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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博碩士論文加值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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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劉柏江
研究生(外文):LIU,PO-CHIANG
論文名稱:醫療刑事案件之攔截性因果關係─醫療義務作為前提下之因果關係審查流程
論文名稱(外文):The Intervening Causation in Medically Criminal Cases—Medical Duty As a Requirement Stipulated under Medical Law
指導教授:鄭逸哲鄭逸哲引用關係
指導教授(外文):CHENG,YAT-CHE
口試委員:段重民劉秉鈞曾淑瑜王志嘉鄭逸哲
口試委員(外文):TUAN, CHUNG-MINLIU, PING-CHIUNTSENG,SHU-YUWANG,CHIH-CHIACHENG,YAT-CHE
口試日期:2017-07-25
學位類別:博士
校院名稱:國立臺北大學
系所名稱: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學門:法律學門
學類:一般法律學類
論文種類:學術論文
論文出版年:2017
畢業學年度:105
語文別:中文
論文頁數:279
中文關鍵詞:醫療義務注意義務防果義務結果原因結果歸責攔截性因果關係
外文關鍵詞:medical dutyduty of careduty to actcause in factcause in lawintervening causation
相關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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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近年來,有關因醫療糾紛所衍生的刑事責任問題爭議不斷。本文研究目的係嘗試建構一個合理我國近年來,有關因醫療糾紛所衍生的刑事責任問題爭議不斷。本文研究目的係嘗試建構一個合理的醫療刑事責任歸屬。申言之,本文以醫療法所導出的醫療義務為前提,探究醫事人員的醫療處置與病人病變結果發生之間的因果關係與結果歸責。就病人病變結果發生,若於具體個案中綜合所有主客觀條件,醫事人員對之不具有結果預見可能性或不具有結果可避免性,則此病變結果發生,自始即非屬醫療義務範圍內,醫事人員自無須對該病變結果發生負起刑事責任。至於,醫事人員是否屬已履行醫療義務的方式,並不以單一標準為限,而是以其處置是否屬適當為準。

  就因果關係及其相關理論方面,本文乃嘗試比較繼受歐陸法系德國刑法的我國刑法理論與英美刑法理論之異同。本文研究結果發現,兩者雖不盡然完全相同,但大體方向上來說,仍有許多相同之處。特別是,在針對醫療刑法問題時,兩者理論發展基礎乃以原創行為人為主所展開,醫事人員的醫療處置介入則淪為配角。在欠缺原創行為人啟動病人病變因果進程情況下,如病患本身或天然災害所引起,則醫事人員的刑事責任歸屬是否仍應依照既有理論操作不無疑問。申言之,依照目前主流看法,因醫療糾紛所衍生的刑事責任多以醫療過失犯罪為主,而即便醫事人員的醫療處置作為與病變結果發生具有條件式因果關係,惟若此病變結果乃係基於「病害」與「醫害」的「向量和」所導致,而醫事人員對於「病害」部分屬無過失,自無結果歸責可言,其應僅就「醫害」部分負起刑事責任。是以,本文探究醫療本質目的乃係為防止病人病變結果發生,嘗試建構攔截性因果關係理論探討醫事人員是否須對病人病變結果發生負起刑事責任。

  本文架構為:第一章為緒論;第二章簡介醫療行為有別於非醫療行為之適用刑法上之特性;第三章詳述醫療義務概念,並同時釐清醫療義務與其他相關概念有何不同;第四章探討刑法上的因果關係與刑法處理因果關係的範圍;第五章介紹醫療刑事案件之攔截性因果關係概念;第六章為結論與建議。



關鍵詞:醫療義務、注意義務、防果義務、結果原因、結果歸責、攔截性因果關係

In Taiwan, there has been much debate in recent years over the issue of criminal liability for medical malpractice.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define a reasonable criminal liability in medical cases. In addition, it discusses the issue of causation between medical treatments and harmful results based on medical duty as a requirement stipulated under medical law. Medical personnel bear no criminal liability for cases, either subjective or objective, with harmful results that are unforeseeable or unavoidable. Moreover, there is no single standard for medical personnel’s performance of duty; only appropriate treatment standards exist.

