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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林益崧
論文名稱:自白相關法律問題之研究
指導教授:黃朝義黃朝義引用關係黃惠婷黃惠婷引用關係
學位類別:碩士
校院名稱:中央警察大學
系所名稱:行政警察研究所
學門:軍警國防安全學門
學類:警政學類
論文種類:學術論文
論文出版年:2001
畢業學年度:89
語文別:中文
論文頁數:148
中文關鍵詞:自白毒樹果實緘默權測謊共犯及共同被告自首補強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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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形下,最知悉犯罪者,莫若犯罪人。因為從犯罪現場偵查開始,尋求遺留之跡證、發現目擊證人、確定被害者身份、推斷犯罪動機及特定犯罪嫌疑人等,在在伴隨著相當之困難。此時,如獲得嫌疑者之自白,不僅可省卻偵查之時間,甚且可防止事故之再度發生。故自白在證據法上一直占有極為重要之地位,這點可從昔日歐洲將之譽為「證據之王」,英美視之為「最有力的證據」,日本法上曾有「凡斷罪依口供結案」,而我國歷代均重視「首實親供」得以窺見一斑。尤其是,個個物證經常是在經由被告自白取得之後,其證據之價值方受肯定,甚且犯罪者與犯罪行為間之結合關係的證明,有時藉由自白之陳述亦能獲得最高效率與確實性。諸如收賄案件或賄選案件等並非是在多數人之面前所進行之犯罪行為(可能為暗中秘密進行之犯行),物證之遺留可謂幾乎不可能,此時自白之存在反而受到重視。
惟為避免偵查機關為取得自白不擇手段,致戕害人權,並為確保自白之真實性,各國立法例莫不明文規定,於一定程序下取得自白,始可作為認罪科刑之證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項即規定:「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此規定明白揭示自白需要具有任意性方具有證據能力。同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二項明文規定:「被告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此規定係指除自白外,仍需其他補強證據,始得為有罪之判決,學者稱此為「自白補強法則」。本論文共分為五章,茲將章節內容摘要如下:
第一章為導論,共分為三節,說明本文之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方法、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二章介紹自白之概念,本章共分為四節,第一節為自白之意義,比較英美法上之自白、日本法上之自白及我國學者對於自白之定義,並試著對自白做一定義。第二節為自白之種類,自白可分為全部自白與一部自白、明示自白與默示自白、被告本人之自白與共犯之自白、對有職權人自白與對第三人自白、言詞自白與書面自白,本節將各種類之自白予以簡略之介紹和比較。第三節為自白之證明,本節主要論述自白任意性之證明與自白補強性之證明,所謂自白任意性之證明依我國大多數學說乃認為於審判庭中,當被告提出自白非屬任意性時,法院對於其自白之任意性究應踐行何種程序?自由證明或嚴格證明?本節對此,除比較各國內各學說外,並提出本文之見解。第四節為自白之概念區分,本節將自白之基本概念如審判上自白與審判外自白,加以說明,並比較與自白相類似之概念,如自白與自述、自白與單純沈默、自白、自認與承認,使得對於自白有更進一步之認識。
第三章則論述自白法則,所謂自白法則即包含自白之排除法則與自白之補強法則。本章共有六節,第一節為概說,簡單介紹本章所欲探討之範圍。第二節為自白排除法則之理論基礎,本節介紹自白排除法則的四個學說-虛偽排除說、人權擁護說、競合說、違法排除說,並比較此四學說之優缺點。第三節為審判外自白與任意性法則,本節探討三個關於任意性法則之主題-任意性之基準、任意性之舉證責任與任意性之調查。第四節為審判外自白與毒樹果實理論,本節探討毒樹果樹理論於自白法則之應用,並介紹我國學說之爭議。第五節為自白之補強法則,本節探討補強法則之理論根據、補強證據之證據能力與補強證據之範圍。第六節為共犯及共同被告之自白,共犯及共同被告之自白可否作為被告自白之補強證據?亦或共犯或共同被告之自白與本人之自白是否相同,而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二項補強證據之適用?本節以國內學說及實務上之作法來加以比較,並提出本文之看法。
