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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博碩士論文加值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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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蘇姵禎
研究生(外文):SU,PEI-JHEN
論文名稱:犯罪偵查中監視錄影與位置資訊之獲取
論文名稱(外文):Closed-Circuit Television System and Tracking
指導教授:李榮耕李榮耕引用關係
指導教授(外文):LI, RONG-GENG
口試委員:張明偉許恒達李榮耕
口試委員(外文):CHANG, MING-WOEIHSU, HENG-DALI, RONG-GENG
口試日期:2017-09-20
學位類別:碩士
校院名稱:國立臺北大學
系所名稱: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學門:法律學門
學類:一般法律學類
論文種類:學術論文
論文出版年:2017
畢業學年度:106
語文別:中文
論文頁數:126
中文關鍵詞:隱私合理隱私期待監視錄影系統跟監
外文關鍵詞:privacyreasonable expectation of privacythe CCTV systemtracking
相關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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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錄影器已然成為我們生活中之一部分,在保衛治安之餘,監視器也常常作為犯罪發生後之偵查手段。基於監視器全方面錄製、不間斷之性質,監視錄影畫面往往有極大的公信力,作為警察機關偵查之利器或法庭上之證據是再好不過的。尤其是在設置密度高之地區,更顯得監視器之效果顯著。但在此同時,國家手上掌握、利用著龐大的個人資料,若未給予明確合理之規定,則有不當侵害人民隱私之疑慮。但此一問題之前提在於,特定人於公共場所之活動與位置資料,究竟有無隱私權保障?若答案為肯定,則必須有一套明確的規範程序,在給予警察機關有所遵循之同時,也充分保障人民之隱私權。本文從美國最高聯邦法院對於隱私權之認定與發展進行探討,進而討論國家使用監視器對於人民進行跟監活動時,是否侵害隱私權。本文認為,在公共場所中,人民亦有隱私權之保障,國家若欲大量蒐集人民於公共場所中之活動,必須要有明確之法定程序,尤其在進行跟監活動時,需要更為嚴謹之程序,方可為之。最後,再以本文提出之建議規範,審視現行相關法律之不足之處,期望作為將來修法時之參考。
Closed-Circuit Television system (CCTV system) already becomes a part of our lives. In addition to maintain law and order, CCTV is usually used to bat crimes. Because of the properties of all around and continuous recording, the screen has credibility, and is great to be the good tool of criminal investigation or the evidence in the court. Especially in highly concentrated install area, the effect of CCTV is obvious. In the meantime, the government master enormous personal information, it may infringe upon the right of privacy without clear and reasonable provisions. But the premise is "Do people have the right of privacy in public places." If the answer is yes, there is must be a clear provision for police to obey and ensure the right of privacy. This article will discuss the right of privacy in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discuss does it infringes upon the right of privacy for government to track someone by the CCTV. We agree that people have privacy rights in public places. If government attempt to collect personal information in public places, there must be clear provision, especially in technology tracking. At last, we will use the provision this article raises to scan the law in force, and hope to provide for reference.
