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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林詩穎
論文名稱:娛樂稅課徵範圍之研究-以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後段「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為中心
指導教授:黃俊杰黃俊杰引用關係
口試委員:葉錦鴻宋政佳
口試日期:2018-01-20
學位類別:碩士
校院名稱:國立中正大學
系所名稱:財經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學門:法律學門
學類:專業法律學類
論文種類:學術論文
論文出版年:2018
畢業學年度:106
語文別:中文
論文頁數:135
中文關鍵詞:娛樂稅概括條款
相關次數:
  • 被引用被引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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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稅法,前身為31年4月15日制定之「筵席及娛樂稅法」,其課徵係肇始於政府因應戰時需要,除增裕財政收入外,亦有抑制奢侈消費之政策意義。然隨著國人生活水平提高,日益重視休閒生活,時至今日,各項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多為國人經常從事的休閒活動,娛樂稅似無維持善良風氣之功能及「寓禁於徵」之課稅觀念。
「娛樂」一詞係屬較具抽象、感官之概念,如何達到「娛樂」之感受,難以界定,而稅法亦未明定有關娛樂之定義或標準。況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後段再以概括條款方式規定「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為課稅範圍,若未經財政部逐一解釋,及列舉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之項目,其意義恐更難以理解。是以,營業人與稽徵機關常因認定不同致生行政爭訟。
隨著經濟活動變遷、資訊科技日新月異,新型態之娛樂活動、設施或場所,亦不斷地推陳出新,不易使娛樂稅之代徵人預見其所提供之娛樂活動、設施或場所是否屬於娛樂稅之課徵範圍。本文擬就實務上經常發生爭議之「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為主要探討對象,並以大法官會議解釋及行政法院對於概括條款解釋與適用評釋相關個案,以檢討娛樂稅法修正之必要。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問題意識與提出 1
第一項 問題意識 1
第二項 問題提出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範圍與方法 2
第一項 研究目的 2
第二項 研究範圍 3
第三項 研究方法 3
第三節 研究架構 4
第二章 娛樂稅之沿革與現況分析 6
第一節 娛樂稅之歷史背景及立法沿革 6
第一項 娛樂稅之歷史背景 6
壹、筵席及娛樂稅法之制定 6
貳、筵席及娛樂稅法之立法理由 6
參、廢止筵席及娛樂稅法與制訂娛樂稅法 7
第二項 娛樂稅之立法沿革 7
壹、立法委員提案方面 7
貳、娛樂稅法制定與修正沿革 14
參、檢討 16
第二節 娛樂稅之定性分析 16
第一項 具社會政策目的之特種消費稅 16
壹、消費稅 16
貳、特種稅 17
參、課徵目的 17
第二項 由代徵人負責繳納之間接稅 18
壹、間接稅 18
貳、間接消費稅 18
第三項 課稅權劃歸地方之地方稅 20
第四項 採複式稅率之比例稅 20
第三節 娛樂稅稽徵現況分析 23
第一項 娛樂稅占全國賦稅收入之分析 23
第二項 各直轄市及(縣)市娛樂稅徵收情形 24
壹、娛樂稅實徵淨額 24
貳、稽徵成本之分析 25
參、娛樂稅稅源分析 26
第三項 檢討 29
第四節 娛樂稅課徵之構成要件 30
第一項 課稅主體 30
壹、代徵義務人 30
貳、代徵人之規範內容 30
參、免稅適用之疑義 31
第二項 課稅客體 32
壹、電影 32
貳、「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及夜總會之各種表演」及「戲劇、音樂演奏及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 34
參、各種競技比賽 36
肆、舞廳或舞場 36
伍、高爾夫球場 37
陸、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 39
第三章 娛樂稅課徵範圍規範之法制分析 40
第一節 娛樂稅課徵範圍 40
第一項 娛樂稅課徵範圍之內涵 40
壹、電影(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1款) 40
貳、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及夜總會之各種表演(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2款) 40
參、戲劇、音樂演奏及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3款) 41
肆、各種競技比賽(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4款) 41
伍、舞廳或舞場(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5款) 42
陸、高爾夫球場(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前段) 42
柒、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後段) 42
第二項 娛樂稅課徵範圍之分析 48
壹、以稅務行業標準分類 48
貳、代徵人提供娛樂之型態 52
參、本文見解 54
第三項 娛樂稅課徵範圍之定性 54
壹、從課徵項目是否訂有例示規定分析 54
貳、從特種銷售稅之特性分析 57
參、從實務判決分析 57
肆、本文見解 59
第二節 概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 60
第一項 司法院大法官對概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 60
壹、肯認概括條款運用之必要性 60
貳、概括條款解釋之適用 60
參、概括條款應符合法律明確性 63
肆、概括條款於租稅課徵之適用 64
