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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黃亭嘉
研究生(外文):HUANG, TING-CHIA
論文名稱:股東訴訟權之研究-以代位訴訟與少數股東不公平侵害救濟為中心
論文名稱(外文):A Study on Shareholders’ Rights of Litigation: Focus on Derivative Suits and the Unfair Prejudice Remedy of Minority Shareholders
指導教授:陳彥良陳彥良引用關係吳從周吳從周引用關係
指導教授(外文):CHEN, YEN-LIANGWU, CHUNG-JAU
口試委員:張心悌許政賢陳彥良吳從周
口試委員(外文):CHANG, HSIN-TIHSU, CHENG-HSIENCHEN, YEN-LIANGWU, CHUNG-JAU
口試日期:2018-12-03
學位類別:碩士
校院名稱:國立臺北大學
系所名稱: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學門:法律學門
學類:一般法律學類
論文種類:學術論文
論文出版年:2018
畢業學年度:107
語文別:中文
論文頁數:183
中文關鍵詞:股東代位訴訟直接訴訟訴訟參與程序保障投保法第10條之1
外文關鍵詞:Shareholder’s Derivative SuitDirect SuitAttendance of LitigationProcedural ProtectionSecurities and Futures Investor Trader Protection Act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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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我國公司法制在少數股東之保護部分,尚有精進之空間,尤其在強化公司治理,落實股東行動主義部分,並使股東對於公司負責人得有直接救濟之管道,保障小股東之權益。為此,本文擬就股東於本國法上及比較法上之訴訟權做探討,期能對於施行成效不彰之股東代位訴訟作出修正建議,亦期提出直接賦予股東得直接獲得救濟之管道;此外,並討論我國是否有於公司法中增加代位訴訟之相關程序配套措施的必要。
以下敘述本文結構,分為五大重點:
首先,緒論。說明本論文之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範圍、研究方法及整體論文之架構規劃。
其次,股東訴權之研究,主要重點在探討股東之直接訴權與代位訴權。第一節就股東直接訴權部分,首先介紹我國法上可能作為股東直接訴權之請求權基礎,其次分述美國法上股東之直接訴權,以及英國法上之不公平侵害救濟制度,並以後者作為我國引進相關制度之參考規範;第二節就股東代位訴權部分,首先介紹我國法上股東代位訴訟之演進,以及現行法之要件分析、學說上之評論,其次分述美國法、英國法之股東代位訴訟,其中著重於美國法之起訴要件探討,並參考部分日本法,期能對我國法將來修正時作為改進建議依據。
再者,股東代位訴訟之程序探討。主要係以股東代位訴訟於實際程序進行中,將面臨之程序相關議題做檢討,包含第一節之訴訟主體、第二節之訴訟標的、第三節之第三人訴訟參與、第四節確定判決之效力、第五節和解,並參考日本法對於訴訟參加、和解之規定,提出程序規範之立法修正建議。
而就投保中心之代位訴訟,以投保法第10條之1為主要介紹對象,本條係於民國98年增訂,期能促進實務上股東代位訴訟之提起,因此本文將於此章節詳細說明。第一節係概括敘述;第二節介紹投保中心代位訴訟之實際運作情形;第三節將之與公司法第214條相比較、區別差異;第四節為實際個案分析。
最後,結論。針對整篇論文之研究,提出本文之見解與意見,同時提出立法論之修正建議,期能對於我國未來股東訴訟權能之推進,略盡綿薄之力。

In view of Taiwan’s performance of protecting minority shareholders is not perfect, especially in strengthening corporate governance, implementing the Shareholder Activism, and allowing shareholders to file direct litigation to protect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minority shareholders. Because of this, this paper intends to study the rights of litigation in domestic law and comparative law, and to propose amendments to the current law. Besides, it also propose ways to allow shareholders to obtain relief directly. In addition, it discusses whether Taiwan has It is necessary to increase the supporting measures of the relevant procedures in the subrogation lawsuit in the company law.