簡目 I
詳目 V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及目的 1
第二節 研究方法及範圍 2
第三節 研究架構 3
第二章 個人資料之保護與隱私權之發展、在我國之現況 5
第一節 比較法 7
第一項 國際組織之原則 7
第二項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之見解 11
第二節 我國對於隱私權之肯認 29
第一項 大法官釋字 30
第二項 法律規定及學說見解 32
第三項 實務判決 33
第四項 小結 35
第三節 小結 36
第三章 以監視影像進行跟監涉及之隱私權侵害 38
第一節 我國警察體系對於監視器運作之影響 38
第二節 監視器使用之模式 40
第一項 觀看行為(即時影像) 40
第二項 錄影行為 43
第三項 閱覽行為(非即時影像) 45
第四項 小結 45
第三節 跟監的概念 47
第四節 監視器跟監與其他科技跟監的差異 50
第一項 GPS追蹤技術 50
第二項 行動電話 51
第三項 小結 52
第五節、跟監侵害之憲法權利 55
第一項 行動自由 55
第二項 免於身心傷害之身體權 56
第三項 隱私權 56
第四項 使用監視器跟監侵害之憲法權利 57
第五項 小結 58
第六節 「自願揭露法則」與監視器之關係 59
第一項 數量 60
第二項 對象 60
第三項 紀錄之完整性 60
第四項 小結 61
第七節 小結 62
第四章 監視錄影器及其他定位科技之法制介紹 66
第一節 美國法 66
第一項 華盛頓D.C規則-監視錄影器設置利用方針 66
第二項 美國聯邦刑事訴訟規則第41則(追蹤器條款) 72
第三項 美國法值得我國借鏡之處 75
第二節 我國法 76
第一項 個人資料保護法 76
第二項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十條 78
第三項 臺北市錄影監視系統設置管理自治條例 82
第五章 比較分析 86
第一節 公共場所中人民隱私權與國家公權力之平衡 86
第二節 以釋字第603號及第689號解釋檢視監視器跟監之容許性 87
第三節 我國的相關法規範是否有其適用 89
第一項 刑事訴訟法 89
第二項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90
第三項 警察職權行使法 91
第四項 個人資料保護法 92
第五項 小結 94
第四節 監視錄影系統應有明確之立法規範 94
第五節 建立監視器應有之程序規範 97
第一項 立法目的 97
第二項 得否為目的外使用 98
第三項 基本原則 100
第四項 設置交由行政機關決定 100
第五項 設置門檻及注意事項 103
第六項 告知義務 104
第七項 專門操作人員 105
第八項 執行之方式 106
第九項 發動程序 107
第十項 影像資料管理程序 112
第十一項 銷毀時間及延長保存 113
第十二項 事後通知及救濟程序 116
第十三項 罰則 117
第十四項 監督與年度報告 117
第六節 警察機關應為被監督者 118
第六章 結論 120
參考文獻 122
一、中文 122
二、外文 125

一、中文
APEC隱私保護綱領(2006),法務部編印。
William Burnham著,林利芝譯(2005),英美法導論,2版,臺北:元照。
王兆鵬(2010),刑事訴訟講義,5版,臺北:元照。
王瑞琦(2010),基地台設置的風險溝通與民主參與之困境,台灣大學政治學系碩士論文。
王澤鑑(2011),侵權行為法,臺北:三民。
王澤鑑(2007),人格權保護的課題與展望(三)-人格權的具體化及保護範圍(6):隱私權(中),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97期。
立法院公報(2003),第92卷第34期院會紀錄第一冊。
江嘉琪(2014),地方自主立法權之範圍與合法界限──以臺灣地方自治法規制定實務為觀察中心,月旦法學雜誌,第234期。
李明勳(2013),合理隱私期待之研究-以定位科技為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
李榮耕(2014),簡評二○一四年新修正的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一次不知所為何來的修法,月旦法學雜誌,第227期。
李榮耕(2015),科技定位監控與犯罪偵查:兼論美國近年GPS追蹤法制及實務之發展,臺大法學論叢,第44卷第3期。
李錫棟(2004),跟監對基本權利之干預,中央警察大學法學論集,第9期。
李震山(2005),來者猶可追,正視個人資料保護問題─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六○三號解釋評析,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76期。
李震山(2006),監視錄影器設置的合法性──對「電眼」的恐懼vs.還好老天有「眼」!,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78期。
李震山(2006),警察作用法通論,月旦法學教室,第41期。
李震山(2006),警察機關設置監視錄影器的法制問題-人權保障與治安維護的動態平衡,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86期。
李震山(2007),多元、寬容與人權保障-以憲法未列舉權之保障為中心,元照出版公司,第2版。