第四章探討相關自白之證據能力,本章共有五節,第一節為緘默權與自白排除法則之關係,本節除介紹緘默權之沿革外,並探討緘默權與自白法則之關係及違反緘默權所取得之自白是否具有證據能力等問題。第二節為測謊與自白證據能力之關係,本節介紹測謊之原理及方法及探討測謊與緘默權之關係、測謊所得自白之任意性、告知測謊結果後所為自白之證據能力、測謊結果之證據能力與證明力。第三節為他案逮捕及羈押取得自白之證據能力,本節探討他案羈押取供予以排除之理論基礎、他案逮捕及羈押之爭議點及認定為他案羈押之基準。第四節為違反全程錄音、錄影規定所取得自白之證據能力,關於全程錄音、錄影之規定,乃為使被告自白之任意性能獲得充分之保障,因此本節探討若違反其規定(全程錄音或錄影),其法律效果為何?其所取得之自白是否仍具有證據能力?第五節為違反夜間訊問規定所取得自白之證據能力,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之三第一項規定:「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不得於夜間詢問之。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經受詢問人明示同意者。二、於夜間經拘提或逮捕到場而查驗其人有無錯誤者。三、經檢察官或法官許可者。四、有急迫之情形者。」。該節所探討的乃有關本條之規定,包含禁止夜間訊問之立法目的、禁止夜間詢問之例外及違反禁止夜間詢問規定之效果。
第五章為結論,強調前述各章之重點,歸納總結。
第一章 導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1
第一項研究動機………………………………………………1
第二項研究目的………………………………………………3
第二節 研究方法…………………………………………………4
第三節 研究範圍…………………………………………………5
第二章 自白之概念………………………………………………7
第一節 自白之意義………………………………………………7
第一項英美法上之自白………………………………………7
第二項日本法上之自白………………………………………9
第三項我國法上之自白………………………………………10
第四項小結……………………………………………………12
第二節 自白之種類………………………………………………14
第一項全部自白與一部自白…………………………………15
第二項明示自白與默示自白…………………………………15
第三項被告本人之自白與共犯之自白………………………16
第四項對有職權人自白與對第三人自白……………………16
第五項 言詞自白與書面自白…………………………………17
第三節 自白之證明………………………………………………18
第一項前言……………………………………………………18
第二項自白任意性之證明……………………………………19
第三項自白補強證據之證明…………………………………21
第四節 概念區別…………………………………………………26
第一項審判上自白與審判外自白……………………………26
第二項自白與自首……………………………………………27
第三項自白與自述……………………………………………29
第四項自白與單純沈默………………………………………29
第五項自白、自認與承認……………………………………30
第三章 自白法則………………………………………………33
第一節 概說……………………………………………………33
第二節 自白排除法則之理論基礎……………………………34
第一項 虛偽排除說…………………………………………34
第二項 人權擁護說…………………………………………36
第三項 競合說………………………………………………38
第四項 違法排除說…………………………………………38
第三節 審判外自白與任意性法則……………………………40
第一項 任意性之基準………………………………………40
第二項 任意性之舉證責任…………………………………47
第三項 任意性之調查………………………………………50
第四節 審判外自白與毒樹果實理論…………………………51
第一項毒樹果實理論概說…………………………………51
第二項毒樹果實理論在自白法則之適用…………………55
第三項我國學說之爭議……………………………………56
第四項小結…………………………………………………57
第五節 自白之補強法則………………………………………58
第一項 前言………………………………………………… 58
第二項 補強法則之理論根據……………………………… 59
第三項 補強證據之證據能力……………………………… 60
第四項 補強證據之範圍…………………………………… 62
第六節 共犯及共同被告之自白………………………………66
第一項 前言…………………………………………………66
第二項 共犯與共同被告之關係……………………………67
第三項 共犯自白之證據能力………………………………68
第四項 共同被告與證人之關係……………………………76
第五項 我國對於共犯或共同被告之自白之見解…………79
第六項 小結…………………………………………………81
第四章 相關自白證據能力之探討……………………85