There are 5 chapters in this paper. The chapter 1 is introduction, including the research motivation, scope of the study, research methods and structure of this article. The main focus of the chapter 2 is to explore the direct suits and the derivative suit. In this chapter, in addition to exploring the basis of the claim of the Taiwan law's shareholders’ litigation rights, the US law, the UK law and Japanese laws are also introduced. It is expected that in the future, when the law is amended, the Unfair Prejudice Remedy can be increased and the conditions of litigation adjusted. The chapter 3 focuses on the discussion of civil procedure in shareholders’ derivative suit. It is mainly to discuss the related issues that the derivative suit will face in the actual litigation. It includes the litigants, the subject of litigation, the attendance of litigation, the binding force, and the settlement. It also proposes legislative amendments with reference to the Japanese law on the attendance and settlement of litigation. The chapter 4 mainly discusses Article 10-1 of the Securities and Futures Investor Trader Protection Act, including the actual operation situation,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article 10-1 of Securities and Futures Investors Protection Law and article 214 of Corporation Law. Then the last is to analysis the real cases. The chapter 7 is conclusion, this chapter summarizes the above chapters, and putting forward some opinions against shareholders’ derivative suit after the discussion of aforementioned chapters, expecting to provide some suggestions in the future amendments.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1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方法 3
第一項 研究範圍 3
第二項 研究方法 3
第一款 文獻分析法 3
第二款 歷史分析法 3
第三款 比較分析法 4
第四款 裁判實證分析法 4
第三節 論文架構 4
第二章 股東訴權之研究 6
第一節 前言 6
第二節 股東之直接訴權 9
第一項 我國法上股東直接訴權之依據 9
第一款 公司法第11條:訴請解散公司 10
第二款 公司法第23條第2項:訴請連帶損害 11
第三款 公司法第194條:訴請停止行為 14
第四款 民法第184條:訴請侵權損害 16
第一目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 17
第二目 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 19
第三目 民法第184條第2項 20
第二項 美國法上股東直接訴權 21
第一款 美國法上訴權概述 21
第二款 提起直接訴訟之類型 22
第三款 區別標準 23
第一目 特別損害標準 24
第二目 損害回復標準 25
第三項 英國法之不公平侵害救濟制度 25
第一款 不公平侵害救濟之演進 26
第二款 2006年公司法之不公平侵害救濟要件 27
第一目 聲請人 28
第二目 不公平侵害發生時間 28
第三目 公司事務 28
第四目 成員利益 29
第五目 不公平侵害行為 30
第六目 損害性 30
第七目 不公平性 30
第三款 不公平侵害之態樣 31
第一目 不當排除少數股東參與公司經營 31
第二目 不當經營 31
第三目 違反董事的受任人義務 32
第四目 董事薪酬過高且沒有發放股息 32
第四款 救濟方式 33
第三節 股東之代位訴權 34
第一項 我國法上之股東代位訴訟 34
第一款 代位訴訟之沿革 34
第二款 代位訴訟之目的 39
第三款 代位訴訟之結構論 40
第一目 代位訴訟之性質 42
第二目 代表訴訟之性質 43
第四款 構成要件分析 45
第一目 持股比例及持股期間 46
第二目 須先以書面請求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 48
第三目 須經等待期間三十日 50
第四目 得請求起訴股東預供擔保 50
第五目 訴訟費用及敗訴費用均由股東負擔 52
第二項 美國法上股東代位訴訟 53
第一款 起訴股東之資格 54
第一目 原告 54
第二目 同時擁有股份原則 54
第二款 訴訟要件 56
第一目 須先向董事會請求起訴 56
第二目 免除向董事請求之先行程序 57
第三目 特別訴訟委員會 60
第四目 費用擔保 62
第三項 英國法之代位訴訟制度 64
第一款 概述 64
第二款 第一階段 66
第三款 第二階段 67
第四款 訴訟費用之補償 68
第四節 小結暨本文見解 68
第一項 股東之直接訴權部分 68
第二項 股東之代位訴權部分 71
第三章 股東代位訴訟之程序探討 73
