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臺灣博碩士論文加值系統

(18.97.14.87) 您好!臺灣時間:2025/01/14 03:21
字體大小: 字級放大   字級縮小   預設字形  
回查詢結果 :::

詳目顯示

: 
twitterline
研究生:高梓軒
研究生(外文):Kao,Tzu-Hsuan
論文名稱:唐代贖刑制度研究
論文名稱(外文):Research on the Redemption System in the Tang Dynasty
指導教授:陳俊強陳俊強引用關係
指導教授(外文):Dr.Chan,Chun-Keung
口試委員:陳俊強陳登武桂齊遜
口試委員(外文):Dr.Chan,Chun-KeungDr.Chan,Deng-WuDr.Guei,Chi-Shun
口試日期:2015-12-04
學位類別:碩士
校院名稱:國立臺北大學
系所名稱:歷史學系
學門:人文學門
學類:歷史學類
論文種類:學術論文
論文出版年:2015
畢業學年度:104
語文別:中文
論文頁數:102
中文關鍵詞:唐代贖刑法律特權財產刑
外文關鍵詞:Tang dynastyredemption systemlegal privilegeproperty-oriented penalty
相關次數:
  • 被引用被引用:1
  • 點閱點閱:1223
  • 評分評分:
  • 下載下載:118
  • 收藏至我的研究室書目清單書目收藏:0
  贖刑制度使人繳納財產以代替真刑,免於刑罰之苦楚;此制度肇始於上古,經歷代發展,到唐代大抵成為定制,而往後贖法皆本唐贖損益而已。根據唐代贖刑的適用條件,可將其分為「身分特權贖」與「非身分特權贖」兩類,其中「身分特權贖」一類屬於官貴階級的法律殊遇,但是在給予特權的同時,也有不少適用的限制,並且附加除、免、官當一類行政處分。比較特別的是,十惡不赦的犯罪,並非前人所言不可論贖,細考諸條律文,則可見唐代十惡犯罪的可贖性。
  而「非身分特權贖」,可再分為「身體因素贖」以及「犯罪事實贖」兩種,這兩種用贖條件並無絕對的身分限制,可以說是一體適用之法。以上各類用贖條件,其立法意旨遠紹上古,充分展現了「刑不上大夫」、「矜恤老幼病殘」、「慎刑」以及「原心論罪」等儒家精神。唐代贖刑制度除了適用條件之外,在執行的程序上也有嚴密的規範,透過裁判機關、納贖限制以及錯判的補救等規範,使唐代贖刑制度可以在合理的情況下運行,而不至於有以贖刑之制出入人罪的情況發生。
  筆者以有別以往,不以封建法中階級差異的角度批判,而以時代的同情心為出發點,對於唐代贖刑制度進行研究分析,除了釐清唐代贖刑制度的相關規定,以及實際執行時可能發生的問題,也關注唐代贖刑制度所展現的儒家價值,以及其在刑罰體系中的地位,並且以為唐代贖刑與現代易科罰金,雖有相似之處,但實際上卻有相當大的差異。

  Redemption system, which freed people from the suffering of penalty, allowed people to pay with property in replacement of serving the actual punishment. The system was initiated in ancient times and roughly became a regular penalty and a prototype to refer to in the Tang dynasty. According to the conditions applicable to the redemption system in the Tang dynasty, there were “Status privilege redemption” and “Non-status privilege redemption.” The former was a legal privilege for the officials and the nobility and was given with several terms. The redemption system also applied to heinous crimes.
  “Non-status privilege redemption” could be divided into “Physical factor redemption” and “Crime redemption,” both of which had no absolute restrictions on status. The redemption conditions above fully represented Confucianism. Other than the applicable conditions, there were strict regulations for the procedure of the redemption system in the Tang dynasty. With the regulations of judicial organizations, redemption restrictions and remedies for a miscarriage of justice, the redemption system in the Tang dynasty could run within limits.