第一節 緘默權與自白排除法則之關係……………………85
第一項 前言…………………………………………………85
第二項 緘默權法制之沿革…………………………………86
第三項 緘默權之相關問題…………………………………92
第四項 緘默權之效果………………………………………97
第五項 小結……………………………………………………103
第二節 測謊與自白證據能力之關係……………………………103
第一項前言………………………………………………………104
第二項測謊之原理及方法………………………………………104
第三項 測謊與緘默權之關係……………………………………106
第四項 測謊所得自白之任意性…………………………………109
第五項 告知測謊結果後所為自白之證據能力…………………110
第六項 測謊結果之證據能力與證明力…………………………111
第三節 他案逮捕及羈押取得自白之證據能力………………….114
第一項 前言………………………………………………………114
第二項 我國法現行之相關規定…………………………………115
第三項 他案羈押取供予以排除之理論基礎……………………115
第四項 他案逮捕及羈押之爭議點………………………………117
第五項 認定為他案羈押之基準………………………………..118
第六項 小結………………………………………………………119
第四節 違反全程錄音、錄影規定所取得自白之證據能力………119
第一項 我國刑事訴訟法關於全程錄音、錄影規定之立法沿革…119
第二項 關於全程錄音、錄影之例外分析………………………121
第三項 未全程連續錄音之類型…………………………………122
第四項 違反第一百條之一之法律效果…………………………124
第五節 違反夜間訊問規定所取得自白之證據能力………………126
第一項 禁止夜間訊問之立法目的………………………………126
第二項 禁止夜間詢問之例外……………………………………128
第三項 違反禁止夜間詢問規定之效果………………………….131
第五章 結論………………………………………………………..135
參考書目………………………………………………………………141
壹、中文部分
(一)書籍
1.土本武司著、董璠輿、宋英輝譯,日本刑事訴訟法要義,五南圖書出版公司,民國八十六年五月初版。
2.王兆鵬,刑事被告的憲法權利,台大法學叢書第一一六,民國八十八年三月。
3.王茂松,非法取得證據有關法律問題之研究,民國七十六年初版。
4.李學燈,證據法比較研究,五南圖書出版公司,八十七年九月初版二刷。
5.李學燈譯,證據法之基本問題,初版,教育部出版,民國四十九年十二月,頁二八○。
6.佛瑞德、英鮑 約翰、萊德 約瑟夫、巴克萊著,高忠義譯,刑事偵訊與自白,商業周刊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一日初版。
7.林山田,刑事程序法,五南圖書出版公司,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三版。
8.林俊益編著,刑事訴訟法研習手冊,長弘出版社,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修訂版。
9.周叔厚,證據法論,三民書局,民國八十四年三版,。
10.荊知仁,美國憲法與憲政,三民書局出版,民國七十三年八月。
11.陳樸生,刑事訴訟法專題研究,三民書局發行,民國七十八年四月五版。
12.陳樸生,刑事訴訟法實務,民國八十三年九月重訂九版。
13.陳樸生,刑事證據法,民國八十一年十月重訂再版。
14.黃東熊,刑事訴訟法論,三民書局,民國八十八年三月增訂二版一刷。
15.黃東熊,證據法綱要,中央警察大學出版,民國八十五年五月再版。
16.黃朝義,刑事證據法研究,元照出版公司,民國八十八年五月初版。
17.陳運財,刑事訴訟與正當之法律程序,月旦出版社,民國八十七年九月。
18.褚劍鴻,刑事訴訟法論,二次修訂版,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
19.蔡墩銘,刑事證據法論,五南出版有限公司,民國八十八年五月初版二刷。
20.蔡墩銘,刑事審判程序,民國八十一年九月初版一刷。
21.蔡墩銘譯,德日刑事訴訟法,民國八十二年七月出版。
22.韓忠謨,刑法原理,民國六十七年二月增訂十二版。
(二)期刊及論文
1.王兆鵬,如何確保自白之任意性,全國律師第三卷第十期,民國八十八年十月。
2.王茂松,非法搜索與扣押所取得證據之研究,中興法學第二十一期。
3.王茂松,非任意性自白之研究,中興法學第二十三期,民國七十五年十一月。
4.王銘勇,被告、犯罪嫌疑人緘默權之研究,全國律師第三卷第五期,民國八十八年五月。
5.王麗玉,論基於非任意性自白所取得證據之證據能力,輔仁學誌法學院部復刊第十四號。
6.王梅英,羈押修法後實務問題檢討,律師雜誌第二二○期,民國八十七年一月。
7.田正恆,刑事被告之沈默權,法令月刊第三十九卷第二期,民國七十七年二月。
8.司法院刑事廳編,刑事法律專題研究(十四),民國八十七年六月出版。
