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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0年代以來,我國外交日漸孤立,造成許多莫大的損失。特別在冷戰後 的世界新秩序下,國際組織的地位愈來愈重要,所以積極參與國際組織成 為我國當前外交關係上重要的一環。臺灣參與國際組織的主要障礙來自中 共的阻撓,自從臺灣退出聯合國後,每一組織只要中共提出申請,我國會 籍立刻發生問題,以致於遭到排除的命運。從1983年起,中共積極活動於 亞洲開發銀行各會員國之間,希望成為亞銀的會員。1986年中共正式入會 ,我國除了會籍名稱被迫改為『中國台北』之外,其它實際權益不受任何 影響,是我國退出聯合國之後,雙方首次並存於政府間國際組織。在亞銀 模式之前,臺灣堅持『漢賊不兩立』和『一個中國』的立場,外環境有利 時尚能維持國家利益;一旦國際局勢有變,只好退出國際組織,來維持國 家的尊嚴。亞銀模式之後,由於內外環境的改變,臺灣為取得較佳的結果 ,不再堅持『漢賊不兩立』的意識型態,而擴大參與國際組織的機會。大 多數政府間國際組織規定,一個國家僅能有一個政府參加成為成員。目前 臺灣在參與國際組織的政策上,雖然已放棄『漢賊不兩立』的政策,願意 和中共並存於國際社會,但是任何外交政策若在『一個中國 @』的原則下 ,不論是『一國兩府』,『一國兩席』或『雙重承認』均不符合國際法, 也不會被國際社會接受。總之,本論文是從我國維護亞銀會籍的經驗,以 博弈理論和國際法 [點,來研究我國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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