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是一社會現象,藝術與色情的議題,對於此二者在互動中展開的的姿 態之考察、評析、解碼,正可以將藝術的本質與社會運作的內涵分別地與 合攏地得到進一步澄明的成果。本論文研究後發現:一﹑劉海粟事件 (1917)的發生,中國開啟了藝術與色情的論爭史,此為西方學術系統對 傳統中國文化衝擊之一端。在台灣,藝術與色情的論爭肇始於1930年第四 屆台展任瑞堯「水邊」一作。本論文發現,從歷次的爭議事件中剖析,此 議題具有相當模糊的概觀,而其實質是︰它們的發生均不是歷史重演而已 ,而是有著不同的原因﹑內容,更重要的,呈現了不同的文化意義。二﹑ 本論文以跨學科的角度開展對此議題之藝術社會學研究得出,論爭的出現 ,往往不只是關於藝術自身的,而是牽涉到各種週邊的因素,如身份﹑出 身﹑傳播﹑交易﹑地點﹑展覽方式等互相微妙地運作著。三﹑針對各事件 作縱的歷史分析後,本文發現「藝術vs.色情」的六組二元對立狀況︰ 1.論爭內容︰創作自由vs.社會規範。 2.論爭背景︰神秘主義vs.科學主 義。 3.立場觀點︰吊詭的「個人意識vs.集體意識」。 4.價值體系︰現 代觀念與傳統觀念的反轉。 5.性別區分︰多元觀點vs.單一觀點。 6.權 力結構︰權力解放vs.權力集中。最後,統攝這六組概念的通則概念為「 身體的藝術觀」vs.「藝術的身體觀」。換言之,藝術與色情的對壘就是 對身體與藝術關係「置放」的不同而有相異相左的見解與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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