第一節 訴訟主體 73
第一項 訴訟實施權與當事人適格 73
第二項 訴訟擔當 74
第一款 法定訴訟擔當 74
第二款 意定(任意)訴訟擔當 75
第三款 訴訟擔當之判決效力擴張及程序保障 76
第一目 判決效力擴張 76
第二目 程序保障 77
第三項 股東提起代位訴訟之原告當事人適格 79
第一款 股東為法定訴訟擔當 79
第二款 股東訴訟資格要件欠缺 81
第三款 股東是否須為公司利益提起訴訟 83
第一目 英美法之相關規定介紹 84
第二目 我國學說及實務見解 85
第三目 本文見解 86
第四項 股東代位訴訟請求對象適格性之判斷 87
第二節 訴訟標的 91
第三節 第三人之訴訟參與 92
第一項 概述 92
第二項 輔助參加 92
第一款 意義與功能 92
第二款 輔助參加之要件 93
第一目 須他人間之訴訟繫屬中 93
第二目 參加人必須具有當事人能力及訴訟能力 93
第三目 輔助參加人為具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 94
第三款 輔助參加人之地位與權限 95
第三項 獨立的輔助參加 96
第一款 意義 96
第二款 獨立輔助參加之效果 96
第三款 「共同訴訟參加」與「共同訴訟輔助參加」 97
第四項 股東代位訴訟之訴訟參與 97
第一款 公司參加原告股東 97
第一目 輔助參加 98
第二目 獨立的輔助參加 98
第二款 公司參加被告董事 100
第一目 否定說 101
第二目 肯定說 102
第三目 分析 102
第四目 我國實務-台機公司案 103
第三款 其他股東參加原告股東 106
第四節 股東代位訴訟確定判決之效力 109
第一項 既判力之主觀範圍 109
第一款 訴訟擔當時受確定判決效力所及之第三人 109
第二款 股東代位訴訟既判力之主觀範圍 111
第一目 對於公司之效力 111
第二目 對於其他股東之效力 111
第三款 公司或其他股東得否更行起訴 112
第二項 股東代位訴訟之程序保障 114
第一款 判決效力擴張之正當性概述 114
第二款 事前程序保障-訴訟告知、職權通知 116
第三款 事後救濟-再審、第三人撤銷之訴 118
第五節 和解 122
第一項 訴訟上和解之意義 122
第二項 股東代位訴訟之和解 124
第一款 原告股東與被告董事之訴訟上和解 124
第一目 否定說 125
第二目 肯定說 126
第二款 公司與被告之訴訟外和解 127
第六節 小結 129
第四章 投保中心代位訴訟-投保法第10條之1 132
第一節 概述 132
第一項 立法目的 133
第二項 投保中心代位訴訟之功能 134
第三項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之爭議 135
第一款 代位訴訟 137
第一目 肯定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於本款適用之見解(針對施行前之事實投保中心不得起訴) 137
第二目 否定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於本款適用之見解(針對施行前之事實投保中心得起訴) 138
第二款 裁判解任訴訟 139
第一目 肯定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於本款適用之見解(針對施行前之事實投保中心不得起訴) 139
第二目 否定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於本款適用之見解(針對施行前之事實投保中心得起訴) 141
第三款 小結 142
第二節 代位訴訟運作情形 144
第一項 訴訟發動條件概述 144
第二項 起訴要件分析 146
第三節 與公司法上股東代位訴訟之異同 147
第一項 訴訟性質 147
第二項 訴訟先行程序 148
第三項 預供擔保及損害賠償責任 149
第四項 訴訟費用 151
第四節 我國司法實務案例 152
第一項 飛寶動能案 152
第一款 案件事實 152
第二款 法院見解 153
第二項 勤美案 155
第一款 案件事實 155
第二款 法院見解 156
第一目 投保中心提起本件訴訟是否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 156
第二目 投保法第10條之1第1項第1款是否有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之適用 157
第三項 元大證券案 157
第一款 案件事實 157
第二款 法院見解 158
第一目 投保法第10條之1第1項第1款得否適用於一人公司 158
第二目 投保法第10條之1第1項第1款是否有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之適用 159
第三目 法人董事代表人是否為投保法第10條之1第1項第1款之「董事」 160
第四目 投保法第10條之1 第1項第1款所規定之董事是否以現任董事為限 161
第五章 結論 163
參考書目 172

一、中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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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澤鑑,民法總則,自版,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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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楊建華原著,陳心弘增訂,問題研析-民事訴訟法(二),201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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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曾宛如,公司外部監督之分析,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 31卷第1期,頁147-213,2002年1月。
43.曾宛如,少數股東之保護與公司法第二三條第二項—兼評台南高分院八十七年度重上更一字第二二號判決及九十六年度台上字第一八六號判決,月旦法學雜誌,第159期,頁264-273,2008年8月。
44.曾宛如,我國代位訴訟之實際功能與未來發展-思考上之盲點,台灣法學雜誌,第159期,頁27-33,2010年9月。