In terms of the issue of causation, this thesis analyzes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between continental and Anglo-American legal systems. This study found that although these two systems are not exactly the same, they still have many aspects in common; specifically, in medical cases, wherein medical treatment is usually considered as an intervening cause. However, if there is no first defendant, i.e., a patient or natural disaster, which establishes a causal connection between an act and harmful result, it is doubtful to apply these two theories in determining a medical doctor’s criminal liability. Furthermore, most criminal acts committed in medical practice are commonly associated with criminal negligence and in these cases, there are usually harmful results with multiple cause-in-fact. For example, death may have two actual causes; one from patient’s sickness and the other from medical harm. Medical personnel should bear criminal liability only if they are guilty of medical harm. This thesis develops an intervening cause theory to deal with criminal liability for medical malpractice.

This thesis is divided as follows: Chapter Ⅰ is the introduction; Chapter Ⅱ briefly explain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medical treatments and non-medical treatments in criminal law; Chapter Ⅲ discusses the concept of medical duty in detail. The author also attempts to clarif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edical duty and other related concepts, such as duty of care, duty to act, and informed consent; Chapter Ⅳ describes the issue of causation in criminal law; Chapter Ⅴ introduces an intervening cause theory in medical cases; Chapter Ⅵ concludes the study with pieces of legal advice in dealing with medical cases in criminal law.


Keywords: medical duty, duty of care, duty to act, cause in fact, cause in law, intervening causation

簡目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1
第二節 研究目的……………………………………..………..…....5
第三節 研究方法………………………..………………..………..11
第四節 研究範圍…………………………..……………..………..14
第二章 醫療行為有別於非醫療行為之適用刑法上之特性……..…17
第一節 前言…………………………………..……………..……..17
第二節 醫療行為與醫療處置……………………..…….………...17
第三節 醫療處置通常非屬原創行為………………………..........33
第四節 醫療行為通常具有阻卻違法事由………………..............34
第五節 醫療刑法乃結合醫療法與刑法之概念……..……………37
第六節 醫療義務作為判斷醫療刑事責任之最上位概…..............40
第七節 小結……………………………………………..…………44
第三章 醫療義務與其他相關概念之釐清………………………......49
第一節 前言……………………………………………….……….49
第二節 醫療義務……………………………………………….….51
第三節 醫療防果義務……………………………………………..61
第四節 刑事過失………………………………………………..…84
第五節 醫療刑事過失…………………………………..………..108
第六節 醫療疏失…………………………………………............131
第七節 「告知後同意」法則非屬「(病變)醫療義務」………..135
第八節 小結……………………………………………………....153
第四章 刑法上的因果關係與刑法處理因果關係的範圍………....161
第一節 前言………………..……………………………………..161
第二節 刑法上的因果關係…………..…………………………..163
第三節 刑法處理因果關係的範圍…………..…………………..175
第四節 英美刑法的因果關係………………………..…………..190
第五節 小結………………………..……………………………..212
第五章 醫療刑事案件之攔截性因果關係………………………....217
第一節 前言…………………………..…………………………..217
第二節 病變因果進程先行而後有醫療行為………..…………..218
第三節 病變結果未必具有可攔截性……………………..……..221
第四節 「病害」和「醫害」的「向量和」…………………….223
第五節 小結……………………………………………………....238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241
第一節 結論………………………………………………………241
第二節 建議………………………………………………………254
參考文獻………………………………………………………………261



