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時,隨著西樂的引進,中國人開始以交響樂團的觀念來整合自己的傳統樂器。及至民國以後,律制統一為「十二律制」,加速了中國樂器的整合工作,並在傳統「絲竹樂隊」的基礎上產生了初期的「國樂隊」,當時的樂器改革以音律改革為主。到了抗戰時期,隨著西方作曲手法的採用,樂器音域、音量、音色的改革問題也開始受到重視,並透過擦絃樂器「家族化」的改革而奠定了「現代國樂團」的雛型。到了中共領有大陸以後,將音樂事業劃歸國營,在「音協」的統合之下,透過有計畫、有系統的樂器改革,才逐漸完成「現代國樂團」今日的編制。「現代國樂團」是一種嶄新的樂隊形式,已經和以往的傳統樂隊不同。編制內的樂器,除了部份的打擊樂器之外,其他包括吹管、擦絃、彈撥、和擊絃樂器在內的樂器,幾乎都經過樂器改革的洗禮。 樂器改革必須注意到「革新」和「傳統」的平衡問題,一些悖離傳統越遠的樂器,後來證實被接受的機率都非常地低,而還能延襲傳統演奏習慣者則反而被廣泛地接受。目前國樂團僅是將屬性相近的樂器編成同組,各樂器能夠具備完整「家族化」的並不多,這些樂器大部份都仍然維持著傳統的音色,由於樂器間音色的差異,事實上並不利於「和聲」的和諧效果,但是對於中國音樂原有音響美學的呈現反而是相當適合的。因此「現代國樂團」不應該削足適履地以模倣西方交響樂團的音響為目的,必須回歸到樂器本身的功能來思考,以樂器本身的特性來架構屬於它自己該有的音響色彩和音樂風格。 「現代國樂團」一般是依照作曲家的作品來呈現音響內容的。為了讓「現代國樂」和「傳統國樂」接軌,作曲家與中國傳統音樂知識的接軌是當中的關鍵。除了旋律、節奏、和聲的音樂因素之外,中國樂器本身的音色、演奏技法、和特殊的「音腔」慣性,甚至是民間音樂當中許多的音樂理論,都必須被注重和繼承。另外,如何抽離「歐洲文化中心論」的框架,重新建立起國樂的主體觀念,以及國樂界如何提供這些中國傳統音樂知識給作曲家,都是目前必須認真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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