第二項 行政法院對概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 65
壹、案例重點摘錄 67
貳、案例分析 71
第三項 本文見解 72
第三節 「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之評釋 73
第一項 以明確性原則三要件評釋「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 73
壹、茍其意義非難以理解 73
貳、為受規範者所得預見 74
參、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 75
第二項 以概括條款之適用評釋「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 75
第三項 以法律解釋評釋「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 77
壹、歷史解釋 77
貳、文義解釋 77
參、體系解釋 79
肆、目的解釋 81
伍、省思 82
第四章 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之案例分析 84
第一節 實務判決類型分析 84
第一項 娛樂稅爭訟類型 84
第二項 「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之爭訟標的類型 86
第二節 行政法院相關案例 87
第一項 類型一:烏來空中纜車案 87
壹、前言 87
貳、案例背景與事實摘要 88
參、雙方主張 88
肆、本案爭點 92
伍、法院見解 92
陸、本文評釋 96
第二項 類型二:淡水情人塔案 104
壹、事實摘要 104
貳、雙方主張 105
參、主要爭點 108
肆、法院判決 108
伍、本文評釋 109
第三項 類型三:網路咖啡廳案 113
壹、事實摘要 113
貳、雙方主張 113
參、主要爭點 114
肆、法院判決 114
伍、本文評釋 115
第四項 綜合評析 118
第三節 非行政法院案例 120
第一項 案例一:台北見面會 120
壹、案例描述 120
貳、案例評析 120
第二項 案例二:密室逃脫案 121
壹、案例描述 121
貳、案例評析 122
第三項 綜合評析 123
第三節 案例省思 123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126
第一節 結論 126
第二節 建議 127
參考文獻 133
一、專書 133
二、期刊 133
三、論文 134
四、其他 135

一、專書
1.王建煊,租稅法,文笙書局,2015年8月36版。
2.李娟菁,消費稅法規,華立書局,2007年9月8版。
3.李惠宗,行政法要義,元照出版,2010年9月5版。
4.林隆昌與張芳儀,節稅百科,啓現發行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1月。
5.陳清秀,稅法總論,翰蘆圖書,2001月10月2版。
6.陳清秀,稅法總論,元照出版,2006年10月4版。
7.陳清秀,稅務訴訟之理論與實務,三民書局,1991年6月。
8. 徐偉初、歐俊男、謝文盛,財政學,華泰文化,2016年1月4版。
8.翁岳生等人,行政法(上),元照出版,2006年10月3版。
9.康炎村,租稅法原理,1987年2月。
10.黃俊杰,行政法,修訂四版,三民書局,2014年9月。
11.黃茂榮,稅法總論(第一冊),植根法學叢書編輯室,2012年3月。
12.黃茂榮,法學方法與現代民法,根植雜誌社,2009年8月6版。
13.黃異,法學方法,元照出版,2009年3月。
二、期刊
1.李林水,路跑應明文免課娛樂稅,稅務旬刊,第14-18頁,2014年1月。
2.柯格鐘,論量能課稅原則,成大法學,第14期,第55-120頁,2007年12月。
3.馬自誠,我國娛樂稅法重要問題之研究,立法院院聞,第19卷第8期,第9-4頁,1991年8月。
5.陳文龍,消費稅理論之探討,中國稅務旬刊,第1663期,第7-11頁,1997年12月。
6.陳國元,探討高爾夫球娛樂稅,稅務旬刊,第2171期,第16-22頁,2012年1月。
7.張於節,臺灣娛樂稅存廢問題之探討,現代地政,第100-110頁,2012年4月。
8.黃源浩,租稅法律上概括條款、法律漏洞與法治國原則-評大法官釋字第521號解釋,財稅研究,第35卷第2期,第87-97頁,2003年3月。
9.黃茂榮,論地價稅,植根雜誌,第16卷第10期,2000年10月,第3頁。
10.鄒正經,現行娛樂稅課稅問題之探討,稅務旬刊,第1301期,第9-11頁,1987年11月。
11.曾廣誼,與時代脫節的娛樂稅,稅務旬刊,第2079期,第12-17頁,2009年6月。
12.葛克昌,奢侈稅及其憲法界限,月旦法學雜誌,第169期,第200-205頁,2009年6月。
13.毅和,娛樂稅問題漫談,稅務旬刊,第1333期,第7-9頁,1988年10月。
三、論文
1李建慶,不動產奢侈稅法制之研究,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15年。
2吳政勛,娛樂活動課稅問題之研究兼論我國娛樂稅制度,國立政治大學財政研究所碩士論文,1987年。
3余青霖,從稅法解釋探討所得稅法第66條之8,逢甲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11年。
4林坤陽,稅法實質課稅原則一般規範立法,逢甲大學,經營管理碩士論文,2005年。
5姜悌文,行政法學上之明確性原則,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98年。
6.秦季芳,概括條款之研究,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94年。
7.陳敬中,不動產課徵特種銷售稅之實務爭議研究,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2014年。
8.黃敏蓮,娛樂業稽徵實務之研究兼論我國娛樂稅制度,朝陽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碩士論文,2015年。
9.曾意婷,我國法律明確性原則之研究─析論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碩士論文,2016年。
10.楊慧敏,我國租稅稽徵成本之探討,國立政治大學行政管理碩士學程碩士論文,2006年。
11.葉治明,我國網路咖啡產業發展策略探討,大葉大學,商業及管理學門企業管理學類碩士論文,2001年。
四、其他
1.黃敏清,娛樂稅稽徵作業之研究,臺北市稅捐稽徵處,2005年12月。
2.蔡玉娩,印花稅、娛樂稅及違章逃漏查緝業務辦理單位之研究,2010年7月。
3.娛樂稅稽徵作業手冊,財政部編印,201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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