細目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1
第二節 研究目的……………………………………..…………......5
第三節 研究方法………………………..………………..………..11
第四節 研究範圍…………………………..……………..………..14
第二章 醫療行為有別於非醫療行為之適用刑法上之特性………..17
第一節 前言…………………………………..…………………....17
第二節 醫療行為與醫療處置……………………..…….………...17
第一項 醫療行為………………………………………………..18
第一款 我國實務見解...…………………………………...…18
第二款 本文見解…………………………………..…………27
第二項 醫療行為與醫療處置之區別………………………..…30
第三節 醫療處置通常非屬原創行為……………………………..33
第四節 醫療行為通常具有阻卻違法事由………………..............34
第五節 醫療刑法乃結合醫療法與刑法之概念……..……………37
第六節 醫療義務作為判斷醫療刑事責任之最上位概…..............40
第七節 小結……………………………………………..…………44
第三章 醫療義務與其他相關概念之釐清………………………......49
第一節 前言……………………………………………….....…….49
第二節 醫療義務…………………………………………………..51
第三節 醫療防果義務………………………………………..……61
第一項 刑法第15條與「保證人地位」…………………..…..62
第一款 學說見解……………………………………………..62
第二款 實務見解……………………………………………..65
第三款 本文見解……………………………………………..66
第二項 「保證人地位」與「保證人義務」用語的釐清……..69
第三項 保證人防果義務………………………………………..73
第四項 醫師的保證人資格來源……………………………….76
第一款 相關法令…………………………………………….76
第二款 事實上自願承擔保護義務………………………….78
第三款 醫療契約…………………………………………….80
第四款 危險前行為………………………………………….80
第五項 醫師的醫療防果義務範圍…………………………….81
第四節 刑事過失……………………………………….…………84
第一項 學說見解……………………………………………….87
第二項 本文見解……………………………………………….91
第一款 過失乃純屬主觀構成要件要素…………………….91
第二款 過失是指「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有所過失…….93
第三款 過失犯的「注意義務」「法源依據」在「刑法」,而不在刑法以外………………………………………….94
第四款 違反罪刑法定主義的超法規注意義務…………….99
第五款 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合併審查的「實質構成要件」………………………………..…………………100
第六款 排除故意與無過失,即為刑事過失…………….…103
第五節 醫療刑事過失…………………………………..………..108
第一項 結果預見可能性………………………………………108
第二項 結果避免可能性………………………………………114
第三項 與結果發生具有關聯性的刑法以外之法規範………116
第六節 醫療疏失………………………………………………....131
第七節 「告知後同意」法則非屬「(病變)醫療義務」………..135
第一項 「告知後同意」法則………………………………....135
第一款 學說見解…………………………………………....136
第二款 本文見解………………………………..…………..137
第二項 違反「告知後同意」法則的探討……………………140
第一款 學說看法……………………………………………141
第一目 傷害說……………………………………………143
第二目 故意傷害兼含過失犯傾向說……………………144
第二款 本文看法……………………………………………146
第一目 單純違反「告知後同意」法則,沒有刑責可言…..146
第二目 違反「告知後同意」法則,毫無病變結果歸責可言
................................................................................148
第八節 小結……………………………………………………..153
第四章 刑法上的因果關係與刑法處理因果關係的範圍………..161
第一節 前言……………………………………………………..161
第二節 刑法上的因果關係……………………………………..163
第一項 因果關係與條件理論………………………………..163
第二項 擇一因果關係與累積因果關係……………………..165
第三項 因果關係中斷與超越的因果關係…………………..168
第四項 準因果關係…………………………………………..172
第三節 刑法處理因果關係的範圍……………………………..175
第一項 相當性因果關係……………………………………..175
第二項 客觀歸責理論………………………………………..178
第一款 製造不被容許之風險……………………………..180
第二款 實現不被容許之風險……………………………..182
第三款 構成要件的效力範圍……………………………..186
第四節 英美刑法的因果關係…………………………………..190
第一項 概說…………………………………………………..190
第二項 事實原因………………………………………….….192
第一款 基本原則—「若…非」(but for)公式…………….192
第二款 條件與原因………………………………………..193
第三款 特殊問題…………………………………………..194
第一目 含糊不清的因果關係與主觀惡意……………..194
第二目 加速結果發生(Accelerating a Result)………….196
第三目 充分原因競合(Concurrent Sufficient Causes).....197
第四目 阻擾原因(Obstructed Cause)…………………....198
第三項 最近原因……………………………………………...199
第一款 基本原則…………………………………………...199
第二款 直接原因(Direct Cause)……………………………201
第三款 介入原因(Intervening Cause)……………………....201
第一目 第三人行為……………………………………....202
第二目 被害人本身行為………………………………....208
第三目 非人類行為………………………………………211
第五節 小結………………………………………………..……..212
第五章 醫療刑事案件之攔截性因果關係……………..…………..217
第一節 前言……………………………………………………....217
第二節 病變因果進程先行而後有醫療行為…………………....218
第三節 病變結果未必具有可攔截性……………………………221
第四節 「病害」和「醫害」的「向量和」…………………….223
第五節 小結………………………………………………………238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241
第一節 結論………………………………………………………..241
第二節 建議………………………………………………………..254
參考文獻………………………………………………………………261
中文部分(依作者姓氏筆劃排列)……………………………….…261
(一)專書………………………………………………………….261
(二)期刊………………………………………………………….264
外文部分(依作者姓氏筆劃排列)………………………………….277
(一)德文………………………………………………………….277
(二)英文………………………………………………………….278

