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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論文以「中央政府與省政府間政治權力之互動關系」為立足點, 析論近來「地方自 制法制化」的關鍵所在, 其形成的原因, 及未來可能的發展; 而做為分析討論基礎的 資料, 系以重要的歷史事件之相關文獻為主, 再以上述的觀點貫串其間。 依本論文探討, 目前臺灣省政府之組織及地位均不符憲法之規定, 故成為喳突的標的 。然而, 這一有違憲法之狀態并非始於今日, 早在制憲之時即已種下國民黨對地方政 權疑懼的因子。迨國民政府被迫遷至臺灣, 一方面為應付中共強大的威脅, 必須將大 權集中於中央; 另一方面, 為收攬民心, 因而推行地方自治, 但又恐蹈地方反抗中央 之覆轍, 及避免省長民選之棘手問題, 故采取規避憲法所定地方自治之作法, 改以行 政命令為其法制依據, 并架空地方自治應有的權限, 卒至產生今日地方自治制度基礎 脆弱的現象。 近年來, 由於反對力量之逐漸形成, 才使上述問題正式進入議程。以政治的角度觀之 , 其結果固決之於行為者的政治力, 但由於地方自治制度已違憲達四十年, 加以為避 免政治衝突的層次升高, 實應盡速依據憲法, 改革目前之地方自治制度。另一方面, 近年來臺灣已朝都會區的方向發展, 為配合此一情勢預做綢繆, 并平衡各地區的發展 , 允宜以都會區為基礎劃分省區, 使發展成為自足的區域, 以構成地方自治的客觀條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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