  Instead of criticizing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hierarchical differences in the feudal law, the author aimed to study and analyze the redemption system in Tang dynasty on the basis of the sympathy of the times. Aside from clarifying the relevant regulations on the redemption system in the Tang Dynasty and the potential problems during implementation, the author also paid attention to the Confucianism from the redemption system and its position in the penal system, and considered that in spite of some similarities, the redemption system in the Tang Dynasty, in fact, profusely differed from the fining system in modern times.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第二節 研究回顧
 第三節 文獻探討與研究方法
 第四節 章節架構
第二章 唐代以前的贖刑發展
 第一節 上古秦漢的贖刑
 第二節 魏晉南北朝的贖刑
 小結
第三章 身分特權贖
 第一節 身分特權贖的適用身分
 第二節 身分特權贖的適用罪刑
 第三節 唐律十惡能否論贖
 第四節 身分特權贖與除免官當
 小結
第四章 非身分特權贖與贖刑執行程序
 第一節 身體因素贖
 第二節 犯罪事實贖
 第三節 贖刑的執行程序
 小結
第五章 贖刑的實施與意義
 第一節 贖刑案例分析
 第二節 贖銅額度與負擔情況
 第三節 唐代贖刑的意義
 小結
第六章 結論
參考書目

甲、史料及相關文獻
一、經部
1.阮元刻、附校勘記,《十三經注疏》,臺北:藝文印書館,1989。
二、史部
(一)正史類
1.(西漢)司馬遷,《史記》(新點校本),北京:中華書局,1972。
2.(東漢)班固,《漢書》(新點校本),北京:中華書局,1964。
3.(劉宋)范曄,《後漢書》(新點校本),北京:中華書局,1965。
4.(西晉)陳壽,《三國志》(新點校本),北京:中華書局,1959。
5.(唐)房玄齡,《晉書》(新點校本),北京:中華書局,1974。
6.(梁)沈約,《宋書》(新點校本),北京:中華書局,1974。
7.(梁)蕭子顯,《南齊書》(新點校本),北京:中華書局,1972。
8.(唐)姚思廉,《梁書》(新點校本),北京:中華書局,1973。
9.(唐)姚思廉,《陳書》(新點校本),北京:中華書局,1972。
10.(北齊)魏收,《魏書》(新點校本),北京:中華書局,1974。
11.(唐)李百藥,《北齊書》(新點校本),北京:中華書局,1972。
12.(唐)令狐德棻,《周書》(新點校本),北京:中華書局,1971。
13.(唐)李延壽,《北史》(新點校本),北京:中華書局,1974。
14.(唐)魏徵,《隋書》(新點校本),北京:中華書局,1973。
15.(後晉)劉昫,《舊唐書》(新點校本),北京:中華書局,1975。
16.(北宋)歐陽修、宋祁,《新唐書》(新點校本),北京:中華書局,1981。
(二)編年史、別史、雜史、地理類
1.(宋)司馬光,《資治通鑑》(新點校本),北京:中華書局,1956。
2.(唐)吳兢,《貞觀政要》,上海,上海古籍,1978。
(三)政書類
1.(唐)李林甫等撰;陳仲夫點校,《唐六典》,北京:中華書局,1992。
2.(唐)長孫無忌等撰;劉俊文點校,《唐律疏議》,北京:中華書局,1985。
3.(唐)長孫無忌等撰;岳純之,《唐律疏議》,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
4.(唐)杜佑撰;王文錦等點校,《通典》,北京:中華書局,1989。
5.(唐)張鷟著,田濤、郭成偉校注,《龍筋鳳髓判》,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5。
6.(宋)王溥,《唐會要》(新點校本),北京:中華書局,1955。
7.(宋)宋敏求撰,《唐大詔令集》,上海:學林出版社,1992。
8.(元)馬端臨,《文獻通考》,臺北:臺灣商務,1987。
(四)金石類