圖目錄

【附圖 I】:醫療處置與病變因果進程(一) …………………………….…57
【附圖 II】:醫療處置與病變因果進程(二) ……………………………….58
【附圖 III】:醫療處置與病變因果進程(三)………………………………59
【附圖 IV】:醫療處置與病變因果進程(四)……………………………….59
【附圖 V】:「原創行為人」啟動「病變因果進程」…………………….220
【附圖 VI】:「病人」本身啟動「病變因果進程」………………………220
【附圖 VII】:「非人為」的事實啟動「病變因果進程」………………..220
【附圖 VIII】:醫療刑事案件之因果關係暨結果歸責審查流程 (一) ...255
【附圖 IX】:醫療刑事案件之因果關係暨結果歸責審查流程 (二)….…257
【附圖 X】:醫療刑事案件之因果關係暨結果歸責審查流程 (三)……..258



表目錄

【表格 I】:刑法上故意、過失、無過失…………………………….....107
【表格II】:引發「病害」之基本組合……………………………..224
【表格III】:病變結果事實類型…………………………………….225
【表格IV】:病變結果之刑事責任討論範圍(一) …………………..228
【表格V】:病變結果之刑事責任討論範圍(二)…………………….229
【表格 VI】:病變結果之刑事責任討論範圍(三)………………….230
【表格 VII】:「病害」和「醫害」的「向量和」………………….234