45.曾宛如,多數股東權行使之界限──以多數股東於股東會行使表決權為觀察,月旦民商法雜誌,第31期,頁23-38,2011年3月。
46.曾宛如,公司參加代位訴訟與表決權迴避行使之適用:兼論股東會與董事會權限劃分──最高法院一○三年度台上字第二七一九號民事判決與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一○二年度抗字第二三七號民事裁定之評析,月旦裁判時報,第39期,頁21-30,2015年9月。
47.黃國昌,既判力:第四講-既判力之主觀範圍,月旦法學教室,第38期,頁57-67,2005年12月。
48.黃國昌,第三人之訴訟參與:第一講-訴訟參加之基本要件與輔助參加之要件,月旦法學教室,第52期,頁36-44,2007年2月。
49.黃國昌,第三人之訴訟參與:第四講─訴訟告知,月旦法學教室,第58期,頁54-65,2007年8月。
50.黃國昌,訴訟主體論:第三講-當事人適格,月旦法學教室,第68期,頁66-76,2008年6月。
51.黃國昌,參加利益與判決效力-簡評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1372號判決,台灣法學雜誌,第157期,頁97-108,2010年8月。
52.雷萬來,股東代表訴訟程序上股東的地位-民事訴訟法研究會第一百零九次研討紀錄,法學叢刊,第222期,頁225-262,2011年4月。
53.蔡英欣,論日本代表訴訟制度中公司為訴訟參加之問題-公司可否為被告董事之輔助參加,月旦法學雜誌,第72期,頁189-195,2001年5月。
54.廖大穎,企業經營與董事責任之追究-檢討我國公司法上股東代表訴訟制度,經社法治論叢,第37期,頁103-152,2006年1月。
55.廖大穎,論證券投資人保護機構之股東代表訴訟新制,月旦民商法雜誌,第32期,頁5-20,2011年6月。
56.劉玉中,債權人代位訴訟之執行當事人,月旦法學教室,第162期,頁33-35,2016年4月。
57.劉連煜,林俊宏,投資人團體訴訟新時代的來臨,月旦法學雜誌,第111期,頁80-98,2004年8月。
58.劉連煜,股東代表訴訟,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64期,頁156-161,2004年11月。
59.劉連煜,股東得否以公司法第二三條第二項作為賠償請求權之基礎?,月旦法學教室,第69期,頁22-23,2008年7月。
60.劉連煜,投保中心提起解任董監事及代表訴訟之新規範,月旦法學教室,第84期,頁22-23,2009年10月。
61.劉連煜,投保中心對董監事提起解任之訴之性質-東森國際案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1303號民事裁定及其歷審判決之評釋,法令月刊,第63卷第4期,頁1-8,2012年4月。
62.戴銘昇,台灣股東代表訴訟制度之現在與未來——以日本法為借鏡,台灣法學雜誌,第278期,頁29-38,2015年8月。
(三)學位論文(依作者姓氏筆畫遞增排序)
1.枋啟民,少數股東民事訴訟救濟制度之檢討,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7年。
2.林婉靜,股東直接訴權之研究—以董事違反受託人義務為核心,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14年。
3.邱文津,我國行政訴訟中公益訴訟制度之研究-以日本住民訴訟制度為參考對象,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10年。
4.洪世崇,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代表訴訟之研究,私立東海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年。
5.許美麗,股東代位訴訟制度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博士論文,1998年。
6.莊婷羽,股東代表訴訟制度之解構與再建構-以關係企業中少數股東之保護為中心,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15年。
7.張佳茹,民事訴訟法上職權通知制度與判決對第三人拘束力—第三人程序保障下之統一解決紛爭,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16年。
8.張庭維,股東直接訴權之研究:以契約、侵權與法定救濟為中心,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15年
9.黃瀞儀,股東訴追機制之研究-以股東直接訴訟為中心,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2011年。
10.鄧雅仁,股東代表訴訟-以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10條之1為中心,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12年。
11.賴柏宏,二重代位訴訟法制之研究,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9年。
12.魏薇,公司法上少數股東訴訟救濟途徑之研究,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12年。
二、外文部分
(一)英文專書論著(依作者姓氏字母遞增排序)
1.BALOTTI, R. FRANKLIN & JESSE A. FINKELSTEIN, BALOTTI AND FINKELSTEIN 'S DELAWARE LAW OF CORPORATIONS AND BUSINESS ORGANIZATIONS, 2018 Supplement Volume 1, § 13.14 STANDARDS FOR DETERMINING WHETHER DEMAND IS REQUIRED OR EXCUSED (3rd ed. 2018).
2.CLARK, ROBERT CHARLES, CORPORATE LAW (1986).
3.DIGNAM, ALAN & JOHN LOWRY, COMPANY LAW (2012).
4.DIGNAM, ALAN & JOHN LOWRY, COMPANY LAW (2014).
5.DAVIES, PAUL & SARAH WORTHINGTON, GOWER: PRINCIPLES OF MODERN COMPANY LAW (10th ed. 2016).
