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蘇澳作為研究空間,探討蘇澳在清廷治下所發展出的民間開發、政府政策以及族群互動發展模式,藉此釐清蘇澳早期發展的樣貌。本文依照地理環境、社會結構及歷史發展,將蘇澳再細分為新城溪沖積平原區、蘇澳灣及山間谷地區、東澳及南澳區三個地理空間,分別探討他們在不同的環境背景及國家政策的影響下,造就出各自獨特的空間特色。 綜觀蘇澳在清代的發展,民間的拓墾部分,最重要的特色為在這裡從事開墾的族群非常多元化。漢人的部分,漳、泉、粵三籍漢人皆可在蘇澳看到。在新城溪沖積平原,由於清廷劃界招墾的實施,漳、泉、粵三籍漢人受官派佃首的招募,到各籍負責的墾區開墾。馬賽附近的沿山地區為粵籍漢人墾區,馬賽及奇武荖周邊的隆恩莊為泉籍漢人墾區,猴猴社周邊的加留餘埔則為漳籍漢人墾區。此外,在七星嶺以南的蘇澳灣及山間谷地區則為泉籍漢人主要分布區。
平埔族的部分,曾經在蘇澳活動的有從花蓮立霧溪流域遷徙至此的猴猴人,從蘭陽平原來的噶瑪蘭人,來自臺灣西部的阿里史、阿束、吞霄、大甲等社。他們遷徙時間不一,不過都有相似的遷徙原因,就是在原鄉受到其他族群,如漢人、泰雅人、太魯閣等的壓迫,生活日益艱困而遷徙至此。
除了漢人及平埔族外,在蘇澳還有外國人曾經企圖在此從事開墾。同治八年到同治九年期間(1868年–1869年),英國人James Horn在日耳曼商人美利士的資助下,曾招募不少漢人與平埔族人到南澳從事拓墾伐木,參與者中還有不少的外國人和James Horn在南澳一帶勘查活動。
清代在蘇澳所推行國家政策方面,可以同治十三年(1874年)為界,在這以前的政策方針呈現長期穩定不變的特性,如劃界招墾政策即長期被主政者確實施行,沒有換了主政者,政策就隨之改變走向的案例。
在同治十三年(1874年)以後則呈現很大的變動幅度,與蘇澳息息相關的開山撫番政策時常因主政者的更換,而轉變政策走向,導致政策的推動難收成效。成效不彰的開山撫番政策,使清廷雖在蘇澳到花蓮之間推動幾次的招墾措施,但每次都終告失敗。
清代的蘇澳發展,可以看到環境條件與國家政策塑造出蘇澳的發展特性,在許多地方都呈現出不少與蘭陽平原不同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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