中文部分(依作者姓氏筆劃排列)
(一)專書
王皇玉,論醫療行為與業務上之正當行為,刑法上的生命、死亡與醫療,自版,2011年12月。
王皇玉,強制治療與緊急避難—評臺灣高等法院96年度上易字第2020號判決,刑法上的生命、死亡與醫療,自版,2011年12月。
王皇玉,醫師的說明與親自診察義務—從最高法院94年度臺上字第2676號判決談起,刑法上的生命、死亡與醫療,自版,2011年12月。
王皇玉,德國醫療刑法論述概說,刑法上的生命、死亡與醫療,自版,2011年12月。
王皇玉,論醫師對藥物副作用之說明―從99年度台上字第558號判決談起,甘添貴教授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上冊,甘添貴教授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編輯委員會,2012年4月。
甘添貴、謝庭晃,捷徑刑法總論,自版,2004年4月。
伍開遠,刑法上醫療行為的注意義務―最高法院97年度臺上字第2905號刑事判決之研究,甘添貴教授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上冊,甘添貴教授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編輯委員會,2012年4月。
林山田,刑法各罪論(上冊),自版,2006年10月,增訂5版。
林山田,刑法通論(上冊),自版,2008年1月,增訂10版。
林山田,刑法通論(下冊),自版,2008年1月,增訂10版。
林東茂,不純正不作為犯,甘添貴教授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上冊,甘添貴教授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編輯委員會,2012年4月
林東茂,刑法綜覽,一品,2016年3月,增訂8版。
林鈺雄,結果可避免性、風險升高與罪疑唯輕—從臺灣北濱車禍案之判決談起,刑法與刑訴之交錯適用,元照,200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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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書楷,因果關係中斷與客觀歸責—論醫療過誤行為介入對歸責關聯性之影響,甘添貴教授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上冊,甘添貴教授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編輯委員會,20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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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玉秀,檢驗客觀歸責的理論基礎—客觀歸責理論是什麼?,主觀與客觀之間,自版,1997年9月。
許玉秀,最高法院78年臺上3693判決的再檢討—前行為的保證人地位與客觀歸責理論初探,主觀與客觀之間,自版,1997年9月。
許澤天,刑總要論,元照,2009年2月,增修2版。
張麗卿,刑法總則理論與運用,五南,2011年9月,4版。
曾淑瑜,醫療過失與因果關係,翰蘆圖書,2007年10月,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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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榮堅,刑法解題―關於故意及過失,刑法問題與利益思考,元照,2003年10月。
黃榮堅,基礎刑法學(上),元照,2012年3月,4版。
黃榮堅,基礎刑法學(下),元照,2012年3月,4版。
黃常仁,刑法總論:邏輯分析與體系論證,自版,2009年1月,增訂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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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正豪,過失犯論,三民,1993年8月。
鄭逸哲,構成要件理論與構成要件適用,自版,200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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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逸哲,刑法初探,自版,2016年9月,增修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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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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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皇玉,欺瞞病人而抽血成立傷害罪嗎?,月旦法學教室,第80期,2009年6月。
王皇玉,醫師的說明義務與說明義務之免除,萬國法律,第186期,2012年12月
王皇玉,論醫療刑責合理化,月旦法學,第213期,201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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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添貴,專斷醫療與承諾,月旦法學教室,第17期,200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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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東茂,刑事醫療過失探微—從一個案例說起,月旦法學,第176期,201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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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鈺雄,刑法總則:第六講—客觀不法構成要件(上) —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月旦法學教室,第12期,2003年10月。
林鈺雄,刑法總則:第六講—客觀不法構成要件(下) 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月旦法學教室,第13期,2003年11月。
林鈺雄,第三人行為介入之因果關係及客觀歸責(上)―從北城醫院打錯針及蘆洲大火事件出發,臺灣本土法學,第79期,2006年2月。
林鈺雄,第三人行為介入之因果關係及客觀歸責(下)―從北城醫院打錯針及蘆洲大火事件出發,臺灣本土法學,第80期,2006年3月
林鈺雄,初探德國醫療糾紛鑑定調解會制度—兼論解決醫療糾紛之立法原則,月旦法學,第217期,2013年6月。
周漾沂,風險承擔作為阻卻不法事由—重構容許風險的實質理由,中研院法學期刊,第14期,2014年3月。
周漾沂,重新建構刑法上保證人地位的法理基礎,臺大法學論叢,第43卷,第1期,2014年3月。
周漾沂,從客觀轉向主觀:對於刑法上結果歸責理論的反省與重構,臺大法學論叢,第43卷,第4期,2014年12月。
柯耀程,客觀歸責,月旦法學教室,第24期,2004年10月。
陳志龍,獸醫系學生處理麻醉醫療刑為之責任,月旦法學,第82期,2002年3月。
陳志龍,救護車致死案—探討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性問題,月旦法學教室,第18期,200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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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子平,醫療上「充分說明與同意」之法理在刑法上的效應(上),月旦法學,第178期,201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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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子平,團隊醫療與刑事過失責任(上),月旦法學,第190期,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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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麗卿,過失不純正不作為犯,月旦法學,第57期,200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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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麗卿,客觀歸責理論對實務判斷因果關係的影響—兼評最高法院96年度臺上字第5992號判決,法學新論,第13期,2009年8月。
張麗卿,實證醫學在醫療過失審判實務上的意義—從胃腺癌存活率談起,東吳法律學報,第21卷,第2期,2009年10月。
張麗卿,刑事醫療糾紛之課題與展望,檢察新論,第8期,201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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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麗卿,刑事醫療訴訟審判之實務與改革—兼評最高法院96年度臺上字第4793號判決,月旦法學,第196期,2011年9月。
張麗卿、韓政道,醫療自主與生命抉擇—從「姊姊的守護者」談起,月旦法學,第198期,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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