申報課稅制度租稅法律主義實質課稅量能課稅原則平等原則
外文關鍵詞:marriage penaltyconsolidated declarationtax systemprinciple of taxation by lawprinciple of substantive taxationability-to-pay principleprinciple of equ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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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所得稅法第15條、第17條第1項,關於納稅義務人應與其有所得之配偶及其他受扶養親屬合併申報課徵綜合所得稅之規定,就申報之程序而言,合併申報係為增進公共利益之必要,與憲法尚無牴觸,惟如納稅義務人與有所得之配偶及其他受扶養親屬合併計算課稅時,較之單獨計算稅額,增加其稅負者,即與租稅公平原則不符,業經司法院釋字第318號解釋在案。而司法院第696號解釋,雖宣告所得稅法第15條有關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算稅額之規定為違憲,解決了夫妻合併計算稅額之問題,惟對合併申報與繳納之規定,卻持合憲見解,以致合併申報、繳納之規定,未能一併修正;合併計算申報繳納,不但因縮減稅捐申報單位,而減少以申報單位為基礎之扣除額,且因整併稅基的結果,提高納稅義務人適用之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是以現行所得稅法強制夫、妻、未成年子女合併申報,仍有懲罰婚姻、家庭之效果,仍對納稅義務人、其配偶及其受扶養親屬產生權利上之侵害。本研究乃就我國綜合所得稅課稅制度之現況,以租稅法定、公平等原則加以整理、分析問題,並提出相關修法建議,希望成為將來課稅制度發展之參考。
According to the regulations concerning the consolidated income tax jointly declared by taxpayers and spouses with incomes thereof and other dependents thereof provided in Article 15 and Item 1 of Article17 in Income Tax Act, the joint declaration is essential to the furtherance of public interests and does not collide with the Constitution in terms of declaration procedures. In comparison with the amount of tax being calculated alone, provided the tax bearing increases when the taxation is jointly calculated on the basis of the taxpayer, the spouse thereof and other dependents thereof, the case consequently does not conform to the principle of fair taxation. This situation is explained and recorded by Judicial Yuan Interpretation No.318 File. The No.696 Interpretation issued by Judicial Yuan declared that, the regulation concerning compulsive joint calculation of taxation of couples’ non-salary income provided by Article 15 of Income Tax Act violates provisions of the Constitution. It has consequently solved the problems regarding couples’ joint calculation of taxation. However, provisions regarding joint declaration and payment are regarded as constitutionality. As a consequence, provisions regarding joint declaration and payment could not be revised along with others and still cause the violation of rights to taxpayers, spouses thereof and dependents thereof. In view of existing circumstances of Taiwan tax system regarding consolidated income tax, the study sorted out and analyzed problems based on lawful, fair and other principles of taxation and proposed relevant suggestions for the revision of laws, with the expectation of serving as a reference for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tax system.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1
第二節 研究目的2
第三節 研究範圍及方法2
第二章 法治國原則與租稅課徵5
第一節 形式法治國與實質法治國5
第二節 法治國家的稅捐法基本原理5
第三節 所得稅申報制度37
第三章 所得稅制對基本權之影響41
第一節 婚姻家庭制度性保障與稅制41
第二節 隱私權.50
第三節 所得稅法制基本原則56
第四節 所得稅課稅單位之制度60
第五節 世界各國申報制度現況64
第六節 小結68
第四章 現行合併申報制度合憲疑義71
第一節 所得稅法第15 條之修法沿革71
第二節 司法院釋字第318 號及696 號解釋73
第三節 合併申報制度之探討79
第四節 強制子女合併申報相關案例94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103
第一節 結論103
第二節 建議106
參考文獻109
索引113
書籍(依姓氏筆劃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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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柯格鐘,量能原則作為稅法之基本原則,月旦法學雜誌,第136期,2006年9月,頁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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