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四十八年八月七日因颱風帶來的豪雨,使得臺灣中南部十三縣市產生大水災,史稱「八七水災」。「八七水災」是從明治三十一年(1898年)迄今(2002年),臺灣百年來所發生最大的一次水災。此次水災總共造成全臺六百七十二人死亡,三百八十三人失蹤,三百五十四人重傷,六百四十七人輕傷,產生災民三十萬五千二百三十四人。而房屋全倒二萬二千零五十五戶,半倒一萬八千九百六十二戶,物質的損失價值達三十五億餘元,可見這次水災的嚴重。 受到水災波及的十三縣市中,彰化縣死亡和失蹤人數共三百二十二人,輕重傷人數共三百三十二人,災民人數十萬五千四百五十一人,皆為十三縣市之冠外。另外,在農業、漁業、牲畜家禽、農舍設備、道路橋樑、自來水、民間工廠、房屋等物質損失價值的統計上,也冠於全省其它地區,所以「八七水災」的災情又以彰化縣最為嚴重。 「八七水災」時的彰化縣,為全臺灣人口最多的第一大縣,也是全臺灣第一大農業縣,農作物的生產量及生產價值皆冠於全省其它縣市,可謂人口眾多、物產豐饒。但「八七水災」使得彰化縣境二十六個鄉鎮市都受到波及,不是人民有所傷亡就是物資有所損失,無一倖免,其中又以彰化市、社頭鄉、芬園鄉、員林鎮、和美鎮這五個鄉鎮市,人民傷亡、失蹤最多,災情最為慘重。 由於「八七水災」全省的災情以彰化縣最為嚴重,因此本文乃是「八七水災」發生在彰化縣情形的個案研究。論文共分六章,除了本章緒論與第六章結論之外,共分四章。 第一章緒論。 第二章水災的原因與災情,分為二節。第一節水災的原因,「八七水災」在彰化縣為什麼會造成這麼多人口的傷亡,以及物質的損失?本節分就二點自然原因與八點人為原因來探討。第二節水災的災情,敘述「八七水災」在彰化縣所造成的人口傷亡,以及物質的損失。 第三章救災的組織與內容,分為三節。水災發生後,災害效應擴大,於是就產生人口的傷亡、物資的損失及救濟、醫療與防疫等等刻不容緩,需要馬上處理的救災問題。在彰化縣,政府及人民是如何從事救災工作的?本章分成第一節救災的組織及第二節救災的內容來探討。另外第三節為對此次「八七水災」在彰化縣的救災工作做一個總檢討。 第四章災後的重建,分為五節。救災工作告一段落,漫長的重建工作接著展開。「八七水災」後,彰化縣的重建工作是如何進行的?第一節重建的執行機關,敘述「八七水災」在彰化縣境內的重建工作是由哪些機關來執行負責。第二節重建的經費,敘述「八七水災」在彰化縣的重建經費來源,以及彰化縣分配到多少重建經費。第三節重建的施行與考核,首先說明「八七水災」重建工作依據的法令為何,再來是敘述「八七水災」在彰化縣的重建工作是由誰來施行,以及是誰在督導考核。第四節重建完成的項目,是敘述「八七水災」在彰化縣重建完成的項目。而第五節重建工作的檢討,是對「八七水災」在彰化縣整個重建工作的總檢討。 第五章水災的影響,分成二節。「八七水災」在彰化縣的影響是廣泛而深遠的,本章茲擇要分成第一節經濟建設,以及第二節社會發展來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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