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中文文獻部分(按中文筆畫順序排列)
一、中文專書部分(按中文筆畫順序排列)
王建煊(2005)。《租稅法》,二十九版,臺北:文笙書局。
林三欽(2008)。《法令變遷、信賴保護與法令溯及適用》,一版,臺北:新學林圖書出版股份公司。
洪家殷(2006)。《行政罰法論》,增訂二版,臺北: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黃士洲(2002)。《稅務訴訟的舉證責任》,初版,臺北: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陳新民(2011)。《中華民國憲法釋論》,七版,臺北:三民書局。
陳新民(2002)。《憲法基本權利之基本理論(上冊)》,五版,臺北:元照出版公司。
陳新民(1992)。《憲法基本權利之基本理論(下冊)》,三版,臺北:元照出版公司。
陳新民(1997)。《行政法總論》,六版,臺北:自版。
陳新民(1955)。《公法學箚記》,初版,臺北:自版。
陳新民(2007)。《法治國家原則之檢驗》,初版,臺北:元照出版公司。
陳敏(2013)。《德國租稅通則》,第一版,臺北:司法院。
陳敏(2007)。《行政法總論》,五版,臺北:自版。
陳清秀(2008)。《稅法總論》,五版,臺北:元照出版公司。
村井正著,陳淸秀譯(1989)。《現代租稅法之課題》,初版,臺北: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
Karl Larenz,陳愛娥譯(1996)。《法學方法論》,初版,臺北: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黃茂榮(2001)。《稅捐法專題硏究(各論部分)》,二版,臺北:植根法學叢書。
黃茂榮(2002)。《稅捐法專題硏究(各論部分)》,初版,臺北:植根法學叢書。
黃俊杰(2002)。《稅捐正義》,初版,臺北: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葛克昌(2012)。《溢繳稅款返回請求權與行政法院判決》,初版,臺北: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葛克昌(1999)。《所得稅與憲法》,初版,臺北:翰蘆。
葛克昌(1996)。《稅法基本問題 財政憲法篇》,初版,臺北:月旦出版公司。
葛克昌等(2001)。《稅務代理與納稅人權利》初版,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塩野宏著,劉宗德等譯(1996)。《行政法》,初版,臺北:月旦出版公司。
齊勒斯坦(Chirelstein, Marvin A.),劉興源譯(1984)。《美國聯邦所得稅法原理》,初版,臺北:財政部財政訓練所。
波斯納(Richard A. Posner) ,蘇力譯。《超越法律》,初版,臺北:元照出版公司。
蔡志方(2006)。《行政罰法釋義與運用解說》,初版,臺北:三民書局。
蔡震榮;鄭善印合著(2008)。《行政罰法逐條釋義》,修訂二版,臺北:新學林圖書出版股份公司。
顔慶章(1988)。《租稅法》,二版,臺北:月旦出版公司。
二、中文期刊部分
陳清秀(2016)。〈兩岸避免雙重徵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之法理解析〉《月旦法學雜誌》259期,頁106-122。黃俊杰(2017)。〈逾期繳納稅捐加徵滯納金及滯納利息之司法審查〉,《稅務旬刊》第2357期,頁21-27。貳、學位論文(按中文筆畫順序排列)
吳志中(2002),《所得稅法上所得槪念之硏究:以大法官釋字第508號解釋為中心》,臺灣大學法律學硏究所碩士論文,臺北。
陳淸秀(1990),《稅務訴訟之訴訟標的》,臺灣大學法律學硏究所博士論文,臺北。
黃源浩(1999),《稅法上的類型化方法 : 以合憲性為中心》,臺灣大學法律學硏究所,臺北。
黃士洲(2007),《稅法對私法的承接與調查》,臺灣大學法律學硏究所博士論文,臺北。黃士洲(2002),《稅務訴訟舉證責任論 : 以舉證責任倒置與證明程度減輕為中心》,臺灣大學法律學硏究所碩士論文,臺北。黃詠婕(2011),《股權移轉行為與所得稅法第66條之8之法律爭議》,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臺北。
藍元駿(2009),《租稅國家與財政憲法:對照鹽鐵論與租稅國危機》,臺灣大學法律學硏究所博士論文,臺北。參、外文文獻
水野忠恒(2011)。《租稅法》,五版,有斐閣。
肆、資料庫
司法院法學資料庫網址: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