李震山(2009),公權力運用定位科技措施與基本權利保障,人性尊嚴與人權保障。
李震山(2011),論資訊自決權,人性尊嚴與人權保障,4版,臺北:元照。
吳巡龍(2008),任意偵查的方式,月旦法學教室,第65期。
吳巡龍(2015),跟監之證據能力,月旦法學教室,第151期。
吳爾文(2007),警察跟監制度之研究,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
林山田(2006),刑法各罪論(上冊),修訂5版,臺北:元照。
林子儀(2002),基因資訊與基因隱私權-從保障隱私權的觀點論基因資訊的利用與法的規制,,收錄於:翁岳生教授七秩誕辰祝壽論文集編輯委員會主編,當代公法新論(中),臺北:元照。
林世宗(2005),言論新聞自由與毀謗隱私權,作者自版。
林建中(1999),隱私權概念之再思考─關於概念範圍、定義、即權利形成方法,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
林俊益(2012),刑事訴訟法概要(上),13版,臺北:新學林。
林鈺雄(2010),刑事訴訟法上冊,6版,臺北:元照。
林錦鴻(2006),警察運用監視器之法律問題分析-以警察職權行使法為中心,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
高誌懋(2008),監視錄影系統相關法制規範之研究,中央警察大學碩士論文。
孫森焱(2008),民法債編總論(上冊),臺北:自版。
許文義(2001),個人資料保護法論,臺北:三民。
許恒達(2010),通訊隱私與刑法規制:論「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刑事責任,東吳法律學報,21卷3期。
許義寶(2006),論公共場所監視器設置之法律程序(下),法令月刊,57卷3期。
許福生(2009),我國運用監視錄影系統法制規範之回顧與展望,中央警察大學學報,46期。
許韶真(2015),行動蒐證之研究,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
范姜真媺(2005),監視攝影系統設置、使用之法律問題,律師雜誌,第307期。
黃政龍(2010),美國行動電話定位追蹤法規範研究,警大法學論集,第18期。
黃朝義(2013),刑事訴訟法,3版,臺北:新學林。
黃清德(2005),公共場所監視錄影器設置與基本人權的關係──以資訊自決權為討論重心,警專學報,3卷6期。
黃清德(2010),警察利用衛星定位系統跟監追蹤與基本人權保障之研究,警大法學論集,第18集。
黃慧娟(2008),論街頭防犯監視器之相關法律問題,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論文。
黃耀賢(2007),都市地區公共空間監視錄影系統於犯罪偵防應用之探討,中央警察大學刑事警察研究所碩士論文。
程明修(2002),國家透過公共場所的監視器對人民基本權利的干預,法學講座,第3期。
程明修(2003),基本權各論基礎講座(3)--資訊自決權:遺傳基因訊息,法學講座,第19期,神州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詹文凱(1998),隱私權之研究,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博士論文。
臺北市議會公報(2012),第87卷第10期。
溫祖德(2015),行動電話內數位資訊與附帶搜索──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見解之變遷為主,月旦法學雜誌,第239期。
劉定基(2012),個人資料的定義、保護原則與個人資料保護法適用的例外──以監視錄影為例(上),月旦法學教室,第115期。
劉定基(2012),個人資料的定義、保護原則與個人資料保護法適用的例外──以監視錄影為例(下),月旦法學教室,第119期。
劉靜怡(2006),隱私權:第一講─隱私權的哲學基礎、憲法保障及其相關辯論——過去、現在與未來,月旦法學教室,第46期。
劉靜怡(2006),錄影監視器、警察蒐集資料職權與個人資料保護,2004台灣人權報告,https://tahrpapd.wordpress.com/2004/12/10/%E9%8C%84%E5%BD%B1%E7%9B%A3%E8%A6%96%E5%99%A8%E3%80%81%E8%AD%A6%E5%AF%9F%E8%92%90%E9%9B%86%E8%B3%87%E6%96%99%E8%81%B7%E6%AC%8A%E8%88%87%E5%80%8B%E4%BA%BA%E8%B3%87%E6%96%99%E4%BF%9D%E8%AD%B7/(最後瀏覽日期:2017年4月17日)。
劉靜怡(2011),為德不卒的釋字第689號,台灣法學雜誌,第184期。
盧映潔(2014),刑法分則新論,修訂8版。
陳起行(2000),資訊隱私權法理探討─以美國法為中心,政大法學評論,第64期。
陳愛娥(1998),大法官憲法解釋權之界限-由功能法的觀點出發,憲政時代,第42卷第3期。
陳運財(2006),監視攝影與正當程序之保障,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86期。
陳運財(2006),從警執法之制定探討行政警察與司法警察作用之區別,警察法學,第5期。
陳運財(2015),跟監之證據能力,月旦法學教室,第151期。