1.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編著,《睡虎地秦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
2.張家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著,《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北京:文物出版社,2001。
3.劉俊文,《敦煌吐魯番唐代法制文書考釋》(北京:中華書局,1989),頁441-442。
(五)史料考證、詮釋、輯逸類
1.(清)沈家本,《歷代刑法考》,北京:中華書局,1985。
2.(唐)長孫無忌等撰;劉俊文箋解,《唐律疏議箋解》,北京:中華書局,1996。
3.天一閣博物館、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硏究所天聖令整理課題組校證,《天一閣藏明鈔本天聖令校證:附唐令復原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6。
4.周紹良輯錄,《《冊府元龜》唐史資料輯錄》,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1。
5.高其邁,《隋唐刑法志注釋》,北京:法律出版社,1987。
6.高潮、馬建石主編,《中國歷代刑法制注釋》,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
7.陸心國,《晉書刑法制注釋》,北京:群眾出版社,1986。
8.劉俊文,《唐律疏議箋解》,北京:中華書局,1996。
9.錢大群,《唐律疏義新注》,南京: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07。
10.謝瑞智、謝俐瑩,《中國歷代刑法志一‧漢書、晉書、魏書》,臺北:文笙,2002。
11.(日)仁井田陞著;栗勁等編譯,《唐令拾遺》,長春:長春出版社,1989。
12.(日)仁井田陞著;(日)池田溫等編集,《唐令拾遺補》,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1997。
三、子部
1.(周)管仲撰,(唐)房玄齡注,《管子》,《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
2.(宋)王欽若編,《冊府元龜》,北京:中華書局,1960。
3.(明)丘濬,《大學衍義補》,京都:中文出版社,1979。
4.(清)董誥等輯,《全唐文》,北京:中華書局,1983。
四、集部
1.(宋)李昉編,《太平御覽》,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75。
乙、近人論著
一、專書
(一)中文部分
1.王立民,《唐律新探》,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
2.朱伯康、施正康,《中國經濟通史(上)》,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
3.李玉生,《唐令與中華法系研究》,南京:南京師範大學,2005。
4.高明士,《律令法與天下法》,臺北:五南,2012。
5.祝總斌,《材不材齋文集:祝總斌學術研究論文集》,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
6.徐富昌,《睡虎地秦簡研究》,臺北:文史哲,1993。
7.栗勁,《秦律通論》,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1985。
8.黃源盛,《漢唐法制與儒家傳統》,臺北:元照,2009。
9.黃源盛,《中國法史導論》,臺北:元照,2012。
10.黃源盛主編,《唐律與傳統法文化》,臺北:元照,2011。
11.黃惠賢、陳鋒主編,《中國俸祿制度史》,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5。
12.陳顧遠,《中國法制史概要》,北京:商務印書館,2011。(臺北:三民書局,1964年初版。)
13.陳俊強,《皇恩浩蕩──皇帝統治的另一面》,臺北:五南圖書出版,2005。
14.陳璽,《唐代訴訟制度研究》,北京:商務印書館,2012。
15.陳惠馨,《傳統個人、家庭、婚姻與國家:中國法制史的研究與方法》,臺北:五南,2006。
16.張晉藩主編,《中國法制通史》第二卷至第四卷,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17.程樹德,《九朝律考》,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2011。(上海:商務印書館,1927年初版。)
