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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目的:探討警察人員合法使用對講機之理論及實務,期使警察人員對使用 警械之法律問題加強注意與認識俾能適時適法正確使用警械,庶免侵害人權,引起訟 爭,並維護本身執勤上之安全及貪利達成任務。 比較各國警察人員使用警械之法令規定,與探討我國修正後「警戒使用條例」可能 之缺失,期能擷長補短,提出具體可行之意見,以供下次修正之參考。 探討警察人員頻遭殺害之可能原因,以便提出全盤具體可行之建議,供警察人員及 有關單位參考預防之用。 二、資料來源:蒐集國內名學者有關警械使用、警察人員執難時致死傷之原因及如何 保障警察人員執勤時安全之論著、研究報告檔案資料等文獻。 三、研究方法:文獻探討法(Literature Survey Method)或文件研究法( Documentary Research Method )。 比較研究法(Co,parative Research Method )。 調查研究法(Survey Research Method):包括訪問調查(Interview Survey)及 問卷調查(Questionnaire Survey)。 四、研究結果:警察人員執勤時須具備「敵情觀念,時時提高警覺」。 必須加強警察人員有關使用警械法令之認識。 必須加強警察人員術科訓練。 檢討並修正有關警械使用之法令規定。 充實並全面更新警察裝備。 提高警察人員傷亡濟助金額並求其公平性。 縮短外勤警察人員之服勤時間。 於刑法明定加害警察人員者加重其刑或於司法程序對加害警察人員的兇手「速審速 決」「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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