6.EISENBERG, MELVIN ARON, CORPORATIONS AND OTHER BUSINESS ORGANIZATION-CASES & MATERIALS (2005).
7.GEVURTZ, FRANKLIN, CORPORATION LAW (2000).
8.HAMILTON, ROBERT W., CORPORATIONS 1135-1151 (4th ed. 1990).
9.HENNIGAN, BRENDA, COMPANY LAW 383 (3rd ed. 2012).
10.HENN, HARRY G. & JOHN R. ALEXANDER, LAWS OF CORPORATIONS AND OTHER BUSINESS ENTERPRISES (3rd ed. 1983).
11.PALMITER, ALAN R., EXAMPLES & EXPLANATIONS: CORPORATIONS (2015).
12.SODERQUIST, LARRY D. et al., CORPORATIONS AND OTHER BUSINESS ORGANIZATIONS: CASES, MATERIALS, AND PROBLEMS (6th ed. 2005).
13.SEALY, L.S., CAES AND MATERIALS IN COMPANY LAW (7th ed. 2001).

(二)英文期刊文獻(依作者姓氏字母遞增排序)
1.Dole, Richard F., Jr., The Settlement of Class Actions for Damages, 71 Colum. L. Rev. 971 (1971).
2.Gorga, Érica & Michael Halberstam, Litigation Discovery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The Missing Story About the "Genius of American Corporate Law", 63 Emory L.J. 1383, (2014).
3.Hirt, Hans C., Section 459 and Corporate Groups, J.B.L., 247-252 (2005).
(三)日文專書論著(依作者姓氏筆畫遞增排序)
1.岩原紳作,株主代表訴訟の構造と會社の被告側への訴訟參加,特別講義商法I,(有斐閣,1995年)。
2.江頭憲治郎,株式会社法,(有斐閣,2016年6版)。
3.兼子一,民事訴訟法體系,(酒井書店,1956年)。
4.兼子一,新修民事訴訟法體系,(酒井書店,1965年)。
5.小林秀之,株主代表訴訟の手続法的考察,木川統一郎稀祝賀民事裁判の充実と促進,(タイムズ社,1994年)。
6.近藤光男,最新株式会社法,(中央經済社,2014年7月)。
7.新堂幸司,民事訴訟法,(弘文堂,2011年5版)。
8.新谷勝,株主代表訴訟の補助參加の利益,田中誠二先生追悼論文集,企業の社會的役割と商事法,(經濟法令研究會,1995年)。
9.新谷勝,株主代表訴訟と取締役の責任,(中央經濟社,1994年2月)。
10.竹內昭夫,株主の代表訴訟,会社法理論III,(有斐閣,1990年)。
11.中島弘雅,株主代表訴訟における訴訟參加,小林秀之、近藤光男合編,株主代表訴訟大系,(弘文堂,1996年12月15日)。
12.三ケ月章,民事訴訟法,(弘文堂,1992年3版)。
(四)日文期刊文獻(依作者姓氏筆畫遞增排序)
1.佐藤鉄男,株主代表訴訟における訴訟參加とその型態,ジュリスト1062號,1995年3月。
2.新堂幸司,株主代表訴訟の被告役員への会社の補助參加,自由と正義,1996年12月。
3.山下友信,取締役の責任・代表訴訟と監查役,商事法務,1336號,1994年。
4.吉野正三郎,株主代表訴訟における会社の訴訟参加(下),商事法務,1358號,1994年。
三、其他
1.立法院公報,第55卷第37期第13冊。
2.立法院公報,第72卷第30期。
3.立法院公報,第86卷第17期第2909號上冊。
4.立法院公報,第90卷第51期第3185號上冊。
5.立法院公報,第91卷第37期第3233號上冊。
6.立法院公報,第92卷第8期第第3282號第四冊。
7.立法院公報,第98卷第24期第3710號。
8.Joseph M. McLaughlin, Corporate Litigation: Shareholder Derivative Actions and Demand Futility (2015), http://www.stblaw.com/docs/default-source/related-link-pdfs/ny-law-journal_joe-mclaughlin_corporate-litigation-column_08_13_2015.pdf
9.2016年公司法全盤修正委員會修法建議,http://www.scocar.org.tw/。
10.吳從周報告,法學方法論上之「編輯錯誤」,國立臺北大學演講,2001年3月,https://www.iolaw.org.cn/showNews.aspx?id=11099。
11.邵慶平,「強化保護少數股東法制之研究」委託研究計畫,國家發展委員會,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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