18.楊廷福,《唐律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19.楊鴻烈,《中國法律思想史》,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75。
20.楊鴻烈,《中國法律發達史》,上海:上海書店,1990。
21.劉俊文,《唐代法制研究》,臺北市:文津,1999。
22.劉曉林,《唐律「七殺」研究》,北京:商務印書館,2012。
23.劉海年,《戰國秦代法制管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24.鄧奕琦,《北朝法制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5。
25.錢大群,《唐律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26.錢大群,《唐律與唐代法律體系研究》,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1996。
27.韓樹峰,《漢魏法律與社會──以簡牘、文書為中心的考察》,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1。
28.戴炎輝,《唐律通論》,臺北:元照,2010。
29.戴炎輝,《唐律各論》,臺北:三民書局,1965。
30.戴炎輝,《中國法制史》,臺北:三民書局,1995。
31.(日)富谷至著,柴生芳、朱恒曄譯,《秦漢刑罰制度研究》,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6。
32.(日)西田太一郎著、段秋關譯,《中國刑法史研究》,東京:岩波書局,1974。
(二)學位論文部分
1.宋佳,〈唐代贖刑研究〉,西寧:青海師範大學歷史學碩士論文,2012。
2.金琳,〈論唐律中的「贖刑」〉,蘭州:甘肅政法學院法學碩士論文,2015。
3.孫艷,〈秦漢贖刑論考〉,長春:東北師範大學歷史學碩士論文,2006。
4.郜小軍,〈唐宋贖刑制度中的罪刑關係研究〉,長春:吉林大學法學碩士論文,2010。
5.張安福,〈唐代農民家庭經濟研究〉,北京:首都師範大學歷史學博士論文,2006。
6.霍文娟,〈唐朝贖刑制度研究〉,合肥:安徽大學法學碩士論文,2010。
7.蔣旭姣,〈唐代贖刑制度研究〉,南京:南京師範大學法學碩士論文,2011。
二、論文
(一)中文部分
1.全漢昇,〈唐代物價的變動〉,收入《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十一本)》,臺北,1944。
2.任仲爀、樸美玉,〈秦漢律的罰金刑〉,《湖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3(長沙,2008)。
3.朱紅林,〈竹簡秦漢律中的「贖罪」與「贖刑」〉,《史學月刊》,2007:5(開封,2007)。
4.朱笛,〈漢代贖刑探論〉,《南京曉莊學院學報》,2008:4(南京,2008)。
5.江濤,〈略論西周贖刑〉,《涪陵師範學院學報》,2006:4(重慶,2006)。
6.呂利、曹云飛,〈關于贖刑淵源的考察──西周至兩漢〉,《棗莊學院學報》,2006:6(棗莊,2006)。
7.李衡梅,〈我國古代贖刑淵源初探〉,《吉林師範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1985:4(四平,1985)。
8.明輝,〈中國古代贖刑的制度與文化思考──兼與富谷至先生商榷〉,《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10:2(上海,2010)。
9.武曉婕,〈淺論贖刑制度〉,《商洛師範專科學校學報》,2003:1(商洛,2003)。
10.胡高飛,〈中國傳統贖刑及其啟示〉,《求索》,2008:3(長沙,2008)。
11.桂齊遜,〈刑事責任能力〉,收入高明士主編《唐律與國家社會研究》,臺北:五南,1999。
12.桂齊遜,〈五十年來(1949-1999)臺灣有關唐律研究概況〉,《法制史研究》,創刊號(台北,2000)。
13.桂齊遜,〈唐律中的「故意」與「過失」〉,收入高明士主編《唐律與國家社會研究》,臺北:五南,1999。
14.高葉青,〈漢代的罰金和贖刑──《二年律令》研讀札記〉,《南都學壇》,2004:6(南陽,2004)。
15.孫孝勤,〈試論秦漢贖刑〉,《滄桑》,2008:3(太原,2008)。
16.秦現鋒、宋瑞平,〈反思贖刑制度〉,《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6(鄭州,2008)。
17.陳俊強,〈刑訊制度〉,收入高明士主編《唐律與國家社會研究》,臺北:五南,1999。