9.司法院刑事廳編,刑事法律問題研究(十五),民國八十七年六月出版。
10.朱石炎,論刑事被告緘默權,法令月刊第四十五卷第二期,民國八十三年二月。
11.朱石炎,論修正之羈押規定,法令月刊第四十九卷第一期,民國八十七年一月。
12.李學燈,自白,軍法專刊第十一卷第五期,民國五十四年五月。
13.李茂生,自白與事實認定的結構,國立政治大學法學論叢第二十五卷第三期,民國八十五年四月。
14.李復國,測謊技術之理論與實際,律師雜誌第二○八期,民國八十六年一月。
15.何賴傑,訊問被告未全程連續錄音錄影之法律效果,月旦法學雜誌第六十二期,民國八十九年七月。
16.林鈺雄,論告知義務,月旦法學雜誌第六十期,民國八十九年五月。
17.林鈺雄,非任意性自白之放射效力:毒樹果實問題,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七期,民國八十九年二月。
18.林鈺雄,非任意性自白之繼續效力,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三期,民國八十八年八月。
19.邱俊智、林故廷著,測謊理論之運用及其限制,刑事科學第四十四期,民國八十六年九月。
20.吳景芳,各國緘默權之發展趨勢,全國律師第三卷第五期,民國八十八年五月。
21.吳麗琪譯,被告在證據法中之地位,警專學報第六期,民國八十二年六月。
22.吳富凱,測謊技術於刑事程序之法律地位,中興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七年六月。
23.沈鈺銘,刑事證據法則自白之研究,輔仁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六年七月。
24.林賢宗,他案逮捕及羈押取得自白之證據能力,司法周刊第七七六期,民國八十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25.周朱枕,自白之研究,法學叢刊三十一期。
26.柯耀程,自白任意性之探討,刑事法雜誌第二十九卷第六期。
27.高玉舜,共犯之自白,刑事法雜誌三十六卷五期,民國八十一年十月。
28.莊勝榮,談緘默權,律師通訊第一七七期,民國八十三年七月。
29.曹昌棋,論非任意性自白之排除,警專學報第二卷第五期,民國八十七年六月。
30.曹昌祺,論測謊結果之證據能力與證明力,警專學報第二卷第四期,民國八十七年四月。
31.莊秋桃,非法取得與事實相符證據在刑事訴訟程序之證明力,司法院民國八十六年度研究發展項目研究報告。
32.陳志龍,刑事證據法則修正方向及其對案,月旦法學雜誌第五十二期,民國八十八年九月。
33.陳樸生,刑事訴訟之證據排除與禁止(四),軍法專刊第三十八卷第十一期,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
34.陳運財,禁止夜間詢問之原則,收錄於,刑事訴訟法實例研習,學林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民國八十九年六月。
35.陳運財,測謊之性質及證據法上之問題,收錄於刑事訴訟法實例研習,學林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民國八十九年六月。
36.陳佳琳,審判外自白之研究,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五年六月。
37.許高山,談刑事測謊,刑事科學第二十七期,民國七十八年三月。
38.許哲嘉,刑事程序緘默權理論之研究,中興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五年七月。
39.許哲嘉,論自白之排除法則-正當法律程序之思維引,刑事法雜誌第四十一卷第二期,民國八十六年四月。
40.許哲嘉,析論自白之補強法則(下)-以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二項為契機,刑事法雜誌第三十九卷第五期。
41.黃朝義,違反夜間訊問規定之自白的證據能力,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七期,民國八十九年二月。
42.黃朝義,論證據排除法則,黃東熊教授六秩晉五華誕祝壽論文集,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
43.黃朝義,共犯或共同被告自白之相關問題,月旦法學雜誌第七十一期,民國九十年四月。
44.黃朝義,證據能力與證明力之概念區分,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二十期,民國九十年三月。
45.黃朝義,論自白在證據法上之相關問題,中央警察大學法學論集,民國八十八年三月。
46.黃朝義,違法收集證據之排除法則,中原財經法學第四期,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