蔡庭榕、許義寶、梁世興(2008),監視錄影系統法規範之研究,警大法學論集,第14期。
蔡庭榕、簡建章、李錫棟、許義寶(2015),警察職權行使法逐條釋論,1版,臺北:五南。
蔡達智(2007),開放空間中的隱私權保障,月旦法學雜誌,第145期。
蔡達智(2008),衛星監控資訊作為法庭證據之實證研究,科技法學評論,5卷1期。
蔡震榮(2004),警察職權行使法概論,臺北:元照。
謝宜雯(2002),隱藏身分偵查與人權保障-以美國法為借鏡,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
蕭文生(2004),自基本權保障觀點論街頭監視錄影設備裝設之問題,法治與現代行政法學。
顏幸如(2015),新聞自由與公眾人物隱私權之衝突與平衡,中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

二、外文
Ailleen B. Xenakis.(2010), Washington and CCTV: It's 2010, Not Nineteen Eighty-Four ,42 Case W.Res. J. Int`l L. 575.
Christopher Slobogin.(2007), Privacy At Risk: The New Government Surveillance and the Fourth Amendment,123.
Daniel J. Solove. (2002), CONCEPTUALIZING PRIVACY, CALIFORNIA LAW REVIEW, Vol.90:1087, 1096.
Daniel J. Solove.(2008), UNDERSTANDING PRIVACY, 18.
Edward J. Bloustein.(1964), Privacy as an aspect of human dignity. An Answer to Dean Prosser, New York University Law Review, Vol.39, 962.
Marc Jonathan Blitz.(2004), Video Surveillance and the Constitution of Public Space: Fitting the Fourth Amendment to a World That Tracks Image and Identity, Texas Law Review, Volume 82, Number 6, May 1384.
Samual D. Warren & Louis D. Brandeis.(1890), The Right to Privacy, 4 HARV. L. REV. 193.
William L. Prosser.(1960), Privacy, 48 CAL. L.REV 389.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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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嘉琪(2014),地方自主立法權之範圍與合法界限──以臺灣地方自治法規制定實務為觀察中心,月旦法學雜誌,第234期。
2. 李榮耕(2014),簡評二○一四年新修正的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一次不知所為何來的修法,月旦法學雜誌,第227期。
3. 李震山(2006),警察作用法通論,月旦法學教室,第41期。
4. 吳巡龍(2008),任意偵查的方式,月旦法學教室,第65期。
5. 許恒達(2010),通訊隱私與刑法規制:論「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刑事責任,東吳法律學報,21卷3期。
6. 許義寶(2006),論公共場所監視器設置之法律程序(下),法令月刊,57卷3期。
7. 許福生(2009),我國運用監視錄影系統法制規範之回顧與展望,中央警察大學學報,46期。
8. 范姜真媺(2005),監視攝影系統設置、使用之法律問題,律師雜誌,第307期。
9. 程明修(2002),國家透過公共場所的監視器對人民基本權利的干預,法學講座,第3期。
10. 程明修(2003),基本權各論基礎講座(3)--資訊自決權:遺傳基因訊息,法學講座,第19期,神州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11. 溫祖德(2015),行動電話內數位資訊與附帶搜索──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見解之變遷為主,月旦法學雜誌,第239期。
12. 劉定基(2012),個人資料的定義、保護原則與個人資料保護法適用的例外──以監視錄影為例(上),月旦法學教室,第115期。
13. 劉定基(2012),個人資料的定義、保護原則與個人資料保護法適用的例外──以監視錄影為例(下),月旦法學教室,第119期。
14. 劉靜怡(2006),隱私權:第一講─隱私權的哲學基礎、憲法保障及其相關辯論——過去、現在與未來,月旦法學教室,第46期。
15. 陳起行(2000),資訊隱私權法理探討─以美國法為中心,政大法學評論,第6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