18.陳漢生,〈我國古代贖刑制度述略〉,《社會科學》,1983:11(上海,1983)。
19.陳嘉俊,〈論中國古代的贖刑制度──兼議現代以罰代刑的若干問題〉,《江蘇公安專科學校學報》,1998:5(南京,1998)。
20.陳譚娟,〈中國古代贖刑與罰金刑之區別〉,《理論月刊》,2005:10(武漢,2005)。
21.陳怡〈小議中國古代刑罰贖刑〉,《科技信息(科學教研)》,2007:20(濟南,2007)。
22.張建國,〈論西漢初期的贖〉,《政法論壇》,2002:5(北京,2002)
23.張銘新,〈《秦律》中的經濟制裁─兼談秦的贖刑〉,《武漢大學學報(人文科學版)》,1982:4(武漢,1982)。
24.張兆凱,〈贖刑的廢除與理性回歸〉,《北方法學》,2008:6(哈爾濱,2008)。
25.張健、張佳、李濱,〈唐代贖刑制度考評議〉,《湘潭師範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4(湘潭,2006)。
26.郭淑華,〈試論我國古代之贖刑〉,《政法論壇》,1989:6(北京,1989)。
27.郭斐然,〈論中國古代贖刑制度及其現實意義〉,《商品與質量》,2011:S1(北京,2011)。
28.郭佳,〈從睡虎地秦簡看秦朝的贖刑〉,《中州學刊》,2004:3(鄭州,2004)。
29.曹旅寧,〈張家山漢律贖刑考辨〉,《華南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1(廣州,2006)。
30.程維榮,〈兩漢贖刑考〉,《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學院學報)》,1988:1(西安,1988)。
31.彭寶羅,〈論贖刑〉,《深圳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1990:2(深圳,1990)。
32.童光政、龔維玲,〈論贖刑制度〉,《社會科學家》,1996:3(桂林,1996)。
33.趙波,〈論中國古代的贖刑〉,《學理論》,2011:12(黑龍江,2011)。
34.劉廣安,〈古代「贖刑」考略〉,《政法論壇》,1985:6(北京,1985)。
35.劉漢娥,〈試論「經濟贖刑」〉,《湘潭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8:2(湘潭,1988)。
36.錢大群,〈「贖章」是否使官吏都不實受笞杖辯〉,《唐律與唐代法制考辯》(北京:社會科學出版社,2009)2008.1,頁253-262。
37.霍存福,〈《龍筋鳳髓判》判目破譯──張鷟判詞問目源自真實案例、奏章、史事考〉,《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1998:2(長春,1988)。
38.龍江,〈論中國歷史上的贖刑制度〉,《山東社會科學》,2008:11(濟南,2008)。
39.韓國磐,〈唐天寶時農民生活之一瞥──敦煌吐魯番資料閱讀札記之一〉,收入氏著《隋唐五代史論集》,北京:三聯,1979。
40.嚴國慶,〈從云夢秦簡看秦的贖刑制度〉,《江蘇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00:2(南京,2000)。
41.(日)滋賀秀三著,姚榮濤譯,〈中國上古刑罰考──以盟誓為線索〉,收入《日本學者研究中國史論著選譯》第八卷,北京:中華書局,1992。
(二)外文部分
1.(日)八重津洋平,〈魏晉南北朝の贖刑制度〉,《法と政治》,14卷4號(西宮,1964.1),頁25-57。
2.(日)川村康,〈贖銅のねだん〉,《東洋法制史研究会通信》,第14號(2005)。
3.(日)白井駿,〈(書評)山崎元一「ヒンドゥー法典類の贖罪規定──バラモン殺害を例として──」〉,《法制史研究》,第40卷(東京,1990)。
4.(日)石岡浩,〈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司空律訳注(下)──居貲贖債と城旦舂労働〉,《教育と研究(早稲田大學本庄高等學院研究紀要)》,第24號(東京,2006)。
5.(日)石岡浩,〈前漢初年の贖刑の特殊性〉,《日本秦漢史学会会報》,第7期(東京,2006)。
6.(日)角谷常子,〈秦漢時代の贖刑〉,梅原郁編《前近代中国の刑罰》(京都: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1997)。
7.(日)徳永洋介,〈(書評)陶安あんど「中国刑罰史における明代贖法──唐律的「贖刑」概念との比較」〉,《法制史研究》,第50卷(東京,2000)。

QRCODE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