47.黃朝義,論科學偵查中之鑑定及其證據問題,法學叢刊第四十三卷第二期,民國八十七年四月。
48.黃朝義,警訊筆錄的證據法上問題,法學叢刊第四十三卷第三期,民國八十七年七月。
49.黃朝義,刑事證據法中之證據及其證明,中原財經法學第三期,民國八十六年六月。
50.黃惠婷,警察詢問中犯罪嫌疑人之權利,警學叢刊第三十一卷第二期,民國八十九年九月。
51.黃惠婷,不正訊問方法之禁止-最高法院八十九年度台上字第一四五六號判決評釋,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十六期,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
52.張麗卿,論違法取得證據之排除,軍法專刊刑事實用文選,民國八十一年六月。
53.褚劍鴻,自由心證與職權主義對證據價值之判斷與證據之調查,刑事法學論著,三民書局,民國八十年九月初版。
54.蔡秀雄,證據法則與自由心證之研究,台灣高等法院研究報告,民國七十二年度印行。
55.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各級法院就刑事訴訟法有關羈押部分修正規定法律問題及因應方案會議紀錄刑事提案第六號,刑事法律問題研究(十四),民國八十七年六月出版。
56.蘇俊誠,補強證據之研究-以自白之補強為中心,台灣大學法研所碩士論文,民國八十五年六月。
貳、日文部分
(一)書籍
1.土本武司,刑事訴訟法要義,有斐閣,平成三年初版。
2.平野龍一,刑事訴訟法,有斐閣,昭和五十三年九月三十日初版。
3.田中和夫,證據法,昭和四十六年十二月二十日三版一刷。
4.田村豐,補強證據,刑事訴訟法講座第二卷公判,昭和四十五年六月二十日初版八刷。
5.田宮裕,被告人、被疑者の默秘權,刑事訴訟法講座第一卷,昭和五十一年四月三十日出版。
6.田宮裕,刑事訴訟法,有斐閣,一九九三年二月二十日初版二刷。
7.江家義男,刑事證據法の基礎理論,有斐閣,昭和三十二年六月十日三版。
8.松尾浩也,刑事訴訟法(上),昭和五十四年五月十五日出版。
9.青柳文雄等著,註釋刑事訴訟法(第三卷),昭和五十五年八月二十日出版。
10.高田卓爾,刑事訴訟法(二訂版),青林書院新社,一九八四年。
11.栗本一夫,刑事法講座第六座 刑事訴訟法(Ⅱ),有斐閣,昭和二十八年七月十五日初版。
12.團藤重光,新刑事訴訟法綱要,創文社出版,昭和三十三年。
13.鴨良弼著,刑事證據法,日本評論社,一九六二年。
(二)期刊及論文
1.田宮裕,自白の證據法上の地位(二),警察研究第三十四卷第三號。
2.石川才顯,別件逮捕、勾留,另冊ジュリスト七十四號。
參、英文部分
1. Underhill, A treatise on the law of criminal evidence , 4th ed., 1935 §281。
2. Wharton, Wharton’s criminal evidence , 12th ed .(Anderson rev.), reprinted 1965 , vol.Ⅱ, §394。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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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林寶貴、錡寶香(民82):高職階段聽障學生制控信念與自我概念之研究。特殊教育研究學刊,9, 51-72頁。
2. 27.高玉舜,共犯之自白,刑事法雜誌三十六卷五期,民國八十一年十月。
3. 26.柯耀程,自白任意性之探討,刑事法雜誌第二十九卷第六期。
4. 25.周朱枕,自白之研究,法學叢刊三十一期。
5. 24.林賢宗,他案逮捕及羈押取得自白之證據能力,司法周刊第七七六期,民國八十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6. 20.吳景芳,各國緘默權之發展趨勢,全國律師第三卷第五期,民國八十八年五月。
7. 19.邱俊智、林故廷著,測謊理論之運用及其限制,刑事科學第四十四期,民國八十六年九月。
8. 16.林鈺雄,論告知義務,月旦法學雜誌第六十期,民國八十九年五月。
9. 28.莊勝榮,談緘默權,律師通訊第一七七期,民國八十三年七月。
10. 50.黃惠婷,警察詢問中犯罪嫌疑人之權利,警學叢刊第三十一卷第二期,民國八十九年九月。
11. 14.李復國,測謊技術之理論與實際,律師雜誌第二○八期,民國八十六年一月。
12. 11.朱石炎,論修正之羈押規定,法令月刊第四十九卷第一期,民國八十七年一月。
13. 49.黃朝義,刑事證據法中之證據及其證明,中原財經法學第三期,民國八十六年六月。
14. 10.朱石炎,論刑事被告緘默權,法令月刊第四十五卷第二期,民國八十三年二月。
15. 7.田正恆,刑事被告之沈默權,法令月刊第三十九卷第二期,民國七十七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